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5岁学生举玩具枪,遭警察击毙。你怎么看?

在任何一个国家警察都是高危职业,他们本来就是要面对犯罪人的,最最重要的是警察在明,犯罪人在暗。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因此警察的人生安全较之其他行为的从业人员来说受到的危胁自然大得多。警察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的公权力力量,失去这股力量维护的社会无法想象,当然也可以参考一下中东因战乱公权力缺位的国家治安状况。

具体到此事件中,该学生自己报警称有人持枪,更在警察到达现场后用玩具枪(仿真枪)指向警察,警察多次发出警告后少年非但不听反而向警察走过来,可以说这个时候警察开枪完全合法合理。

如果一个社会无法保障作为公权力执行人的警察的生命健康的基本人身权力,那么这个国家陷入混乱只是时间问题。鉴于此,每个国家都会有相应保障警察人身安全及执行公权力的法律法规。在保障警察执法权与避免公权力被滥用之间做好平衡,法律法规必须具有可操作性以及尽量将警察行使某样权力时的规定具体。比如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各国的规定不同,但有一个中心思想是相同的,即警察在生命安全受到危胁时可以使用枪支。只不过美国这样的国家会规定得更详细些,如警察要求公民举起手来接受检查,被检查人拒绝执行警察的指令,做出可能是拿武器的动作时,警察便可以判定对方可能危胁到自身生命安全而行使开枪的权力。尤其对于美国这样一个公民可以合法持有枪支的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会更严格。在此事件中,要求警察去判断该少年所持的枪支是属是真枪显示是不现实的。

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人民警察法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玩具枪”具有很多种意义。具有杀伤性较大的。比如气枪。钢珠枪。可以绝对造成人体损害的。击毙不为过


我觉得这个学生有错,但毕竟才15岁,罪不致死吧,警察连开多枪直接击毙?太残忍了吧。

学生可能本来只是想搞个恶作剧,但玩笑开大了,确实,学生有很大的过错,但警察来了以后,没弄清楚状况,直接开枪击毙?是不是也有点反应过头了?当警察看到对方只是个15岁的孩子时,那几枪真的打得下去?还直接击毙?我觉得就算要阻止那个学生,可以开抢打他拿枪的那只手或打别的不致命的地方不致于要开那么多枪,还直接就击毙了

,是警察枪法的问题还是根本就是故意的?

不过这个学生的家长老师也没有做到正确教育孩子的义务,要告诉他有些恶作剧有些玩笑是开不得的,尤其是对警察、急救医生等人员。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孩子是被人怂恿的,我不敢相信一个15岁的孩子会搞这种恶作剧,那应该抓出怂恿孩子的那个人。我觉得这个孩子死得很冤,他有错,但不致死吧。


这件事再次证明了我国严格禁枪的必要性。在美国这样空气“充满奢华的香甜”却全民持枪的过度,任何人都很难立刻辨别出这个孩子手机的是真枪还是玩具,因此从保护警察生命安全的角度来看,警察在这次事件中开枪并无大错。

从社会稳定安全的角度讲,哪怕只是玩具枪支泛滥,晚上出去撸串的时候被熊孩子来上一枪你疼不疼?要是正好被熊孩子瞄准了你的眼睛开枪一枪,你就算获得了赔偿,但是觉得憋不憋屈?

虽然说法律也该讲点人情,但是只有严格执行法律才是对每一个人的公平,法律也才有它存在的价值。


在美国这个事常见的,因为美国不禁枪。比如说,你在美国开车被警察叫停,千万不要做一些掏什么证件的动作,这时警察会判断你是在掏枪,他们有理由将你击毙,并且他们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叫你停,你就不要做任何动作了,他们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就可以了。


首先这个学生有问题,典型“熊孩子”玩恶作剧不顾后果,这自然有家长学校教育不周的责任;其次这警察的做法让人大跌眼镜,他们为何不能先朝天开枪恐吓少年放下武器?还直接把人毙了!美国警察安全感的缺乏让在国内的我难以理解,说远些,美国所谓“持枪自由”弊端不少


美国的警察是高危职业,因为合法持枪,而总有人杀人,所以警察非常危险。

是想,一个每天都有可能被杀的职业承受的压力有多大。所以大多数美国警察都有一种想法,如果别人要杀我,我就先干掉他。

所以有个笑话,说中国人在美国看见警察别动手动脚。美国人以为中国人都会功夫,杀人不留行。

同样,美国有幼童持枪误杀父母的。中国之前不也有一个骑电车的小伙因与运钞车冲突而被击毙。面对这种卖命职业,他们都可能先动手,毕竟谁也不会拿自己生命做保证。

这种看玩笑就是智障,如果谁觉得不对。你可以拿个高仿枪去正在卸货的运钞车旁逛一逛,你觉得你有多大的几率不被击毙?


站在美国人的角度,是这个男孩活该,自己作死,人家在美国枪械是合理化的,人家警察不知道你手里是真的假的,让你放下你也不放,那你就去死吧。但是站在中国的角度看,那你警察不应该这样打死人家,应该谈判,射麻药,不应杀死那个孩子


警察没错,因为美国是法制国家,人人有枪支使用权,且明文规定,警察可以随时击毙可能伤害他人的危险人物。学生持枪虽然是假的,但警察不知道,在不知道的情况下,那就是真枪,所以这是学生的问题,警察做的对


合法合理,没毛病。警察难不成还要在国内给你求爷爷告奶奶?别拿那些美国可以合法拥有枪支说事,也有很多不许拥有枪支的国家警察开枪你能奈警察怎么办!


其实学生没错,警察也没错,错的是社会。

我们中国社会是真的很和平,但美国不同,特别是911之后,美国警察被袭击也不在少数,我之前就看过一个新闻,一个女孩刚当上警察一天就殉职了,美国的警察每次出勤都是绷紧神经的,面对一个小孩拿着疑似枪的物体走过来只能让他扔掉枪支举起手,天知道那个小孩是不是恐怖分子?他们这么“冷酷”可能仅仅是不想死。

15岁的小孩可能没意识到社会的状况,加上正值“叛逆期”的年龄,不太随意听人指挥,走过去可能只是想让警察看清楚这把是玩具枪而已。

所以两者都没错,错的是美国的霸权主义和种族问题。


我认为警察没有大错,因为美国每年的恐怖袭击数不胜数,极端分子多少岁都有,如果因为年龄就不进行反制措施,后果很可能无法想象,但是警察错在击毙,完全可以使其丧失行动能力,所以我认为学生占主要责任,不听从警察,可以说这就是熊孩子吧,警察有次要责任


权利和义务等等,自由和规则对等,你可以合法持有枪支,但必须遵守法规,不可以威胁警察这个执法群体的安全,这就是底线。突破底线,老美的警察可不是好惹的,警察手中的枪也不是假的,他会毫不犹豫的向对方开枪;一旦开枪就必须是两枪以上,确保对方被击倒没有还手之力,击毙本来就在预案之内,所以,只要是警察开枪了,对方基本必死无疑。


1、自己匿名报警,要求警察来查自己。

2、在一个不禁枪的国家的街头上拿着枪。

3、不向警察解释这是玩具枪。

4、不理会警察的多次警告,并持枪靠近警察。

该男孩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这么做会惹来警察开枪,我也不知道。但他的种种行为,都是在诱导警察击毙自己。


这个可能是受到了其他因素影响太多了!想当初,美国佬的警察被人打死!所以呢……一点都不怪!当地政府人文主义形式不够明朗!在这个枪支泛滥的国度,突然之间有人拿着枪指着你(不管真枪假枪)你会不紧张?社会环境的影响!也许我说的不对,但是这些就是我想说的!


按美国警察标准程序,对方持枪经警告无效后即可开枪,一旦开枪必须连续射击确保对方无抵抗能力直至击毙。警察也是一种职业,没有任何一种职业要求从业者冒不必要的生命危险。美国不禁枪,在此大环境下该学生不是二逼就是想自杀。


警察开枪没错因为无法判定小孩是否开枪是否真枪,保护自己第一原则。连开数枪就说不过去了,不过美帝貌似有不把弹夹空就不算开枪的习惯。电影里是这么演的,网上视频也是打空弹夹,换上新弹夹,才有下一步动作。要么再打一弹夹,要么接近目标。


首先,如果这样有先例,警察一点责任没有的话,那是不是以后警察遇到拿玩具枪的就要直接击毙了?其次,法律有规定不能玩玩具枪了吗?玩玩具枪犯法了?最后,警察没有确认好情况就开枪杀人,而且,如果当时警察如果穿了防弹服,那警察肯定要承担责任的,那是一个15岁的学生啊!


美国,是个人人都能够拥有枪支的国度。所以警察也都是带枪的,不光是警察,就连物业保安也都有枪。所以出现事情首先要保护的是自己,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谁都不能拿自己的性命,来开玩笑的,这个就是美国人的悲哀,枪支也保护不了的。近期美国的禁抢的呼声,日益高涨,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就向这起事件,警察也无法判断那支枪?是真还是假?所以只能击毙了才是最安全的选择!


如果你是一个警察,看到一个青年拿枪向你走来,一边靠近你,一边面带微笑的告诉你这是玩具枪,你愿意相信他还是提高警惕性?如果你赌对了,你拯救了一条生命,如果你赌错了,你失去自己的生命,而且会被追究渎职。要记得,美国是一个可以合法持枪的国家,只要有资质有证件,可以带枪,而且涉枪恶性犯罪更是常态化,大部分警察选择危险加一,选择自己的职业本能和对其他公民的生命负责,所以,他们会毫不怀疑的开枪来维护上述两点。我国目前的法制推进路漫漫,所以出现了有些网友所言的“罪不至死”?这一言论,试想你被一人拿枪抢劫,你觉得八成不是真枪,但你仍然不敢反抗的道理一样。万一,万一碰上了两成呢?警察来解救你,你会大声呼喊救援人员歹,徒可能拿的是假枪嘛?你不敢,你害怕那是真的,警察也不敢不当真,因为那是对你生命的不负责。到时你就会想,快点毙了他救我出去,都这样了他还“罪不至死?”快点开枪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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