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女儿放不开手,就证明你比较宠她,如果不好决定的话那就按照法定年龄来,如果他都18岁了,而且他还有男朋友,你可以按照中国民法去让他独立生存。
一切以个人的生活条件而定。一般都是男养女。开始可以给点。够她们吃住就行。别的让她们想办法。慢慢就不用给啦。多少岁算长大。那得看经历。穷人的孩子早长大。我20岁就是一家之主啦。一切都是自力更生。我2O岁算长大啦。
自己的女儿永远都是小公主心头肉,即便是她不听话让父母生气,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天底下的父母都是一样一样的,怎么会看见她们受到一点点委屈或者伤害不管不顾。找男朋友不能作为家长对女儿断供的理由,任何时候都要给她关心和爱。
首先就不该让她和男友同居,既然同居了就说明已经是人家的人了又何必给生活费,我的思想不落后,但是坚决反对婚前同居,无形中就给自己降了身价,如果我是婆婆我看不起这样的女孩,不知道洁身自爱。
既然已经同居起码说明已经步入社会参加工作了,同居也意味着从单身到婚前组建临时家庭的一个转变,此时男女双方也有需要自己去负责的地方,你作为家长我觉得如果不是女儿主动提出需要你帮助就无需再去主动帮助她,就算主动提出让父母帮助也要看清是哪方面的事。这也能提前磨砺作为以后在婚后家庭中需要负责的责任感。现在很多家庭刚刚组建就走不下去很大一方面和婚前婚后父母的惯养有关,所以帮不帮助是和经济实力无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