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得到。
不能
就应该归妻子及子女!不应该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继承,继承可以,买房时贷款都一起!否则就不合理
我老家的房子也是老公的名字,当初是公婆的名字,婆婆不在了还到处去开证明,最后公公去公证给三个儿子,为了房子我得哄着老爷子开心,两个大嫂天天吵,老爷子问我要不要公证,我说婆婆在的时候就是我们盖的房子,公证了吧,反正我的房子你们可以继续住,只是为了以后麻烦,其实当时老爷子天天相亲,我怕了,如果他不是这样,我觉得不用公证,三兄弟住一起也卖不出去,后来老爷子结婚了我叫他住我的房子,后妈说让我转给她,这样就让人恶心了,本来我对她很好的,她天天说要这要那,幸亏把房子公证了,不然真的是大麻烦。亲身经历这些。
不可以,如果丈夫先过世,儿女放弃继承,必需到公证处,做一个放弃继承的公证,这样妻子才可以得到全部房产,如果儿女不放弃继承权,那么父亲的一半房产就有四个儿女和妻子分配,也就是说,房子分十份,妻子占六份,儿女各占一份。
除非你丈夫立遗嘱房产由你继承,否则就会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参与分配
老公的父母,还有你们的小孩子还有妻子都是直系亲属,都可以继承
如果是婚内财产,妻子可以得到全部房产
人斗人,斗死人,遇见强盗,想象力丰富的人才,马上避开,离开,在也不见,这是硬道理。哪怕发生性关系,也要彻底解决,处理好,离开,如果,不处理好,满足条件要求后,结婚了,也要离婚,八九不离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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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这个房产证必须是婚后财产。婚前的的就不说了。婚前的就跟妻子没啥关系了。房子的一半是妻子的,另一半是丈夫的。丈夫如果死了,并且生前没有留遗嘱。丈夫那一半按法律继承。丈夫那一半有妻子的一部分,有妻子和丈夫共同孩子的一部分,还有丈夫的父母一部分,妻子只能有丈夫那一半的1/3,也就是1/6
。
你好,除非丈夫留有遗嘱否则,妻子得不到全部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再就是需要分情况确定。如果该房产属于你丈夫生前的个人财产,那么在他去世后有他的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他的遗产。
如果是该房产属于婚内购买没有约定是个人财产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套房产由二分之一的产权属于妻子剩下的二分之一属于丈夫遗产,就遗产那么有他的法定继承人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可以,你丈夫的份额应由妻子,父母,子女共同继承。除非他们放弃。
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如果丈夫先过世,妻子不可能得到全部房产。先要看房子是不是他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那么你只是第一继承人之一,第一继承人是他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的份额是平均分配,我这说的是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当然如果有遗嘱且遗嘱通过法律认可的方式进行了相关的公证,那么你以遗嘱可以作为你主张全部房产的主张。第二,如果有足够的证明,房子虽然是丈夫的名字,但是是你们婚后公共财产,那么这就是先要进行财产分割,就是说,房产先行你与你丈夫各人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他的遗产,由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说:由他父母,配偶、孩子平均分配。当然如果你有经过法律认可的已经公证过的你丈夫的遗嘱,由你全权继承,除了这个是基本不可能你获得全部的房产。不知道你明白没有?
不可以全部得到,丈夫的父母和丈夫的孩子都有继承权。
按法律规定就好,不用想太多。自己老去的时候,不动产物业自然又是儿女的。[机智]
这需要分情况:
1、若是婚前购买的,属于婚前财产,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妻子,儿女,父母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平分;
2、若是婚后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首先享有房屋一半的所有权,剩下的一半的属于丈夫的遗产,无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妻子,儿子,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3、若丈夫留有遗嘱,按遗嘱来处分,如遗嘱将房屋留给妻子,则妻子还是有可能能的到房屋的全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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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在去哪里能办立遗嘱的事?
哎,婚后财产居然那么多人可以不劳而获!强盗逻辑……以前农村里都是留给儿子的,其他人根本不会去抢,现在只要一个姓的都去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