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应该及时报警,精神疾病应该有指定监护人,希望落实到实处,现实情况却很不令人满意,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的很多,也有懒得管的可能,遇到了请及时报警,尽量不要刺激他(她)!!!不要远离人群,可以到商场或者车站等人流密集区,避免无谓的伤害!!!
对精神病人国家要出台政策,去收养他<她>们,不要让他<她>们在外面流浪,终身负责任,他<她>们是真正的生命,他们生下来时大都不是精神病人,而是随年龄的增长社会的压力精神的挫折,导制神经的错乱所形成,望社会层面多关注,谢谢!
精神病人首先是一种病,虽然得病的原因不同、程度不同,所处的家庭环境和状况也不同。国家对精神病人高度重视,各级出台了相关政策,并对困难家庭由财政提供资金患者免费就医,从根本上解决了监护人的就医负担。也从卫生民政教育及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家庭社区等进行全面关爱,从而保障精神病患者就医有保障,生活有保障,监护有保障,做力所能及的工作有保障。只有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社会跟进,家庭配合,形成人人关爱的局面,才能较好的改变局面。
可怜,发起病来可恨,有时看着好人一个,都觉得他的病是装的,可那病就好像在口袋里面一样,说来就来,好无奈啊,发病时想还不如让他死了呢,可过去那阵又觉得他挺可怜的,就是这样的折磨着好人,真让人死不起,活不起。
我觉得,精神病人,其家属必须要做好看护。有些有攻击性的精神病人更是如此。
不然,就像身边随时埋了个定时炸弹一样。
对于那些已经攻击过人的精神病人,家属必须强制时刻陪同,如家属不同意则由精神病院强制隔离。不能与社会发生交涉,直到病情完全康复。并接受一年的观察期。费用由其家属承担。
我很同情精神病患者,但是伤人的精神病患者绝对不能出现在人群中。否则我不知道下一个受到伤害的是谁的父亲,谁的女儿。又或者是哪个家庭。
(以上仅仅是个人观点)
其实呢,有的精神病人他病的不是那么太严重。因为他的病根是有大脑支配着小脑。就像发高烧一样。一时糊涂了,他就不知道一二三了。等高烧退了他又像个好人一样。我看这样的人是最好不要搭理他。
姐夫因中风脑出血进医院抢救,全家在医院护理。而此时小舅子夫妻到姐姐家偷盗一宿,把箱子里面的东西偷个精光。第二天,外甥回家发现箱子空无一物,想报案,又忙于照顾病重父亲,两难之时,小舅子害怕姐姐一家报案,来到姐姐家,强行将外甥捆绑起来,送进精神病院关押起来。外甥知道是舅舅落井下石,不顾姐夫病重,乘机偷盗。又害怕外甥报案,强撸外甥进精神病院关押。姐姐不知道真相,一面在医院照顾抢救室里面的丈夫,一面去精神病院给儿子交住院费。姐姐以为儿子因父亲脑出血受刺激得病,祸不单行。外甥在精神病院害怕舅舅继续加害,借刀杀人,杀人灭口进而装疯卖傻,不敢指责舅舅的罪行。而精神病院医生又失职渎职,不对病人负责,不与病人沟通,一味让家属交住院费伙食费。对病人一天两遍安眠药的治疗了事。一晃外甥被关押精神病院十年过去了,姐夫姐姐相继去世。因为无人继续缴纳外甥的精神病院的住院费和伙食费,精神病院让外甥出院了。十年了,失去父母,重获自由的外甥物是人非,眼里充满了仇恨!!!
多数精神病人缺少一个有效的救治环境,即使伤害了人也仍然流浪在外,一个精神病人的危害比普通罪犯还要大,因为她就是个定时炸弹,上一刻钟还是好的下一刻就可以突然伤人,我们这有家人俩精神病人,一个把他爹砍伤了一个把他妈砍死了,过了一段时间把他们家邻居家又砍伤了几个。很吓人。警察也不抓要求家里看护,可是家里哪有那条件?
精神病不仅给本人带来痛苦,也给家庭和社会造成负担。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一、对精神病人,我们应该同情、帮助、善待,这样做有利于精神病的恢复;不能歧视,那样会加重精神病的症状。
二、送他(她)们到精神病院接受专业正规治疗,对经济困难的家庭,政府和社会应帮助解决医药费问题。
三、探讨产生精神病的家庭及社会原因,研究防治措施,全社会重视,政府强力干预,以求大幅度减少精神病的发生。
在一些传统概念里,精神疾病非疯即傻,对精神疾病的偏见和歧视是目前阻碍疾病诊疗的重要问题。这种“病耻感”往往导致患者错过最佳的诊断和治疗时间。所以社会公众尤其患者自身如何正确的看待精神疾病对于疾病的预防包括治疗是非常关键的。
实际上,根据现行的国际和国内的分类标准,精神疾病分为十大类,一百多小类。也就是说精神科疾病有一百多个病种。2017年2月23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官方网站发布的数据称全球抑郁症患者数已达3.22亿,精神疾病是全世界都在面对的一个日益严重的课题。
精神疾病和其他躯体疾病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人体的某一部位由于某种原因造成了功能或形态上的改变,从而产生了某些异常现象。精神疾病是一种“生物学的不完美”,就像肿瘤、高血压、糖尿病。近现代以来,精神科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抗精神病药物的种类逐渐增多,而且许多其他的技术,像经颅磁、无抽搐电休克、心理行为治疗等方法也都在临床中表现出了比较好的效果。
孤独的路本就难行,可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大话精神,为您的精神心理健康保驾护航!精神病人,确实是一种他们自己无法,抑制自己行为的人,我儿子就是精神病人,家里有这么一个人,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情,十几年住了好几次院,最后一次是12年出院,这几年还算平稳,可是现在,他的行为反常,而且也不坚持吃药,原来每次吃药都是我监督她吃,由于现在他反常对我,有一种特别让人害怕的的脸色,夜里不睡觉,她在屋里走来走去,我们已经是快70岁的人了,感觉非常受煎熬,现在他又得了鼻炎,鼻中肥厚,需要做一个小手术,医生,他反复推,说没有床位,其实这就是一种不说在嘴上的歧视,歧视精神病人就是让我们这些家人更痛苦,我们就希望,精神病人,不管有什么病,不要住院难,希望国家,对这种人,以及家属,有一个更好的照顾,因为我们这些老人,已经无能为力
精神,还行,加个病字,听着就不舒服了……
我接触过几个精神病人,这些病人基本都是阵发性病人,有的病人不犯病还算正常,一旦病情发作,真的吓人倒怪的。
北区有个水泵厂工房(也有叫泵咀工房的),工房某家中有个精神病人……
家里人怕他惹事生非,就强行把他用铁链子锁上了。
可这一锁就是几十年。
起初他也是挣扎、吼叫、谩骂,时间久了就顺从了,可能他知道一切都是徒劳的。
听病人家隔壁的人说,偶尔隔着他家半开着的院门,能看到被铁链子锁着的病人在院里“放风”晒太阳。
听说就因为家里有这么个精神病人,他弟弟都50多岁了,至今没处过对象呢。
虽说病人可怜,家人值得同情,但毕竟还算平安。
可是,一旦涉及到法律就不同了,不仅仅是病人的个人行为,而且……
原唐钢俱乐部有个放映员,各方面都很优秀,因老婆出轨,一怒之下把老婆扔到楼下摔死了。
他跳楼自杀未遂,后诊断出精神分裂症,监外执行了……
当年有个叫小锁的好摔跤,干“所协”时,工作时间与他人一个抱(蹲)摔,结果把对方撂倒了,说也凑巧,倒地这主儿后脑勺磕到马路牙子上了,那人当时就嗝了。
好家伙,人命关天呐,“所协”也没用,审讯时他不仅不配合,还破口大骂,人们以为他神经受刺激了?
后来经过医院会诊鉴定,也是精神分裂症。
最终被送往南堡盐场,从此就闭口不言不语了,直到刑满释放。
事后有人问小锁,在里面为什么没犯过病啊?现在精神(病)好些了吗?
小锁哈哈朗声笑道;精神有,病没有。
说到精神病患者,应该不会有人在第一时间把这类人和“创造力”联系起来。
共情能力低下,善于操纵控、利用、欺骗他人,毫无悔恨之心,常有冲动行为和冒险想法......似乎这才是精神病患者在绝大多数人头脑中的经典形象,大量表现精神病患者的影视作品也有着把这类人污名化的倾向。
然而,上述提到的这些精神病患者的特征,特别是对掌握自我节奏的有着强烈欲望这一点,与那些极富创造力的人是高度吻合的。
来自菲律宾AdrianneJohnR.Galang教授及其同事提出,有一种精神病患者他们十分特别,与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不同,前者有着亲社会的行为活动。
此外,这类亲社会的精神病患者能把自己的冲动和冒险精神运用在好的方面。Galang的团队是这样比喻的,“骗子、盗贼以及流氓都是在善与恶间穿梭的存在。他们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来,自如运用各种伎俩来解决问题。”
不过,有创造力不一定就是一项宜人的特质。Galang的研究小组指出,“一个极具创造力的人体内可能同时住着一个天才和一个怪人。”
我是一名精神科医生,就在精神卫生中心工作,在临床诊疗中也会经常遇到被诊断为精神病的病人。
我想说,得了精神病,不是病人的错,不是其家庭的错,也许命运弄人,就让某人患上了精神病。
在老百姓的观念中,认为谁得了精神病就非常可怕,其实不是这样的。除了少数精神病人在急性期有冲动伤人的行为外,大多数精神病人只是脑子“坏”掉了,胡言乱语,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罢了。有时我们精神科医生也会刨根问底地和他交流,大多数病人也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自圆其说。
精神病人也是人,也应有人的尊严,虽然得病了,但是任何人都应该一样尊重他们,不歧视,不嫌弃。精神病也只是医学上的某一类疾病,治好了,也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学习,享受天伦之乐!
也希望社会大众用慈悲之心看待每一位精神病人,关爱每一位精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