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户口一直没有迁过来,后来女方家被征收了,这种情况女方可以分得拆迁补偿吗?

我不知道法律上是不是可以的,但是我曾经在拆迁办帮过忙,事实是遇到这种情况的,女儿出嫁了,户口挂在娘家,最后拉人出来和稀泥,还是给女儿分一套房的。主要是看主家自己的想法,不愿意给女儿户口挂着也没用,愿意给,远嫁到俄罗斯也给你留一套!


没有,不会分女方


可以啊,我就没有把户口迁走,在老家分了房


如果是按人头算的话,是可以的


应该可以有的!


这个要看你们有没有结婚证,和女方户口居委会的规定,一般有结婚证的都不给于赔偿。


要看拆迁的是谁的物业,若是父母的就不存在户口一说,若是村集体的就由村民小组集体开会决定,一般来说外嫁女很难得到分红,就算嫁进来的都要住满几年才有,这个由村民小组完全自治,政府不管。


这种情况要看各地政策,有的地方可以,有的不可以


户口在,就应享受到相应补贴!


只要户口在那边是可以分到的


女方户口没有迁走,家里如果签收的话。补偿款肯定会有的。


看女方家房子的所有权人是谁啊,房子是谁的补偿款就是谁的


只要户口还在娘家,娘家拆迁是可以分到拆迁款的一般拆迁都是按照户口走的。


主要看女方户口所在地政府拆迁政策是按照什么标准补偿的。正常情况下,拆迁是按照户口进行补偿,如果户口迁出去了就没有了。


当然能,不受这边拆迁的影响!


应该分到拆迁款的


可以,按人头分必须要回来,给讨饭的也不给她娘家人,


可以,征地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其他附着物补偿费。女方户口既然在娘家,赔偿肯定有她的一份,而且还不少


理论上法律上都是可以的,现实中就不一定了,除非你愿意走法律途径。


本来有户口就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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