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使用,在你还没有成为百万粉丝前,基本没人会注意你,使用中最好注明: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这个肯定会有版权的问题,而且目前新闻已经有类似的例子,被起诉赔偿的,现在看到的自媒体做视频搬运的,基本都是团队购买过版权了,这种版权问题要慎重、
然后就是建议不要只是纯粹剪辑,要加入解说、配音或者混剪等进行再创作,再创作一般不会被认为侵权。(当然也有谷阿莫等人的纠纷事例,还是只要火了做大了怎么都会被搞的跑不了)然后加上侵删的说明应该问题不大,如果有人找上来打不了就删了。但的确这个方向还是比较危险。总之如果做不到很大很火的话其实完全不用担心,但如果真的哪一天火了就真的要小心。
如果单方面和对方说过,并且对方也同意你搬运视频,但是也是需要注意的,如果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搬运视频,对方一旦举报,将会给你带来法律责任的风险!
正常情况下,市面发行的电影版本,没有备注不可转载的信息,都可以拿来剪辑。而剪辑个人的视频,那就得注意力,会有个别人会起诉。最好在剪辑之前征得当事人同意才行
首先,所有涉及他人著作的自媒体视频都有可能有侵权风险。就好像papi火了之后连她很久之前视频里用的配乐都翻回来告她想要分杯羹。所以做自媒体的话,真的用的每个音乐、字体、片段都要小心,都有可能有风险。
但是一般不是很火的话也不会有人会告你,因为告你也捞不到太多钱是不划算的然后还要很多外国影片什么的也管不到中国的视频,所以其实被告的很少。也有很多其实也想让你使用起到宣传作用的。
然后就是建议不要只是纯粹剪辑,要加入解说、配音或者混剪等进行再创作,再创作一般不会被认为侵权。(当然也有谷阿莫等人的纠纷事例,还是只要火了做大了怎么都会被搞的跑不了)然后加上侵删的说明应该问题不大,如果有人找上来打不了就删了。但的确这个方向还是比较危险。总之如果做不到很大很火的话其实完全不用担心,但如果真的哪一天火了就真的要小心。
把自己喜欢的。那一段视频剪辑下来。
自己更改一下。
如果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如果你要公开场合使用,就是侵权了。
公开场合使用最好你要在开头或片尾注明出处。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可以把关键画面打码,将视频原bgm适当更换,并标注非商业用途。希望可以帮到你
简单说,就是把电影的一些片段剪辑下来,加上自己的个性解说,加上自己的理解,做成另一个短视频!就可以了,
这个应该尽量使用原电影素材,自己二次制作完成配音字幕,如果直接转载别人作品,那应该不行,不过经过原视频作者同意是可以的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想不违法不惹麻烦要符合以下条件的要求才行
1.电影已经发布,那么他宣传片的内容全部可以使用
2.电影已经发布,为新闻或者影评目的而使用剪辑片段。片段的时长符合引用的合理范围。
3.影视版权一般是归于法人所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所有的著作权期限自发表日起五十年,五十年后,版权失效,进入公有领域,那么大家都可以使用!
4.截取其音乐片段,也是要符合合理的引用原则!
总之,只要发表够都可以使用,只要不要违规使用其影视作品,合理就行!
1,若西瓜视频有版权,则不算侵权!
2,若西瓜视频无版权,就有侵权的可能!
1,电影已经发布,则其宣传片的内容全部均可用。
2,电影已经发布,为新闻或评论的目的而使用该剪辑片段,片段时长应符合“引用”的合理范围。
3,影视版权通常为法人所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所有的著作权期限是自发表之日起,五十年。五十年后,其版权失效,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是随便谁,大家都可以用。
4,截取音乐的片段进行使用,依然要符合合理引用的原则。
你好!作为影视领域创作者,我的观点是:
剪辑电影片段上传到抖音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对于版权明确的影视、音频作品,原创作者具有保持作品完整性权利等人身权利,在征得版权人的授权前,任何人不得非法剪辑,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你要注明版权所有人,或者有你剪辑人的的logo就没问题
首先是结论:会构成侵权。
除非是制作方说明过版权开放,否则用于自己的制作已经涉及了侵权。
那么为什么没有人因此被状告过呢?
首先,问责难,特别是当版权方在国外时,问责的高成本让他们基本不会对非营利性使用进行问责。
其次,很多情况下,对作品进行二次制作是一件双赢的事情,二次制作的产物相当于自己的免费广告,免费宣传,有何不好?
以及,将二次制作的产物进行盈利的很少,大多都是出于爱好,你问责了又有什么用,人家也就是剪着玩玩,反而给自己涨黑子。
音乐也是如此,而且音乐更容易找出会侵权的证据。
在youtube和niconico上,如果使用了官方说明过禁止第三方使用的音乐,你的稿件会无法通过审核、被下令更改或者进行消声处理。
想了一下,b站有些视频打码,也有侵权的原因。
二次剪辑别人的视频肯定算侵权。
1.发布视频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
2.未经许可剪辑视频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该权利。
3.如果剪辑的人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是绝对不允许私自剪辑和传播的。著作人是可以要求其停止侵权人侵权,并且要求赔偿损失。
编辑他人视频严格意义说属于侵权行为。所谓的侵权,主要是对于原创作品产生侵权行为,如他的著作权、传播权等。比如你解析、解说、配音、加字幕等都侵犯了原创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