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样看待同性婚姻?

1、中国法律不允许

2、他们只是办了婚礼

3、支持他们

4、附注:蒲雨榕毕业于伦敦国王学院,二人可能在英国领取结婚证


婚恋自由,真爱不分性别。


喜欢就是喜欢,同性恋和异性恋并没有什么区别。

凭什么要让异性恋来决定同性恋的合法与否,这和让白人来决定黑人的自由没有什么区别。

想爱就爱,再一起坚持过几年或者十几年就好啦,因为到时候就是我们这一代人说了算啦,我们这一代的人们对同性恋要宽容很多。

现在能平等对待同性恋的国家越来越多了,以后会好的。


人生来平等,不应该被种族,容貌,宗教,家世,权贵等外在因素而区分对待。当你强烈的反对一件事时,也许是因为你的固执。“存在即合理”可以很好的解释一切。不需要随波逐流的支持和反对,只要给予尊重,就是一种高尚的情怀!


我觉得除了恶心,没别的了。我就是歧视同性恋,上天把人分为男女,那就是让你繁衍生息的,你非的违反自然规律。


首先你的配图事俩女人结婚,女人至少相对唯美一点,你有想象过两个大男人在一起搂搂抱抱的感觉吗?反正画面我是不敢想象。

当然有一个问题我们需要了解,性取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各种性取向并无优劣之分。关于性取向的产生有很多种理论,当今绝大多数科学家、心理学家、医学专家认为性取向是先天决定的,美国心理学协会(AmericanPsychologicalAssociation,APA)发表的一篇科学文献表明:长期的实验记录证明,同性恋是无法被“矫正”的,性取向无法改变。

但我们也要知道,目前世界上出台法律支持同性恋结婚的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大部分国家是没有法律做支撑去支持同性婚姻的,这其中就包括中国。所以你配图的两个女人结婚在中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领不到结婚证,只能摆个酒席做个形式留个纪念,毕竟如果两个人真的相爱的话也不在乎那张纸。


不赞成不反对不表态不歧视。


要是我的子女,首先会彻彻底底的断绝所以关系,然后搬得越远越好…用自己的积蓄、退休金和老婆去周游世界!


国家目前没有任何相关规定,我个人表示赞同的。毕竟婚恋自由,性取向也是自由的。只要双方是真心相爱,感情真诚,那又有何不可呢。


这俩姑娘的父母和亲友挺难得的,能够给予她们俩支持和祝福。

至于旁人如你我,跟咱们有啥关系啊


个人看法,不喜勿喷。

LT非常热衷于婚姻合法的问题,个人认为他们对此问题太过于执着了。

个人认为之所以要为婚姻立法,是针对对婚姻中产生的各种问题(诸如财物纠纷,责任纠纷,抚养,赡养等问题)进行调解和处理。

LT人作为伴侣在一起生活,属于情投意合。既然情投意合,就不会存在婚姻法针对处理的问题。如果两个人存在上述问题,则两人也不会作为伴侣。

再者,LT人不存在生育子女的事情,所以不存在抚养幼儿纠纷情况。如果双方父母不接受其LT伴侣,则不存在赡养纠纷。如果父母接受LT伴侣,则没有赡养纠纷。

故LT存在伴侣后,并不具备婚姻法功能实践的情况。所以个人认为LT人对于婚姻合法太过于执着了。


你这里说的是性别的“性”,而不是姓名的“姓”。我想这个婚姻是不存在的。

婚姻是建立在异性基础上的,未婚一男一女相互爱慕,经过相互了解,历经恋爱过程。最后结婚,组建小家庭。婚姻除了男女生理上的需要。最重要的就是为自己,为人类传宗接代。所以,同“性”是不存在婚姻的。


首先,她们只是举行的是同性婚礼而已,“婚姻”一词是法律概念,中国法律目前并不承认“同性婚姻”关系。

其次,民事活动在法律上遵循“法不禁止,即自由”。我国法律目前也没有禁止举行“同性婚礼”的规定。

最后,她们的同性婚礼属于她们的自由。


当热闹看,还能怎么看?反对吗?人家办个婚礼关你啥事,除非其中一个跟你有啥关系,你还可以有理由反对!支持吗?你还能给人家包个红包咋滴?

人家同性办个婚礼犯法了吗?NO,没有,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

违背道德伦理了吗?现在都啥年代了,而且自古以内同性相恋就没有停止过,在古代,同性恋好像也不用被浸猪笼的吧!

所以嘛,大家当热闹看看就好了,你看不惯也好,喜欢不喜欢也好,人家该咋地就咋地,这是人家的自由,懂不!


同性婚姻也是使老龄化比例增高的一个因素!


原始地址:/redian/9564.html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