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山西一名12岁女孩被继母长期殴打成植物人?

如果这个继母把12岁女孩当自己孩子保姆陪护自己孩子玩耍的工具人,12岁女孩长大嫁人后还能捞个嫁妆,并且给自己孩子补贴用,这样做也可以不要脸的正义凛然。让自己孩子幸福的在这个女孩姐姐的陪护下,成长的很快乐。自己当继母也可以经常的让这个女孩来帮自己的孩子。这样会很幸福的。

我真心的想出这样的马后炮想法为这个当继母的女人操心,如果她能为了这样马后炮的想法生活,自己幸福,自己的孩子也幸福,但是把女孩殴打成植物人犯法了。她在监狱去思考这样马后炮的想法吧。


向这样的父亲有什么用,打死也不管,有问题,龟儿子,你做不了父亲,不要做了。那个女人坐牢,死刑,要么无期不能放来。太叫人,纠心了


看到此文我心都碎了!天下最毒妇人心就是说的该继母吧!我家养了一条小狗我们都不忍心打它,而是对它百般呵护,何况人乎?你妄为人母尽如此歹毒天理难容!下辈子你也不会安心的。


又是虐童案件,12岁,一个花一样的年纪,本该在地上活蹦乱跳的,却只能躺在病床上,对于这个继母必须予以严惩。

继母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在网上有一个争论,继母的行为是属于虐待还是故意伤害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法条的意思我们可以看出,在结果同样是重伤的情况下,故意伤害罪的刑罚可能会比虐待罪要重一些,因此有很多人就会认为继母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其实两个罪有一个最本质的区别,故意伤害一般有是体现在一两次行为中,比如在殴打孩子过程中突然想干脆把孩子腿打断,而虐待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另外对于故意伤害罪,是有一个轻伤的基本条件的,如果没有构成轻伤以上结果,是无法用故意伤害罪来进行评价的。

因此,我个人认为检方将以虐待罪起诉继母还是没有问题的,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继母的故意伤害行为,可以数罪并罚。

父母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父亲自2018年就与继母离婚了,但他却把女孩留给继母来抚养,直到住院时才知道自己的孩子被虐待了;女孩的母亲在网上众筹时才发现,这是自己的女儿。不得不说这对父母真是心大,作为女孩的法定监护人,他们这是严重的失职失察

根据《民法典》第36条规定,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正是由于女孩的法定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才致使女孩被继母虐待成植物人,此时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民政部门等)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但是他们的监护资格被撤销后,并不影响对女孩的抚养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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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虐待儿童的惨案,可怜的孩子现在据说已经是植物人了,作为一名母亲看到这样的新闻真是痛心不已。不知道这些大人的心是怎么长的,面对一个孩子,竟然能如此残忍,怎么又下的了手?要我说,现在虐童事件屡有发生,应该从法律上对这些人进行重判,否则,这样泯灭良知的人,没有人性的人,终会毁了一个孩子的一生。我们现在的分析都很苍白无力,毕竟,孩子的生命只有一次!

都说继母难当,但是这都是自己个人的选择,毕竟也是成年人了。生活再怎么不如意,也不能拿孩子置气,又没人拿枪逼你当继母,是不?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不要总是抱怨自己的生活,日子怎么过,都是靠自己。像这种人,真是不配为人,按我说,真是应该千刀万剐才对。

好好的孩子变成了植物人,报案的还不是亲生父母,是医院的医护人员,这家父母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只管交配?这哪里还有一点做父母的样子?真是可怜的孩子,竟生养在这样的家庭,何其惨烈啊!

每个孩子都是天使,可总有些人,给人生命,却不敬畏生命,甚至视他人生命为儿戏。为什么总有这样的惨剧发生呢?为什么就不能有相关法律法规制裁这样道德沦丧的大人呢?悲哉!


残忍,痛心,十二岁正是花的年龄,却永远躺在床上,成了睡美人。

不管孩子犯什么错,该管就管,该打就打但不要下手太重。父亲呢不管吗?被打已不止一次了,自己的肉心不疼吗?任由妻子打,继母的心可够歹的。亲母见到不心疼,你们二人妻的账孩子买单。

希望小女孩/快点好起来吧。世界这么大等着你去看看呢?


摊上这样的父母,孩子活下去真是噩梦难度。生女孩的父母良心都被狗吃掉,十二岁,身体发育都没有完全,却受到长期的虐待。女孩的亲生母亲,生下来结果离婚,就没有想过给女孩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孩子是你生的,难道不应该定时看看孩子么。只能说有些女的不仅穷,连孩子也养不起,就连心也是狠的,是恶毒的。生下来不管孩子的死亡,连十八岁都没有到达,就让孩子自生自灭。

还有孩子的父亲,既然孩子判给他,也是有义务照顾孩子的。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不疼,还指望继母疼么。这年头有多少继父和继母,能像对待亲生孩子一样,对待别人的孩子。

作为亲生父亲,这么长时间不知道女孩被虐待,这哪里还有做父亲的样子。分明就是间接把女孩推向深渊。女孩不是一天两天被继母打骂,当父亲的这么的漠视,还算哪门子的父爱如山,简直没有半点父女的样子。

最后是蛇蝎心肠的继母,都已经过来,并且成为一家人,心肠还是这么恶毒。头婚都没有幸福的女人,多多少少也是有自身的原因的。毕竟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而且虐待罪判的太轻,顶多十几年就出来继续害人。

这样的继母,绝不是少数。并且还有一些继父,也不是好东西,不仅打骂孩子,有的还对孩子进行侵害。因此在二婚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结婚。

就算两个人合适,但还有一个关键因素一定得考虑进去,那就是孩子。毕竟重组一个家庭,对方对孩子的态度,这点至关重要。


同一个屋檐下,只要后妻后夫歹毒,孩子是无法反抗的,外人是无法监管的,而孩子的亲父亲母也未必知情,或者就算知道,也没心力和能力,时时监视。

再说一遍,不是自己生的,不是自己养大的,几乎绝大多数的后妈后爹,都没有心力和能力对继子女仁至义尽,更别提跟亲生得一样了。

别挑战人性,别存在侥幸心理,几乎无一例外。

另外,夫妻二人离婚时,谁带孩子多,让孩子跟谁,谁对孩子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多,谁才能真正疼爱孩子,否则,就算亲生也没用,就像山西这个女孩,跟着父亲有啥用?

还不是被继母虐待?最后酿成如此悲剧,说到底,她的亲生父亲,一则是男人,粗枝大叶,得过且过,二则女儿从小估计也不是他一手带大的,自然不会事无巨细地亲手操办,三则估计女孩的亲父对继母也比较忌惮,懦弱无能,一忍再忍。

最后,对于已有孩子的夫妻,能不能离婚,就别离婚,离婚伤害最大的,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而是孩子。再婚,伤害最大的,也是孩子,因为你无法确定你找的那个人,是人还是禽兽。

跟着亲妈,怕继父无良,跟着亲爹,怕后妈无良,轻则抑郁,重则丧命。不离婚,起码都是亲爹亲妈,未必幸福,但至少性命无虞。

两害相权取其轻,很多人鼓吹,大人离婚伤害不了孩子,怎么可能?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就算你离婚后不婚,一手带大孩子,那孩子也缺少亲情,因为你无法替代另一半对孩子的爱。

特别孩子十八岁之前,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不可避免,如果真想离,那就忍到孩子高考后,到时候,你再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也不迟。


后妈为了自己的私情,真不得人心,孩子是健康成长的青春,是国家的后栋,孩子是无辜的呀,可怜的孩子,必须严惩在些不要脸没道德的没人性后妈


继母虐待子女,继父虐待子女……太多这样的事情发生,对于离异家庭,社会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所以离婚对孩子是最大的伤害,既然要考虑结婚生孩子,就不要轻言离婚。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件】

2020年5月14日,山西12岁女孩朵朵因为头部严重受伤导致昏迷,被送往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

朵朵的继母王某蓉对医生说,朵朵是因为从高处摔落导致头部受伤。可医生在检查的时候发现,除去头部的伤,朵朵下腹部、会阴部、大腿内侧、臀部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医生的直觉告诉他们,这个孩子可能受到了虐待,于是选择报警。

5月17日,王某蓉因涉嫌虐待罪被怀仁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1月4日朵朵父亲刘先生发文表示,孩子目前已是植物人状态。

想说:

1.如果你想好了,要与孩子的父亲结婚,那么你必须要接受孩子,如果你都不能够接受孩子的话,那你为什么要同他的父亲结婚呢?你结婚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2.父母离婚,孩子没有错,错只错在孩子的父母。必须要对自己的孩子负责,如果自己要离婚,必须要考虑孩子的将来。

3.如果将孩子视如己出,相信孩子将来也一定会对你好的。也许还比自己亲生的孩子对你好,因为一般这样家庭的孩子他都成熟比较早,你对他好,他会懂得感恩。

4.对于十来岁的孩子,教育特别的重要。应该要教育孩子,如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要报警,或者告诉大人。我认为这样的事情发生太多,大多数还是与孩子的教育有关系。应该更多的关注于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学校应该要多关注开展一下这方面的课程。告诉孩子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做,如果早发现或者孩子报警的话,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案。

5.可以想象孩子的生母还是不负责任的,孩子都被殴打成植物人呐,那么可以想象,她应该也没有去看看孩子,如果她去看孩子的话,孩子也肯定会告诉她情况的,这样的惨案就不会发生。

6.同样,孩子的父亲天天都和孩子在一起,更应该有责任。引狼入室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的情况吗?也许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造成惨案的发生。

7.对于孩子的寂寞更应该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必须要严惩。给世人敲个警钟,让他们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同样是属于虐待未成年儿童罪,必须要判处死刑

好吧,以上仅是我个人观点,欢迎评论转发。(评论区见更多的精彩评论)


这就是命,谁也阻止不了的,看是长期殴打,难道这么长时间他亲爸妈就没发现女儿身上不对劲吗,这说明两个人对女儿的漠视,一个是改嫁了,重心放在新组建家庭,长时间不见面亲情也变得淡薄,亲爸爸对女儿不管不问,视若不见,让这个后妈更肆无忌惮变本加厉的去伤害女儿,一个12岁的女孩,她没得选择她这能去忍受折磨,因为她就没家,这就是命!


2020年5月14日,山西12岁女孩朵朵因为头部严重受伤导致昏迷,被送往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

朵朵的继母王某蓉对医生说,朵朵是因为从高处摔落导致头部受伤。可医生在检查的时候发现,除去头部的伤,朵朵下腹部、会阴部、大腿内侧、臀部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医生的直觉告诉他们,这个孩子可能受到了虐待,于是选择报警。

5月17日,王某蓉因涉嫌虐待罪被怀仁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1月4日朵朵父亲刘先生发文表示,孩子目前已是植物人状态。

虐待罪不合适

公诉机关以虐待罪对王某蓉提起公诉,对此朵朵父亲刘先生表示会上诉,因为他认为王某蓉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公安机关针对此案的侦查持续了7个月的时间,应该搜集了比较充分的证据。王某蓉存在长期虐待朵朵的行为,对朵朵身体和精神造成极大伤害。

我认为如果仅以虐待罪来对王某蓉进行惩处,是纵容犯罪,对受害人及其家属也不公平。

因为王某蓉的殴打行为,直接造成朵朵头部受伤严重,甚至最终造成朵朵成为植物人状态,已经造成严重后果。

王某蓉精神正常,又是成年人,她完全可以并且应该预见自己殴打孩子头部可能造成的后果,但是却放任这样的行为,主观上具有故意。

我认为应该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某蓉提起公诉。

犯虐待罪者,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可见,两者在量刑上有很大不同,如何定罪,定什么罪,会对量刑产生直接影响。

继母为何如此狠毒?生父在做什么?孩子为何默不作声?

继母,这个词大部分时间都是狠毒的代名词,虽然不能以偏概全的说所有继母都如王某蓉如此狠毒,可的确存在很多继母对孩子虐待的事例。

这其中的原因很多,有些继母就是天性霸道,她容不得另外一个女人的孩子出现在自己的生活当中,处处都针对孩子。

有些家庭的孩子对于继母的存在也非常反感,也有和继母对着干的情况,然后双方矛盾激化,可是小孩怎么对抗得过成年人,吃亏的依然是孩子。

还有一些女人是要树立“权威”,想让家庭成员知道,现在自己是这个家庭新的“女主人”,所以对老人孩子等弱势群体施加暴力行为。

朵朵的父亲刘先生,自己的女儿身上多处受伤,可能因为他是父亲,所以不知道,倒也说得过去。但是女儿长时间被虐待,他竟然毫无察觉,足见他对孩子的关心也不够。

朵朵12岁,按道理说也算是大孩子了,起码表述事实的能力是有的。可是面对继母王某蓉的虐待、伤害,她好像没有对任何亲人提及过。

可能她胆小怕事,可能她被打怕了,也可能她受到王某蓉的言语威胁,不敢乱说话。

有网友说朵朵为什么不跑?不反抗?甚至不报警?这些网友也许高估了一个长期受到伤害女孩的能力,当一个人长期处在危险之中的时候,是会变得愈加胆小怕事,而她仅仅只有12岁。

不为孩子考虑的离婚或者再婚都是不负责任

夫妻之间无法继续生活,有人选择自由,有人选择为了孩子继续名存实亡的生活。

我佩服那些为了孩子暂时不离婚的人,起码他们没有那么自私,为了孩子选择隐忍。孩子是自己所生所养,在他的成长过程中,给他一个看似完整的家,是对他负责,也是为了完成自己作为父母的责任。

同时,我鄙视那些只为追求个人感受而不管孩子死活的再婚者。他们美其名曰为了自己的幸福,实际上就是自私自利的表现,为了自己,可以舍弃孩子的幸福。

如果两个人没有孩子,那自然无妨。可是如果两个人有孩子,在做出离婚或者再婚选择的时候,应该要考虑孩子的感受,并要考虑孩子离婚后或者再婚后的生活。

不知道朵朵能不能创造奇迹,在某一天醒来。

可是王某蓉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2020年5月,山西怀仁,一名12岁女孩朵朵,被继母长期殴打因头部严重受伤,被送进大同第三人民医院抢救。至今已7个月,昏迷状态,朵朵已处于半个植物人状态。

朵朵到底如何摔伤?继母谎言:凌晨朵朵喝开水,从床上掉下来,摔在茶几上。凭医务人员的经验,这是被殴打,一次又一次地殴打,身上多处被打青,从有些地方还被打成糜烂,社会捐助,亲朋好友借了一部分,总共花了100万元。

可想而知继母的心狠手辣,如此下得手?继母与刘先生是重组家庭。继母有一个14岁读初中的儿子,刘先生有一个12岁读五年级的女儿。曾经都在北京打工,2018年继母从北京回怀仁家.照顾自己的儿子读初中。2019年年初,在北京读五年级的朵朵被接回家一起照管。刘先生独自一人北京打工为持一大家人的生计。

继母第一年回家照顾孩子,刘先生和她因为朵朵被打哭逃到同学家大吵一架,当年11月,二人协议离婚。

2019年刘先生与继母又复好。继母江山难改本性难移,依然对朵朵有暴力虐待行为,刘先生还闹到了派出所。朵朵曾经也给爷爷讲过,父亲与继母只要吵闹,就会加重她挨打。

1、可想而知第一次继母打孩子哭逃到同学家,刘先生根本没引起到孩子的重视,作为父亲,12岁孩子的身体被打,有些伤被衣服遮档,不便透露,平时与孩子用微信及视频关照较少,只是短暂的协议离婚。

2、虽然感情暂时又复好了,继母依然対朵朵有暴力虐待行为,还闹到派出所,说明刘先生与继母根本不想离婚,只觉得自己过着舒服,只能让朵朵遭罪!

3、2018年年中,刘先生的朋友到他家修热水器,发现继母又在打朵朵,一次又一次地打,说明你依旧相这心狠手辣的女人,也不相信女儿向爷爷说的话。

4、朵朵一次又一次放过最佳逃生机会,承受着继母的暴力虐待,直到危及生命时刻才醒悟,最早为何不下定决心预防、控制、跟踪。找出最佳办法来解决,或与这女人切底离婚,断绝来往关系。

二、法律上严惩继母

继母自己也有孩子,一年到头难打一次,为啥凶狠对待一个12岁的孩子?孩子成了你的经济负担?思想包袱?还是你俩感情不合,想打就打。法不容理。希望在法律上虐待儿童罪,故意伤害罪严惩。

结语:那些离婚的可以引以为戒,结婚、离婚千万不要太草率,有时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伤害到孩子,影响几个家庭。特别是重组家庭要把一些事情当面讲请楚,看对方是否能接受。


此等恶妇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大学生掏个鸟窝能判十一年,如此恶性犯罪岂能轻饶?人命不如鸟?[发怒][发怒][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12岁女孩被继母长期殴打成为植物人,表面上凶手是这位继母,但是我认为凶手也是这个小女孩亲生父母,即便不是凶手,小女孩的亲生父母也是帮凶。一个12岁的小女孩,长期遭受继母的虐待,在送入医院的时候,小女孩的脸全是青紫,后背十公分长的结痂无数个,下腹、大腿内侧、臀部等多部位皮肤溃烂感染,全省多处软组织损伤,新伤旧伤层层叠加,让现场的医护人员落泪。之所以说小女孩的父母才是真正的凶手,就在于:

【1】小女孩长期受到虐待,孩子亲生父母竟然一直不知道。

从12岁小女孩被继母打成植物人的实际结果来看,她长期受到继母的虐待,这从她身上的新伤和旧伤的痕迹就可以看出,小女孩每天都生活在恐惧、暴力之中。而对于自己女儿的遭遇,亲生的父母都不知道,我们不知道这位父亲和他的这位妻子之间是处于什么样的状态,自己第二任妻子如此虐待自己的亲生女儿,自己竟然一点都不知道。而作为这个小女孩的亲生母亲,和自己丈夫离婚之后,对这个孩子也是杳无音信,不管不顾,要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在网络上众筹,她看到名字和自己的女儿一样,进一步了解才知道确实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才知道自己女生遭受到了什么样的虐待。这一对亲生父母真的是天生的绝配。

【2】自己孩子受虐待,报警的却不是自己,而是医护人员。

2020年5月,12岁的小女孩因严重昏迷被送入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她的继母称是从3米高的车库掉下摔伤的。然而一生检查女孩身体时发现,全身上下新伤旧伤层层叠加,显然继母在撒谎。最后医生确诊,女孩脑膜下血肿、弥漫性脑肿胀、大面积脑梗死、多处皮肤溃烂、多处软组织损伤,女孩头部被打成一级重伤,最终成为植物人。医护人员感觉继母在撒谎,这才一位护士长拨通报警电话求助

【3】这位继母蛇蝎心肠,面对一个12岁的小女孩怎么能下得了手。

警方介入调查发现,确实小女孩的继母是罪魁祸首,小女孩身上所有的伤都是继母虐待造成的,此次小女孩头部被打成一级重伤也是她的“杰作”。作为一位女性,虽然这个小女孩不是自己生的,也许在你抚养过程中,她有时候不听从你的话,但是你毕竟是一位女性,在面对一个小女孩的时候,你身上难道没有一丁点的母性吗?在一次次殴打小女孩时,你的内心就没有一丁点的愧疚吗难道你的心被狗吃了吗?从你的所作所为上看,在你身上展现的完完全全是兽性,甚至禽兽不如低等动物还知道照顾幼崽不被伤害呢狠毒如蛇蝎用在你的身上再恰当不过了。

多少个日日夜夜,这位只有12岁的小女孩遭受着继母的殴打,浑身是伤又不敢哭诉,只能忍着疼痛度过了一个有一个恐怖的夜晚她不知道继母为何如此虐待她???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为何不来看她???她更不知道她的母亲在哪里???她只知道每天都要提心吊胆,不能惹自己的继母生气,否则自己就要遭受一顿拳打脚踢

现在女儿被打成植物人了,这才开始又上法院又上诉的,爹也回来了,娘也回来了,难道一定要自己孩子出事之后你们才能担负起为人父、为人母的责任吗?你们两个大人的错,却让一个12岁的小孩子来承担,你们还能算是一个人吗?你们还对得起父母这两个字吗?蛇蝎心肠的继母、蛇蝎心肠的亲生父亲、蛇蝎心肠的亲生母亲


夫妻关系不和,劳燕分飞各自西东。貌似两人都得到了解脱,实则埋下了巨大的隐患。离婚后,不管随哪方,孩子的内心都是无助和迷茫的。在新的家庭中,他胆战心惊、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早些时候,一则“山西怀仁12岁女童疑遭继母虐待致脑梗死”的新闻备受社会关注,引起民众极大的愤慨。12岁的漂亮女孩朵朵因头部受伤昏迷被送进了急救室,从此成了植物人。

朵朵的继母王某对医生谎称她是从3米高的车库顶部摔下,造成这个结果的。可是医生通过检查发现事情并非王某说的那么简单。朵朵的身体多个部位溃烂感染,下体全是血痂,这不可能是摔一跤所导致的。

医生报案后,警方介入,才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原来朵朵长期经受继母的虐待,身上到处都是伤痕,用体无完肤来形容也一点也不为过。真不知道她的爸爸是如何挑到这样一位蛇蝎心肠的毒妇做老婆的。

有一点搞不明白,小朵朵遭受的虐待是长期的。在这个过程中,她的爸爸在哪儿?就没发现女儿的异常表现吗?就算是成年人,也忍受不了这样的伤痛,更何况她还是个未成年人。

朵朵的遭遇是可悲的。没有人关心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切。如果有一位嫡亲的长辈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并及时进行干预,就不会有悲剧的发生了。她的痛只有默默放在心里,能活着都是一种奢侈。

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虐待小动物都是无法理解的事情,更何况是向一个花一样美丽的女孩痛下狠手。当初重组家庭的时候,就没考虑过男方有个孩子吗?既然不能接纳她,又何必走到一起呢?不喜欢她,也别伤害她啊!

朵朵的继母王某已被警方逮捕,目前还没有判决的消息出来。王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虐待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其实这更接近于“故意杀人罪”。像这样的女人留在世上是个祸害,不如让她早日了断。


看到这件事,我欲哭无泪,我也是一个母亲,看到12岁的小女孩被继母虐打成植物人,我又痛心又愤怒,真不知道女孩的继母是什么样的人,他怎么能这样狠心对待只有12岁的小女孩儿呢?一个12岁的小女孩,她能有什么错,继母竟然这样毒打她,12岁的女孩被继母毒打成植物人,报案的不是女孩的亲生父母,而是医院的医护人员。

女孩的名字叫朵朵,朵朵小时候父母离异,父亲认识了现在的继母王某,为了让女儿有人照顾,父亲和王某结婚,王某带有一个孩子,朵朵的父亲为了生计在外打工,父亲长期不回家,继母多次殴打朵朵,把朵朵打的浑身是伤,但朵朵不知向谁求助,父亲不在,母亲也不在,一个只有12岁的小女孩该怎么办。

2020年5月,朵朵被继母打昏迷,继母把朵朵送到医院,继母对医护人员说,女孩是从3m高的车上掉下来摔成这样的,经过医护人员检查,发现朵朵身上有多处软组织感染皮肤伤,下腹部,臀部和大腿内侧都是伤,多处软组织感染,从伤痕情况来看,有新伤有旧伤,根据医护人员的经验,小女孩绝不是从车上掉下来摔成这个样子的,肯定受到了长期毒打。

医护人员看了小女孩身上的伤痕,既吃惊又愤怒,马上拨通了报警电话。经过警方调查,女孩的继母承认自己多次殴打朵朵,一次,继母用扫帚打朵朵,把扫帚把都打断了。

更为让人不解的是,朵朵长期遭受继母的毒打,他的亲生父母却对此一无所知。他的父亲长期打工在外,在家的时间很少,可能他太相信王某了,不知道王某竟然对自己的孩子这样狠心,可朵朵的生身母亲哪里去了,就算他再组成家庭,朵朵也是他的亲生骨肉呀,孩子生活在继母的家庭,作为亲生母亲,也要经常探望一下,看看孩子生活的好不好,看看继母对孩子的态度怎样,这位女孩的生身母亲,直到看到女孩众筹的情况,才发现那个女孩名字和自己女儿名字一样,经过打探才知道自己女儿遭遇了不幸。

虽然女孩是被继母虐待所伤,但从某种意义来讲,女孩的亲生父母也是帮凶,他们生下女孩,就有对女孩尽到抚养和监护的义务,离婚了也是自己的孩子,怎么能对自己的孩子不闻不问了呢,12岁的孩子不是成年人,需要大人呵护和照顾的,继母是铁石心肠,孩子的亲生母亲更是铁石心肠,孩子受虐待不是一天两天,身上新伤加旧伤,朵朵的亲生母亲如果来探望过她,也会知道女儿的遭遇,女儿就不会被继母打成植物人了。

一个家庭的破碎,受伤最大的是孩子,成年人的世界他们不懂,父母离婚后,孩子要生活在单亲家庭里,夫妻感情破裂后,离婚可以理解,但是离婚后,要记得常看看自己的孩子,不管孩子离婚后跟随母亲还是父亲,但离婚了,孩子也是自己所生。

闺蜜生了一个女儿,发现老公有外遇,闺蜜非常痛苦,想要和老公离婚,可她看到自己可爱的女儿时,她心碎了,闺蜜不想让自己的女儿没有亲生父亲或者亲生母亲,闺蜜想到这里,和老公谈了一夜,老公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回归家庭。

如果闺蜜和一般女人一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然后闹离婚,孩子就会处于尴尬的境地。闺蜜看得出来,如果自己提出离婚,老公也会毫不犹豫答应的,因为老公和他的情人已经有了孩子,闺蜜做了几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决定把老公夺回来,把孩子的父亲夺回来,我很赞成闺蜜的做法,她的做法才是明智,闺蜜这样做,挽救了一个家庭。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因为感情破裂离婚,夫妻离婚可以,一定要把共同的孩子安排好,不能只顾自己生活幸福,而忽略孩子的感受和幸福。


山西怀仁,2020年5月,因头部严重受伤昏迷,12岁的朵朵被到大同医院抢救,医院发现异常后报警。经民警初步调查,继母王某承认常打朵朵。2021年1月4日,孩子父亲表示,孩子已成植物人,检方将以虐待罪起诉被告人。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我认为继母不仅涉嫌虐待罪还涉嫌故意伤害罪。

从新闻信息来看,检察院准备以虐待罪对受害女孩进行起诉。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关于虐待罪的解释: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事件中,如果继母确认涉嫌虐待罪,考虑到受害女孩已经成为植物人,构成重伤的标准,她很有可能将面临二至七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解释: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继母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考虑到考虑到受害女孩已经成为植物人,构成严重残疾的标准,她甚至有可能要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从法律条文来看,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两者对于犯罪分子的惩罚力度完全不同。故意伤害罪要比虐待罪重得多。从实际情况来看,继母之前长期对女孩进行暴力殴打的行为本身已经构成虐待罪了。而这次的殴打则与之前的情况完全不同,这次殴打造成了女孩脑死亡,成为了植物人,说明继母这次的殴打部门是女孩的头部,而非手腿等非致命部位。

按照这个思路,如果暴力殴打头部的行为最终不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那么发生在家庭内部的任何纠纷,即使造成了再大的后果,恐怕也只能算作是虐待罪了,我想这是极其不合理的。

女孩父亲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这一事件中女孩的父亲也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继母对自己的亲生女儿长期虐打,女孩的父亲不可能一点都不知道,只要对自己的孩子哪怕有一点点的关心,都会发生孩子身上不断出现的各种伤口。这种情况下,他依然没有及时阻止继母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他的不作为就是对于继母家暴行为的一种纵容和包庇。

法律不应该纵容此类恶性行为。

我认为如果最终继母的行为被定性为虐待罪,这可能产生非常严重的后续影响。一些长期进行家暴的人,会认为即使家暴造成严重后果,也之后被认定为虐待罪。最终的处罚也不会太重。我认为这种纵容是非常可怕的。


幸福的家庭皆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又是一桩毒后母虐打孩子的恶性事件,今年四月份,黑龙江一位毒后妈把四岁幼女打到住进ICU,事件才刚刚过去几个月。现在又有一位毒后母,把12岁的女儿长期殴打成植物人,实在令人愤怒。

一、事件始末

2021年1月4日,山西怀仁一位12岁的女童名叫朵朵,父亲表示,孩子已成了植物人,目前,警方将以虐待罪起诉他的继母。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12岁的年纪,本该在学校无忧无虑的上学读书,原本活泼阳光的她,却没想到遭受了残忍的虐待。朵朵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大约父亲看到朵朵可怜,就想到为她找一位后妈。

后来父亲认识了他的后妈王某,王某离异,单身带着孩子,于是很快两人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朵朵小的时候是爷爷奶奶在带,到六岁的时候,在北京上不了学,就把孩子接回山西上学,父亲以为后妈的到来会冲淡了朵朵对母亲的思念,却没想到把孩子推进了一个无尽的黑暗的深渊。

为了生计,为了家庭,父亲无奈出门在北京打拼,照顾朵朵的担子就落在了王某的身上。六岁的朵朵和王某九岁的儿子都被送进了一所寄宿制学校,每两周才回一次家。由于王某经常打朵朵,为此朵朵的父亲还曾经跟王某离了婚,后来王某主动认错,两人才和好。原以为后妈会可怜这个没有母亲的孩子,会对她细心照顾,那知王某视朵朵为眼中钉。

父亲知道王某会打朵朵,质问她时,王某说孩子太调皮,打她是为了孩子的学习。其实朵朵的学习成绩十分优异,在班里的排名是第二,第三名。从王某的手机照片中看出她好像对这小孩很亲密,对小孩挺好的,没想到她会虐待孩子。刘先生说,自己在北京的一家安保公司上班,工作很忙,所以对孩子关心不够。

2020年5月的时候,王某再次殴打朵朵,这次下手过重,导致她陷入昏迷。

之后她被紧急送到了大同医院进行抢救,细心的护士在检查孩子的身体时,发现孩子身上伤痕累累,很明显看出是挨打留下的痕迹,而且还有多处皮肤溃烂。她怀疑孩子长期受到虐待,于是就报了警。

经过警方的调查走访,她的继母王某起初辩解说朵朵是从三米高的车库顶上掉下的,但医生检查孩子的下腹部,臀部会阴部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不像是从高处摔下的模样。

经过警方的审问,王某交代称她开了一家美容店,经常用装上的假指甲掐朵朵,有时还会拿扫帚打她,甚至把扫帚棒打断了。她终于承认了自己经常打骂朵朵的事实。经过医院的诊断,孩子头部受伤严重,出现脑梗死现象,如今已是植物人状态。

可怜的孩子,一个如花似玉的年纪就成了一个植物人。这件事被曝光后,网友们都愤怒了。

二、网友的评论

有的网友说:

这是故意杀人好吗?

这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太坏了,简直禽兽不如。

如果这样再不重判,那么法律真的没用了。

婚姻是女人一辈子的事情,看错男人不仅自己遭罪,孩子也不一定能过好。

也有网友质疑,父亲也有责任

父亲是傻子吗?不知道孩子被虐待。

继母虐待孩子,爹能不知道?

当爹的干嘛去了?

确实这一件事,其实父母俩都有责任,如果继母是最大的虐待者,父亲也存在着监管不力的责任。

三、案件带来的反思

孩子是父母手心里的宝,每一个孩子降临的人世都是一个天使,作为父母,一定要细心呵护。

身为孩子的继母,虽然孩子不是亲生的,但是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有缘成为一家人,就应该好好珍惜这份缘分,孩子小时候难免调皮,适当教育一下,无可厚非。但不是打就是骂就已经是一种虐待儿童罪了。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作为家长,不得虐待未成年儿童。

这位后母真是最毒妇人心,表面做得很好,让丈夫、邻居感觉自己对孩子十分亲密,给人的印象是善待孩子。没想到背地里走的却是这一套。

由此可见,再婚家庭一定要处理好各自孩子的关系。“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这世界总有些人看起来十分友善,可她心底狠毒残忍。

离异的家庭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重组家庭一定要多关心孩子,继父母要尊重孩子,和谐相处。

同时也希望小朋友懂得保护自己,有什么事情一定要及时告诉自己的亲人、朋友、老师,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

呼吁社会有关组织能够做好各项工作,邻居如果发现不对劲,也要及时报警,整个社会尽最大的努力来保护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


这件事情让人痛心,法律一定会让这个犯罪嫌疑人负出代价。

在题目上看到长期进行殴打只有十二岁的小孩子,我在想邻居为什么那么木然,怎么没有一点同情心?社区街道或村委会又在干什么,如果早点干涉制止,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事情是否可以不会如此悲惨。国家早己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什么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

我记得在我小时候,住的楼里有一个同样是做继母的人,对有夜里尿床的小女孩子进行殴打,邻居们多次劝告她不能这样对待一个孩子,开始她有收敛,时间长了就又偷偷打这孩子,发展到谁劝她就骂谁。

邻居们气不过向楼长反映,楼长报告给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在楼下召开批斗大会进行教育,那天人山人海大家一起对她进行教育。从那之后没有在发生殴打孩子的事件。

当然如今不是那个时候了,法制社会生活更需要有个严格的制度来约束每个人。如果有人或者某一部门及时的来管一下,是否这位十二岁的女孩子就不会出现这种让众人心痛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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