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房子应不应该归儿子所有,为什么?

在农村房子留给儿子是一种普遍现象。

这种现象是由于农村风俗,传统观念等一些历史原因造成的。

至于应不应该把房子留给儿子,我觉得这个不能一概而论,现在是新社会了,老人也可以根据家里的情况而定,毕竟女儿和儿子都是继承人。

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有赡养义务,应该享有共同的权利。

但是在农村,还是受传统影响比较深。但是我觉得最关键的还是老人自己的想法,不管女儿还是儿子都应该尊重老人的选择。

个人观点,我是@析纭,谢谢。


这是个矛盾的问题。政府是不是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允许城市人口买卖也就是说不许他们拥有,可问题出來了,子女出去工作了,父辈留下来的怎么办,以前丈夫在外工作,老婆孩子在农村后又转出去了又怎么办,这种事现在很多很多。本来这就是个很矛盾而又无法解决的问题。


我觉得应该是子女的,但是大部分都是就给儿子,因为女儿嫁出去了,有的也会给女儿留出一间房,女儿回娘家也会有自己的房间!祝天下父母身体健康!


按传统观念来讲子承父业这个房子肯定是儿子继承的包括农田,耕地,山林等话说回来还有一句叫父债子还,所以都是对等该继承的继承,欠债的该还债的还债


依法最妥。


归户口留下居住的人,如果女儿己出嫁,户口己迁出则不能继承


在西北农村这里,农村家里房子首先肯定是儿子所有权第一,这是农村人固有的概念。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思想也在慢慢变化,我周围的亲戚朋友们对生男孩的思想还是没有那么执着了,女孩子反而越来越多,加上西北好多农村集中迁移新城镇等现象,很多父母也为女孩精打细算,宽裕点的也为女儿准备房子了。


家产是父母的,父母有权安排和分配,因为子女无权,而且双亲健在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也一样的,谁建的、谁继承的就有处理权,所以谁的房子谁有权利处理。即使所有儿子都不同意,父母决定了,只要合法也一样有效。


那必须归儿子所有了,那是自然继承。


农村房子应该分给孩子们继承,不管孩子以后去到那里,告诉他们,老家是我们的根,有能力要好好修缮,每年回家1-2次。


这是农村历史以来的传统习俗,一下子改不了,别人也干预不了。


从法律上来说,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只要是村集体组织的人员都对相应份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土地上的房子是个人的,所以,房子父母,配偶,子女都享有继承权。


养儿防老,是几千年来经历,要改变谈何容易


现在农村的宅基地是看你家的户口本的,你家兄弟两个有两个户口本,就可以有两个宅基地


如果儿子也是同一村农村户口,且没有取得宅基地,可以归其所有。儿子如果非农业户口,可以通过继承取得所有权。女儿也一样。


在我们这里,是归儿子所有的,儿子负责父母的养老问题,闺女嫁出去了,照顾老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基本都是儿子儿媳在照顾,所以闺女也都不去分那些财产,嫁出去了之后,以后房子什么的都是儿子的了,应该的。


不一定,儿子不孝顺的话可以留给女儿


法律法规男女平等,实际在农村,儿子得替父母养老送终!女儿最多逢年过节回来窜门!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儿子女儿都享有继承权,如果出嫁的女儿自动放弃父母的房产,归儿子也无可厚非,如果女儿不愿意放弃,还是依据法律来,共同赡养父母,共同继承父母遗产也是公平公正的


在农村宅基地是怎么审请的?是为谁申请的?总不能一个父亲名下2到4套宅基地房这样是违法的,按新规超出部分是要缴税的,再说房子都在父亲名下,那么儿子都成无房户了,出嫁女儿想继承必须由批宅基地的村委会出证明,证明此房屋是审批给女儿的,出嫁女儿户口随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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