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骑车男子杀掉宝马纹身男,已被刑拘,他将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我希望是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但是,涉及到死人了,估计结果都会判防卫过当,判刑赔偿。

所以说那些社会上混的,不要嚣张,哪天怎么个死法都不知道。

龙哥有难,八方点赞。愿天堂没有电瓶车


这件事情发生在全国百强县之首的昆山(待过一年的地方)。下面说几个自己的观点以及想法吧。

1、纹身男交通法纪淡薄。其所乘车辆违法变道至非机动车道,这也是此次事件的源头。震川路交叉路口是非常繁忙的,能够随意别车,停车一类的交通违法行为,可见平时就是嚣张跋扈,随意妄为。通过这,警方是否可以去查明,纹身男所乘车辆,所有车辆的违法情况。

2、此次事件可否定义为黑社会性质事件?事件起初,白衣男子下车与电瓶车大哥纠缠一起,根据亲友朋友圈反应,两人应该在当晚喝过酒,(问题来了,观点1的交通违法行为再加一条),监控视频显示二人并无剧烈打斗,宝马车乘坐女人在一旁劝架。后纹身男下车殴打电瓶车车主,随后跑到车内取出刀(后图片显示,该刀具为公安部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随车携带管制刀具,又一重罪。下车后直接奔电瓶车车主过去开始挥刀乱砍。(取刀过程,白衣同行男子跟在后面,没有任何制止的举动,司空见惯)此时电瓶车车主才开始反抗!

3、电瓶车车主是否存在防卫过当?本人觉得不存在,绝对正当防卫。首先,在白衣同行男子与电瓶车车主进行纠纷时,其并无任何危险性反应,后纹身男下车殴打,也是在躲在挡。直至纹身男拿出刀来,才开始反抗,当时独自一人,承认着突如其来的生命威胁,难以想象当时电瓶车车主的恐惧。后来,纹身男刀掉落,双方抢夺刀具,此时纹身男并没有主动停止侵害活动,随后跑向车边,监控视频显示纹身男到车边停顿,电瓶车车主追上来及时制止,至于纹身男到车边有何意图尚未知晓。(拿其他武器?开车撞人?)

4、纹身男的职业以及生活环境。事件发生后,网上很快曝光纹身男私下生活,据称是做投资公司???(放贷款的嘛?)之后网友几乎一边倒的同情,支持电瓶车大哥。反观纹身男,网上也有截图,“龙哥,一路走好!”“龙哥,xxxxxxxx”真的是物以类聚嘛?天神公愤的事,还走什么好,是不是该说天堂没有电动车?

5、(目前此事关注度极高,根据网友提供资料以及其他资料搜集,做以下补充)电瓶车车主正当防卫纹身男,造成纹身男意外死亡是什么时候?视频显示应该为两人抢夺刀具时,这个时候正是纹身男公里电动车车主的时候,完全是正当防卫。后来电瓶车车主追击纹身男,完全是启动无限自卫权,防止自己受到更严厉的侵害,因为就之前纹身男举止反应来看,电瓶车车主不做反应,非死即伤!

6、纹身男的众多好兄弟发朋友圈?朋友圈有一句特别扎眼,说是仇富?。我就呵呵你个呵呵了。这个事涉及到电瓶车车主生命权,此刻跟金钱一毛钱关系?是你们平时自仗自己有几个钱,无法无天,嚣张跋扈惯了吧?

看了这件事比较气愤,头绪不是很清楚,回答的也比较乱,但是终归一点,支持判电瓶车车主无罪!

还有,纹身男的阿猫阿狗们,类似于纹身男的阿猫阿狗们,好自为之吧。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

支持公安局!支持检察院!纯正社会风气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x年,缓刑x年执行。赔偿被害人家属x万元。可能会有很多人表示不服,宝马男作恶多端死有余辜,单车男为民除害。但是永远记住,法大于情!参考于欢案件,高利贷侮辱于欢母亲,于欢拿刀刺死一人被判无期。充分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好人和坏人之分,只有守法和违法。希望法官能够最大程度上尊重民义,对单车男从轻处罚。


说纹身男已逃离打斗现场对方还追击视为防卫过当,那么这个打斗现场定义的正当防卫距离应该是多少?纹身男是往自己的车方向“逃离”“的,那么车也是可用做行凶工具吧?更何况车里还有没有其它可行凶工具还有待警方的勘查呢!


杀得好!太多开个宝马车或者奥迪、奔驰的车主自以为全世界都是他们的,觉得自己不得了。开车粗鲁、霸道,有了几个钱就感觉自己不得了。他们离真正富人还差的远,但是心态已经膨胀到极限。所以被杀的好,死得越多越好!低素质的人群!


你胡说,你的意思是:纹身的混混多拿几把刀,掉了一把还有一把可以砍吗?可见你也不是什么好人。如果电瓶车大可下不砍他。纹身混混还会继续夺刀砍电瓶车主。防卫正当,应该维护正义,不能助长流氓。


首先纠正一下题主,根据视频显示,是宝马男子连续砍杀电动车男子致刀脱手,可见起杀心之重。电动车男子则是趁机捡起且是进行带伤性防卫,只是想自己不被对方继续伤害或杀死而引发的后果!

其结果无预见性,且电动车男子并无主观杀人动机,因为他没有随身携带凶器,可见无预谋!

至于结果,无非两种:1⃣️无罪,我想这是大多数人希望的结果。2⃣️有罪,这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结果!

当然,最终结果以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公布为准!!

我们也相信法律的公正,也相信法律会日趋完善!在此也希望电动车哥伤势早日康复,宝马男来生多行善事,其家属节哀!

对于电动车哥,如果现有的律法判定电动车哥有罪,也是我等小老白姓无法改变的。但是我觉得从保护自己的角度来说他没错。因为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万一。否则地上的尸体可能就是自己。尤其面对这样一个随车携带管制刀具且对他连续砍杀的人!

此案中宝马男随车携带管制刀具,从主观上来说早已准备随时砍杀他人!而这种恶人本身无视法律威严,也就是因为有这等恶人的恶行大行其道,才让国家不得不一次次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打黑除恶!

此案中的宝马男从他携带管制刀具那一刻起,他已经准备好要随时砍杀他人。从他拔刀连续砍杀电动车哥可以看出此人明显属于无视法律法规的恶霸类型,或许经常目空一切地上演一出出“我恶我怕谁”的欺凌霸道。

而一个随车携带着几十厘米的管制刀具的人,除了他自己以外,更无人知晓和确定他车上是否有更具杀伤力的杀人利器,比如枪支……。况且近期刚刚发生了多起枪杀案!

从生存和保护自己的角度来说,电动车哥在连续被对方砍杀多刀后,捡起宝马男因用力过猛砍杀自己而脱手的刀,进行了带伤防卫。真是不幸中的万幸,苍天有眼啊!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电动车哥保护自己没有一丝过错。而彻底让对方失去行动力和再次伤害自己的可能,则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

因为在本案中的宝马男奔向的是他的车,天知道他车里还有什么更具杀伤力的利器。万一有枪,那扣动扳机可比拿刀砍杀更轻松。所以,电动车哥的危险并没有解除,尤其面对一个一言不合就从车里拿刀砍杀他的凶徒来说潜在危险或许正在飙升!

电动车哥只是想不再让自己受伤,哪怕只是万分之一的可能,因为对方一旦真有更具杀伤力的利器,躺在地上的尸体恐怕只能是他自己。

所以,就算电动车车主在现有的律法上是防卫过当,也总比死在此等恶人手里强!!!

就算他被判有罪,那说明我们的律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即便被判有罪,并不妨碍他成为民众眼里的英雄,是条汉子,我很敬畏他!他的行为除了有效的保护了自己,也保护家人,同时也是为民除害!

此等恶贼还不知道还会伤害多少人!!!

我们倡导从善,行善,我们可以有菩萨心肠,但更得有狮子般的力量!唯此才能保护自己,保护至亲、才能赚钱养家!

毛主席也曾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否则恶人当道之下何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我个人更赞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忍让三分;人若再犯,斩草除根!

佛家以慈悲为怀,所以我们常看到有笑到发癫的弥勒,但是更有手持隆魔杵的韦陀!

没有金刚之怒,何以见菩萨慈悲?

有个词叫:除恶务尽!

还有句话:除恶即行善!

在此也希望国家启动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新高度!让善良的人们可以更加安全的生活。


骑车男好样的,我认为是正当防卫,试想宝马男往车里跑就己确定无反抗意力吗?想当时从车里出来就拿出致命凶器刀,说不准这回刀丢了受伤跑回再拿枪呢。既然车里随时能拿致命凶器,准能保证再回去有更厉害武器,所以以上所观实乃正当防卫。


我也是一个天天骑电瓶车的人。看完此事件后,也非常气愤。一些有钱有势的人,开着好车在路上。从来不把骑电动车,自行车,行人。看在眼里。电动车大哥是英雄。向你学习!所有弱势力群体像你之致敬。无罪释放。


这个命题有错误,什么叫电动车杀掉宝马男会有什么后果?不明所以的人们看到一是会觉得杀人肯定要判刑,二是以仇富心理先入为主,敢问题主是和居心?后面会不会再来个宝马男妻儿老小哭诉,称宝马男生活中和善可亲,对人温和,就是脾气暴躁,还喝了酒误事,来博取社会同情!严重怀疑已经有所谓的无良网友收了黑钱开始对所谓的龙哥洗白!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欺人太甚,仗势凌人,法律是保护善良的人,而不是仗势欺弱,这只会加速社会道德伦理的败坏,更加使那些黑恶集团更是嚣张,欺压弱小的人,那法律是保护善良,还是声张恶行,这是一个关键的决择,为什么要有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不受侵犯和掠夺甚至生命财产的保障!

这次的完全是纹身男故意持刀砍人,本来是小事一盅,就算对骂几句也不至于动手打人,而且纹身男不但先动手打人,单车男也作出后退忍让,但事情经过真令人咋舌,纹身男竟然拿刀砍人,他这样做是无视法律,危害公共安全秩序,如果人人都象纹身男这样做,那这社会还得了,而单车男完全是出于自卫和对恶势力的反抗!


当事人属合法的正当防卫,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且有权向凶徒追讨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及误工费用。论据如下。

第一刀是正当防卫,第二刀是正当防卫中,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不相干。之所以第二刀依然是正当防卫中依据为,此案死亡的凶徒他的主观滋事伤人恶念彭胀,原本已结束的争执在他介入对当事人拳打脚踢后事态生级,且在当事人已经退让躲避之后该凶徒依然不依不饶,并在当事人没有任何激化事件的情况下返身窜回车中抄出一把行凶的长刀挥向当事人并使当事人受伤,凶徒意图伤害当事人性命意图明显,且没有任何停止伤害当事人的举动。此时案件性质发生质的变化,已由一般的民事纠纷转变为凶徒胆大忘为持刀杀人的恶性刑事犯罪,只是凶徒功夫不及凶刀意外落地被当事人抢先拿到,为了保命当事人不得不挥刀砍向凶徒实施自卫。如果凶徒自此倒地且装死认耸事件即可落幕,可是凶徒竞又企图窜回车中找寻其它伤人凶器(保不齐包括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等凶器)图谋伤害当事人性命,且之前凶徒已有在事态基本平息还仗势欺人恣意妄为的情况下,窜回车中取出凶刀砍伤当事人并予取当事人之性命的致使事态严重升级的前科,当事人只能继续正当防卫让凶徒失去继续行凶的作案能力及获取继续行凶之凶器,达到终止犯罪和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受危胁,至于某律师所言当事人砍倒凶徒后,当事人的生命危险即可解除实难赞同。请问律师当事人在当时万分危急时刻如何判定凶徒已经伤重不治且无继续伤害当事人的能力及意图?如果凶徒当时是假意受伤倒地并有其它凶器意图加害当事人,当事人不继续正当防卫彻底解除掉凶徒的犯案能力和手段,结果倒下甚至死亡的恐怕是身单势孤的当事人,而不是人多势众的凶徒了。基于以上事实凶徒乃咎由自取,死有余辜。当事人正当防卫,为民除害,应予以嘉奖。


我认为自行车师傅砍了几下对方,对方就跑了,自行车师傅就把刀扔了。但是对方又要去车里拿凶器,自行车师傅一想,是不是对方车上有枪?自行车师傅为了保命于是就二次捡起了对方的砍刀击杀对方,不置他死我怎能保命,于是对方就被砍死了,我认为防卫一点也不过当!


按现行的法律,坐牢,赔钱。最起码属于防卫过当,因为少了正当防卫的一个必要条件,犯罪者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明显后期这个行为已经终止,完全没有必要在追砍了。最轻也会怕一个防卫过当,赔钱。深究的话可能会是故意伤害。


可能会被判刑,不过像这种应该不会判多久!这属于过失伤人,并非故意杀人!所以可以适当减刑…


第一:宝马车转弯占非机动车道碰上了电动车。第二:宝马车主还觉得他自己有理对电动车主指指点点。

第三:宝马车上藏有管制刀具。

第四:宝马车上的人拿刀威胁并砍电动车主。

如果当时那把刀不是脱落掉在地上被电动车主拿到,那又是怎样一种结局?再这么说吧,如果宝马车上的纹身男不被砍死,接下来电动车主的日子我相信可能也不会好过,谁对谁错我们看视频已经知道,希望法院对电动车男能酌情处理。


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还要周全的考虑和把控自卫会引起的后果,这是不现实也不符合人性的。

一个本来正常的人生,就因为一件极小的事情,被突如其来、强加性的、彻底的摧毁了,这太不正常了。

这人如果被判防卫过当,就是在释放这种信号——无论受到什么威胁,哪怕是生命受到威胁,你只能忍受,不能反抗(在那种情况下,让一个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完美的把控反击和自卫的力度是完全不现实的)。

你只能被砍伤甚至砍死,对方被判刑,而判刑对对方来说,几乎不算是惩罚,说不定对方还认为是一种荣耀和以后升阶的资本。

这太不公平了。


首先电动车驾驶者是被宝马车上三人滋事的,第二就是宝马车其中一人从事发地辱骂殴打骑车男以后,返回车内寻找随车携带的管制刀具对其进行第二次攻击以对他人生命造成严重威胁,宝马男已经构成严重的犯罪行为,第一首先宝马男下车对骑车人已经构成一次人身攻击殴打了。第二返回车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管制刀具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砍人了,其中不管他怎么做首先随车携带砍刀已经构成犯罪,随车携带攻击性管制刀具罪与危害社会安全罪已经构成,再就是故意有意识持刀砍人伤人,再一步进行犯罪已构成故意持刀伤人,骑车男生命已经严重受到伤害威胁,此时此刻骑车男拼死一搏,空手夺白刃以求自保,再抢夺到他人作案工具后自我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这一点无非议与争议,大家要清楚一点,什么叫做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就是要反击对方在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自卫反击的目的就是有效的制止对方停止行为,这当中就包含制对方与死地或是让对方失去能力对我方再继续施暴行为,要记住,正当防卫当中就有自卫反击,先走自卫反击后才是正当防卫。骑车男没有做错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责任,三个人打一个人还要动刀。


白衣人有四错:一错电动车刮蹭小车后没有及时离开,离开了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二错在和小车交涉时没有让步,激闹了死者。三错在死者砍人时刀落地后不该去抢,不抢刀就没有杀人凶器了。四错死者失去刀子无反抗能力,还要继续追砍。


视频我反复看了三遍。暂估宝马纹身男不是黑社会至少是个路霸。生活开车中这样的人不少。专业律师已经分析很到位。在人身无法保证自己安全时候我相信都会这样做!即使坐牢还有生命在!天理公平在人心。既然打黑特别是家族兄弟多的平时欺男霸女。我认为一打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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