两会提出对医生保障加大力度,对伤医事件零容忍,这提议你怎么看?

要把那些确实去医院看病或者陪伴家属看病,最后却出了伤医事件的人,与没病到医院闹事的人分开来分析。后者不用说要严厉打击,但似乎没必要单独立法,因为现存法律已经足够了。对于前者,犯罪已成为现实,按照现有法律办也就够了。同样也没必要单独立法。

为什么要单独立法呢?是为了杜绝病患伤医事件吗?如果为了杜绝病患伤医事件靠单独立法的话,可以说这个解决问题的方向根本就是错误的。立法的结果很可能不但解决不了病患伤医事件,反而回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

毫无疑问病患是最弱势群体,不是最基本医疗需求得不到满足的话,一般都会对医生言听计从。如果病患伤医事件很普遍的话,国家就要好好考虑一下医疗体系中存在着哪些根本性的问题上,如何改进以满足广大病患最起码的医疗需求。只靠单独立法以加大打击力度的想法是不对的。


谢谢邀请,回想在新冠病毒肆虐之时,我们的医护人员坚持岗位,义无反顾,舍身亡死与病毒做殊死斗争,才换来今天我们复工复产,学生上学的成果,为人民的幸褔生活作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有些人却对医生的贡献掷若忘闻,为了个人的私欲或冲动而做出了一系列不理智的行为,医闹,伤医,杀医,作法让医者寒心!

我对两会提出对医生保障加强坚决支持,原因有以下几点:

①医生也是人,也会有失误的时候。

②现在的医学是很发达,但病情却千奇百怪,没有哪个医生从来不失败。

③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病人康复质量也越来越高,很容易因为期望值落差大而失去理智而大吵大闹。

④部分医院医生道德论丧也是有的。

⑤医学院学生压力大,学医成本越来越高,要休的课程也越来越难,挑战也越来越大。

综上所述,理性看待,分清责任,尊重科学,换位思考,杀医,伤医,医闹走正规程序,该罚谁谁换罚,做到透明,公开,公正,让那些有私心的人,不理智的人为行为自己买单,受到应有的罚处。[碰拳]


不要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缺一不可。当疫情来临时,医务工作者理当一马当先,当战争来临时,军人当义无反顾,当自然灾害到来时,农民也自顾不暇……世上没有一个职业是多余的,只是出现在不同时间,空间罢了


其实我真心希望大家去医院看看病人是什么样的,像你们一个感冒是什么感觉,我生病10多年了,没有生病的人很难体会我们的感受,生病在医院,下床都难。


医者仁心者大力支持!伤医生家属0容忍很必须的,但是,一定一界限不能一概而论,是闹是伤害区别对待,充分化解双方的误会,同时实施0容忍前要首先做到医疗事故主动承担责任,坚决严肃查办隐瞒谎报做假逃避责任的人和相关人员,先正已再正人才是王道!


不能容忍伤医亊件发生!也不能容忍医生对患者轻视、扩大检查、扩大治疗!医患纠纷往往是医疗市场化带来的后果,希望医疗走上公益!


现在的医务人员收取病人红包:班主任收取学生家长红包、应该好好的整顿整顿农村人有病入个好医院没红没关系是入不进的:农村学生入个好学校没关系不送红包进不学校:对于那些有正义感的医务人员和教师应该尊重和保护。


我很赞同,因为医者父母心,在日常中确是有个别病人及家属慢骂及欧打医务人员的现象,表面说来是不孝和不忠,严重的说来,就触及法律和故意伤人罪。所以绝不能容忍。


这是合乎人道主义,人为的医患不能立法阻止,任甚肆无忌禅,如何治病救人,这无疑是当务之急。


全民免费医疗能从根本上解除医患矛盾。药品由国家研发和生产和定价。民营研发的药品由国家合理收购,统一销售。


要给患者以申诉的渠道。就是他们随意的增加患者的负担。患者认为不合理的,要有人为他们说话。讨回公道。

才能化解矛盾。对医生也是一种约束和保护。


对暴力伤医必须零容忍。医生是本着救死扶伤的宗旨,最大限度救治挽回生命被称为白衣天使的人,理应受到尊重。医生不是救世主,不是什么疑难杂症都能治愈,所以治疗过程中死人是正常的事,但某些不遵守道德法律的人就把责任归咎医生的身上,大打出手甚至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对这样恶劣残忍的行为,一定要严厉惩治,该抓的抓,该判的判必须零容忍,以保护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

医患问题比较复杂,当出现医患问题时或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医生的保障这是完全有必要的,这是疫情以前靠医护人员的全力放抗战,奋战在一线才能有到我们国家的平安与健康,未来对医生我认为应该是在医生的薪资上或者是作息上,因为毕竟医生都是天天基本每个医生护士都需要熬夜,有白班,晚班熬夜是很伤身体的也非常的辛苦,所以给予给医生应该相对的稳定的合理的经济和作息时间的调整保障。这也是保障医生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希望医生在面对患者的时候能够实话实说是能够真诚真实面对每一个患者,不要医患关系合理合法和谐,相处才能使医患关系和谐。


什么事情都是事出有因的舆论不能一边倒提高医生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还有医德等都是很重要的医院和医生的不良行为也很多建议引进发达国家医院和医生进入中国开医院这个应该于世界发达国家接轨最好不要黑人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接轨跟它们学不好


这个提法挺好。首先医生没有恶意和故意对患者进行人身伤害或加害,即使存在医疗过错或医疗纠份,患者家属也无权对医生进行人身攻击,更无权对其实施身体伤害,只能请求职能部门按程序解决,由职能部门按程序追责。这是对医生的职业保障,很好!


伤医者多半是不要命的!零容忍也未必有震慑,医生提高技术和道德水准,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让患者信任医生,杜绝红包,开药开单与收入脱沟,才是治本良策!


这次两会上,共有4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对于暴力伤医,我们零容忍!”并且,在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也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都强调要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安全保障司法力度。

此事是有背景的!

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人大代表关注此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也特别强调,其实是有背景的。

一方面,目前,伤医事件仍时有发生,并且触目惊心。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短短一个月内北京发生两起暴力伤医事件。其中北京市朝阳区民航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某,遭到患者家属孙文斌的杀害。

·今年4月3日,杀害杨医生的凶手孙文斌被依法执行死刑。

另一方面,本次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在湖北抗疫一线,将自己横在人民群众和疾病中间,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平安、健康带给他人,帮国家赢得了抗击疫情战争举世瞩目的胜利,白衣天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在向他们表达敬意的同时,理应给他们提供最大的安全感。

所以,对医生保障加大力度,对伤医事件零容忍,我是举双手赞成的。

那么,具体应该如何对医生加大保障力度呢?

我整理了4位全国代表的想法,认为非常可行,也分享给大家:

1、要完善立法,从法律规定上为医护人员提供足够保障;

根据人大代表厉莉介绍:暴力伤医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具有3个量刑层次,最高可被判处死刑,即使没有达到构罪标准的暴力伤医行为也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我认为,对于暴力伤医,就要从快从严进行打击,用法律的刚度,对潜在的暴力伤医人员形成威慑。对于像孙文斌这样的恶性伤医事件的处理结果,理应大肆宣传、以儆效尤。

2、要建立健全救援体系,增加医护人员安全保卫系统,确保当医护人员发生险情时,医院、司法机关或保卫部门能够及时提供有效的救援,使医护人员快速得到帮助;

目前,很多医疗场所都处在一种开放的状态,完全没有任何防护设施,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伤医后也没有有效的控制手段。

所以,一方面应该建立一套有效的应急预防措施,保证医生能够在发生险情时能够快速得到帮助,另一方面,医院也应该加大安检力度,加强医警联动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医护人员从业风险,保障医护人员人身安全。

结束语

医患之间有矛盾,但说到底,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在发生矛盾纠纷时,我们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一切企图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形式,在道理上是站不住脚的,情节严重的,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对于医患矛盾是如此,对于其他矛盾,比如校闹等行为,我认为也是同样适用的。


支持,同时也支持医院加强监控无死角,公开透明病列治疗方案,网络可查询等一切。


穷人的就医权利和就医过程和医药适用度要首先受到保护才行,否则难呐,拿一大堆非必要检查化验单,开一大堆非必要药,或过多开,随意耗人血汗钱,人家能不发火吗


非常拥护,不过同时更应该加强医生护士的医德监管,对没有尽到救死扶伤责任的医生护士严厉惩罚,对缺乏医德的行为给与严厉惩罚,对买药拿回扣的,对小病大治只管收钱不过疗效的更要严厉惩罚,或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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