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喜欢的某个物件必须要得到吗?

佛能给你一个合理或者让你信服的解释!


得到了就没有念想了,还是得不到好


想要的当然要努力得到了,努力过后还是没有得到,那就在心中怀念吧


很想得到,但又得不到,只能想


得到了也可能会觉得不过如此,爱而不得也挺好


其实很多时候,喜欢的东西不得到比得到幸福

这得从时间维度来看

得到了你会从喜欢慢慢转换为另一种感觉,或是习惯或是慢慢发现物件的缺点,亦或是提高了自己欣赏的高度,去追求一件更好的东西

而没有得到呢!结果就是心心念念,心心念念的同时还可能日思夜想、添油加醋想象这个物件有多么多么美好,这时候,这个物件就会很长一段时间活在你的心底里。

活在心底里了,这个东西就真正属于你了,可能已经扭曲了他原来的样子,可任谁是拿不走的,可能在梦里他都会和你在一起,在你随时想要的地方,他都在。。。。


人之本能,是一种历史情结和性格使然。喜欢就是喜欢,但在中国,这样简单点问题却被复杂化了,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喜欢去做的事,往往是事于愿违的,大人们会一本正经地告诉你,这会如何如何等等。我们的思想行为还是被几千年的所谓文明罩着,禁锢着,丝毫不敢有半点的反抗,可悲可叹!

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人的思想行为已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中国人从此的视野已不仅仅局限在周围,而是世界乃至更大,中国的舞台也足够大,容得下五湖四海。我们喜欢什么,尽管喜欢好了,我们喜欢做什么事,尽管去做好了。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是大家的。


自己喜欢的东西,只要能力能达到,就必须达到,否则一直会成为心中的遗憾!


如果把得到理解为据为己有我认为是狭隘的,比如你喜欢蓝天就可以将其据为己有么,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得到,有两张方法:其一,唯心派的做法,“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其二,佛家的做法,普度众生,即是一种降维打击


东西的话,,比如衣,书,首饰等,自己很喜欢,价钱方面没超出预算的话,且实用,应该买。超出预算的,个人觉的没必要。除非经济允许。喜欢的人,你单相思,不应该得到,用卑鄙的手段得到,也不幸福,害人害己。爱她(他)就放过他(她)。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对大家都好。


静而不争,顺其自然吧!


需要权衡自己的能力吧


不一定,要看是否容易得到,再看兜里的有多少,再决定!


不一定


带五岁的侄女去姑妈家做客的时候,侄女看上了姑妈家养的兔子,从中午开始,一直不停地围在笼子前看不停,有只小兔子跑出来了,她欢喜地追着跑,想抓住她。

姑妈见孩子特别喜欢那只跑出来的小兔子,要抓住送给小侄女,让我们带回家去。

然而,我们家里没有养兔子的笼子,也没有它的食物,更不知道该如何养,我想这么小的兔子,把它养死了,肯定会内疚,而且会很伤害小侄女的心。

于是我蹲在小侄女面前,指着小兔子问侄女:“嘉嘉,你喜欢这只小兔子,但咱们不能带它回去,让它天天陪着你,它还小,离开妈妈会生病,你还愿意带她走吗?”

小侄女闪着明亮的眼眸,但我看到她明明眼泪在打转,却跟我说:“让它陪妈妈吧,但咱们能经常来看它吗?”

我点点头。

喜欢了就一定要拥有吗?

不一定。有时候恰恰是因为喜欢,才愿意选择放手,给它自由。像爱情,像某些注定的遗憾。


如果真心喜欢的物件能靠金钱换来,那就给自己订下一个目标,为了它而努力,努力的过程也许会有新的奇迹,无论努力到最后是得到还是未得到,那个时候你会发现努力的过程其实已经美,得到了亦然很好,得不到也不会太失望,上天一定会安排有更大的惊喜给你!


谢谢邀请。

不该得到的不管怎么喜欢,也不能要。


也不会必须要得到,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怎么得都得不到,自己努力做好一切就会有了


这就要看个人和东西本身了,记得中学时读过一篇文章,大致意思就是在海边捡了一大堆很漂亮的贝壳,可当拿到家的时候就没那么好看了,喜欢固然重要,但合适才是长久的美好。美好的东西应该存在于它应该在的地方,美好的色彩留在脑海里就更加浓重


想而不能爱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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