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妈不管孩子,合法吗?

小夏12岁,母亲在生她的时候去世了,生父在其5岁的时候又结婚了,不幸的是半年前父亲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去世了,没有遗嘱,只留下一处房产和10万元存款。父亲去世后,继母对小夏的态度也越来越冷淡,对她不管不问,半年来不给小夏零花钱,不给买新衣服,生病了也不带她去医院,到了开学的时候连学费也不给小夏出了,让她去找年迈的爷爷奶奶要。

继母每天晚上出去打麻将都会很晚回来,有时彻夜不归,也有时后母会把牌友叫到家里打牌,直到深夜,还要小夏给端茶送水,稍不合意,就打骂小夏。

小夏找到居委会的张奶奶,询问自己该怎么办?

张奶奶告诉小夏,我国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不得虐待、歧视继子女,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的相关规定。小夏的后妈必须依法承担教育抚养小夏的义务。


后妈不管孩子是不合法的!因为孩子最亲的监护人都去世了!后妈应当照顾孩子!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几年!要是后妈改嫁离开这个家!是没义务照顾的!房子存款都在后妈手里!应当有义务管孩子!


这孩子挺可怜的,现处在这个家庭身心会留下不良阴影的;后妈那样法律真正很难约束到她,想让她改变秉性对孩子好简直是白日做梦!

建议:

1.有爱心的亲戚和朋友领养走最好!

2.当地村委申请送孩子去孤儿院吧!


继母与亲生父亲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应该履行抚养继子女的义务。当然,法律规定,继母对继子女尽到扶养教育义务的,年老需要赡养的时候,继子女也应当尽赡养义务。


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民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条文中来寻找答案。

首先按照我国的法律,父母是孩子的天然监护人,自孩子出生起成立,除非被法院判定剥夺权利。

那么离异之后再组建家庭之后,后妈后爸是不是自然就拥有监护权呢?法律没专门说。那么按照民法的原则,新的自然人获得监护权应当得到现有监护人的授权,也应当征求当事人同意。所以就是如果父母都在,应当同时授权才生效,一方在,直接授权即可。注意,不授权不生效。

按照中国的国情和民众的法律素质,基本上可以断定这种授权是不存在的,就算授权,当事人也几乎是肯定不接。那么这种情况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自然获得孩子的全部监护权,后妈后爸天然无权监护。

那再假设一方已过世,另一方在二婚之后也过世。法律条文是这样规定的,继承监护权的顺序为(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扶养的亲戚。所以,还是没后妈后爸什么事。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谁家情况好谁家接回去就行。

那再假设,祖父母兄姐都不存在,也没亲戚愿意扶养。按照法律的精神,这个过程的得利者同时也得尽义务,也就是谁继承了财产谁就得照顾孩子。这个时候,后妈后爸应当尽死者未完成的义务。

那再假设,死者压根就没啥财产,也许还有负债,或者有一些丧心病狂的后爸后妈为了不带拖油瓶,不属于自己继承的那部分财产都不要了,那么悲催的孩子将由社区送往福利院。

再来个暗黑假设,后妈后爸卷走了所有财产还不管孩子怎么办?这时候应当有获得孩子监护权的法人主张孩子的继承权,也就是爸妈在的爸妈告,爸妈不在祖父母兄姐告。


1,不说抚养问题,单说财产继承。父亲去世,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孩子、爷爷、奶奶都有继承权,媳妇(后妈、继母)没有继承权;

2,工伤有赔偿,赔偿费不能给后妈,应该是用人单位给孩子以后的抚养费;

3,爷爷、奶奶如果有抚养能力,可以抚养孩子,否则可以由其他亲戚抚养;

4,变更监护人,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由相关的社会福利组织、或者机构负责;

5,这样的后妈,可以改嫁,但不能带走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也不能招郎入舍,因为她只有个人的居住权,其他人没有居住权;

6,这样的孩子,太可怜了,当地的基层组织应该管起来。


这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管是后爸还是后妈从人性和法律上说必须的义务。你既然和已离异的妻子,丈夫而结为夫妻不管有证没证都是夫妻的义务这个义务指夫妻的互助义务,扶养对方孩子的义务双方若不执行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父母与子女的规定遗弃罪处罚


父亲去世,继母不管孩子,孩子还小,我们从这么几个方面来看问题!

1、从孩子角度说,如果父亲去世,原则上不影响继母与孩子的关系,继母有义务继续抚养孩子。

2、如果孩子的生母健在,并主动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在经法定程序变更抚养关系后,一般可以诉讼解决继父母和孩子关系。

3、如果孩子的生父母均已死亡,则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不得要求解除与孩子之间的关系,这样可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正常的抚养和教育。

4、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祖父母或其他近亲属亦无权要求解除继父母与孩子关系。

5、孩子在其生父母之间经法定程序变更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自行终止,但是单纯的姻亲关系仍然存在。

6、小夏12岁,母亲在生她的时候去世了,生父在其5岁的时候又结婚了,不幸的是半年前父亲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去世了,没有遗嘱,只留下一处房产和10万元存款。父亲去世后,继母对小夏的态度也越来越冷淡,对她不管不问,半年来不给小夏零花钱,不给买新衣服,生病了也不带她去医院,到了开学的时候连学费也不给小夏出了,让她去找年迈的爷爷奶奶要。

7、结合这个事件的总体情况,这个孩子还得是继母管,尽管无奈,也是事实。再补充一句:继父母对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不得虐待或歧视。只是很多时候,这是需要靠法律和道德双重约束的。孩子的亲属也可以多关注,多照顾。


父亲去世,后妈不管孩子,分多种情形:

1、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即生父(母)与继母(父)再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他们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如果孩子生母健在,生父去世,继母想要抚养孩子的话,则需要征求生母的意见,取得生母的同意。生母不同意继母抚养的,可以将孩子带到自己身边抚养。

3、如果孩子生母也已经去世,此时生父去世,继母就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这个时候,继母对孩子是有抚养义务的,这种抚养义务直至孩子成年。

4、在感情上,如果孩子的亲生父母都已去世,而爷爷奶奶还在,爷爷奶奶可能会感觉继母是“外人”,要求自己抚养孩子。但在法律上,他们无权改变继母与孩子之间的抚养关系,想要抚养孩子只能征求继母的同意。

5、问题中的小夏,此时可以采取得到手段,就是起诉继母,要求其履行对小夏的抚养义务,同时要求对父亲去世时留下的房产和1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继承。


当然不合法!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形同父母子女的关系,无特殊原因,继父母有义务抚养未成年的继子女。但通过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继母是不愿承担抚养继子义务的,即使通过各种维权手段,依人性来看,也是无补于事。

建议孩子自己,或其他亲属,到司法部门变更监护人,并分割孩子父亲的遗产。


继父母对继子女负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生父不在了,后妈如需改嫁的,先留下小孩抚养费,再出门嫁人。

后妈不改嫁的,可以收养继子女为养子女。

为生父家传宗接代,继母扶正为养母。

就是中国古代:妻以夫荣,母以子贵。


父亲去世,后妈不管孩子,就是违法,后妈也是妈,我们每个人不可能绝对高尚,必需要尊重法律。

我个人认为夫妻之间真正友谊、爱情存在婚姻生活甚至于去世以后,爱一个人应该爱对方的全部,一个不爱丈夫的女人等同于婚内通奸,未成年人即便不是自己亲生的也是自己的儿子,命运让我们有机会得到一个儿子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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