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性精神病人强奸了该怎么办?

头一次看见新闻,女人被男精神病强奸着事我6o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听说过也没有看见过,一般女人见精神病无论男女都远离还有家属找把有病人去住院看病了。


叫黑社会来教训精神病人


至关重要的一点:不要因为他是精神病人就不报警、不固定证据,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因为即便他是精神病人,也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再就是要及时做好避孕措施、病毒阻隔措施,必要的时候要定期检查,确保自己是健康的。

下面我们就具体说一下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

第一,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

强奸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刑法》中,强奸罪属于重罪,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不过该判罚适用于精神状态健康的“普通人”,我们都知道在司法实践中,“精神病人”是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但实际上这种认识并不完全正确,因为“精神病人”也分为多种类型,有些精神病人犯罪并不能完全免于刑罚:

《刑法》第十八条中,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该法条中可知,“精神病人免于刑事处罚”的说法不完全正确,只有“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才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也要经过法定程序鉴定,并非掏出一张“精神病人证明或病例”就可以当“免死金牌”的;

另外,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也就是意识和行为时而正常时而不正常的,当他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精神恰好是正常的,那么他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与普通人无异,既不能免除也不能从轻;

第三就是“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的”,虽可以从轻处理,但是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综上来说,对于精神病人犯罪的,并非一律免除刑事责任,根据“病情轻重”或“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清晰与否”,在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后,可能免除刑事责任,也可能从轻,更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在发生此类事件时,一定不要以“他是精神病人”就放弃报警或者放弃固定证据,这样既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又纵容了犯罪。

第二,被精神病人强奸了该怎么办?

其实无论实施犯罪的主体是谁,无论其是否是精神病人或者是否有精神病史,在发生强奸案件时,作为被害人的处理步骤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多了一项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鉴定罢了:

首先,不管犯罪主体是谁,不要犹豫,第一时间报警,报警后要注意保护现场、搜集证据,比如暂时不要洗澡、床单衣物等也不要清洗或丢弃,现场遗落的一些毛发、烟蒂、避孕工具等都不要清理,这些有利于后期DNA的提取,是最充分最直接的证据;

第二,报警后,在民警的安排下及时到医院做妇科检查,提取DNA,同时做一些伤情鉴定,比如抓痕等,这些“抓痕”是“违背妇女意愿”的有力证明;

第三,虽然精神病并不完全遗传,但直系亲属患有精神疾病的,后代患精神疾病的概率更高一些。也就是被精神病人强奸的,紧急避孕显得更为重要和急迫,在医生的指导下,最好24小时内及时服用避孕药物。当然,避孕的同时还要做好病毒隔离,服用阻隔药物的周期越短越好,必要的时候定期做健康检查,确保自己是完全健康的。

以上程序针对所有的性侵案件,只不过要想给患有精神病的犯罪主体定罪,还要额外经过一道程序,那就是进行精神鉴定。

第三,精神鉴定

精神病人在实施犯罪的那一刻,是否“完全丧失了辨认能力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至关重要,如果是“完全丧失”,那么他就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如果尚未完全丧失,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或从轻;此时“精神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如何对当时精神病人的精神进行鉴定呢?其实这个过程极为复杂,需要多项手段进行相互辅证、印证:

比如,通过测谎的方式对犯罪主体当时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通过医学机构对其精神状态进行鉴定;通过证人证言对其精神状态进行鉴定;通过其过往病例判断犯罪主体的发病周期等等。

总之,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对于该过程我们就不做过度的深究了,司法鉴定一定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对其精神状态的判断一定是科学的、有事实和证据进行支撑的。

写在最后:

综上来说,在遇到此问题的时候,千万不要陷入“精神病患者免于刑事责任”的误区,该报警的还是要报警的、该固定的证据的还是要固定证据,只要后期通过司法鉴定判定其犯罪时精神状态尚未完全处于“失控”状态后,即便他是精神病人也不能完全免于刑事责任,最多只能“减轻或从轻”,一样会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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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刑辩律师,笔者先讲述一个真实案例,权当抛砖引玉,希望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有所启发。

阿媚是一个美丽大方、性格开朗、喜好热闹的女孩,所以她的朋友非常多,大家经常一起蹦迪、泡吧、K歌,夜晚的生活灯红酒绿、丰富多彩。

一天夜晚,朋友阿丽过生,大家先是参加阿丽的生日晚宴,接着又到KTv唱歌,最后又到一家烧烤店练摊,期间阿媚兴高采烈、不亦乐乎,自然喝了很多白酒、啤酒和红酒。

练摊结束已是凌晨三点,大家各回各家,阿媚酩酊大醉、踉踉跄跄地走在街道,因为酒精麻醉的作用,瘫倒在辅路的绿化带旁,不省人事。

二十分钟后,一个拾垃圾的精神病男子阿呆发现了阿媚,他脱掉阿媚的裤子与之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扬长而去。

次日清晨五点多,环卫工人发现赤裸下身的阿媚躺卧在路边,遂报警。民警将阿媚送医就诊,并调取沿途监控,锁定阿呆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阿媚醒后得知自己被强暴,痛哭流涕、悔恨交加,她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陷入了深度抑郁,一度产生自杀的想法。后心理医生对其进行疏导,阿媚才逐渐释怀,却留下的深深的心理阴影。

很快侦查人员将阿呆抓获归案,阿呆对涉嫌强奸的违法犯罪事实是一问三不知。经鉴定,阿呆系精神病人,案发时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因为阿呆案发时系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遂将阿呆移交精神病院进行强制医疗。

本案是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一个女子连续喝酒,夜不归宿,放纵自我,本身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如果自己能够保持足够的理性,就会适可而止,不会过度饮酒,就能切实保障自己安全回家,但是阿媚显然被杯觥交错的环境沉醉,没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没有意识到醉酒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当然,精神病人也存在精神病态程度的差异,如果阿呆是一个间歇性的精神病人,案发时精神处于正常状态,则阿呆仍应当负刑事责任。

假如,案发时阿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仍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如果阿呆不是精神病人,其违背妇女意志,与醉酒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则依法构成强奸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年方少,勿饮酒。饮酒醉,最为丑。饮酒贪杯,贪杯误事。因此,凡事都有个度,千万不能过犹不及,否则后患无穷,悔之晚矣。


赶紧避孕,及时报警,若有伤害再及时就医。真是不幸,被男性精神病人强奸了,真够恶心的。

男性精神病人,虽然有精神病,但是有的也有功能,这样的人病上来了,可不认人,在发病期间违法了,还不用负刑事责任。别说是强奸了,就是这样的人,发了病把人杀害了都不用负刑事责任。

遇到这样的事,只能自认倒霉了。报了警,把人控制住,等一鉴定是精神病,达到一定的级别,无独立的行为能力和意识,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只有自己及时止损,别怀孕,身体别受伤害,若是损失巨大,可以起诉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告他们监护看管不严,造成了强奸等伤害,不负刑责,可以要求给予民事经济赔偿。能把钱赔偿到位了,也算一回。

看到精神病人,一定要躲远点啊,免得受到伤害。大家说怎么防范这样的事发生呢?


谢谢邀请!

提主对精神病和一般有抑郁症及轻微精神疾病的概念不清,真正患有精神病的人正常情况下对食欲、物欲及性欲几乎是没有的,如食欲精神病患者你给他吃,他就吃,不给他吃,他就这么饿着也不会去偷去抢;同理,精神病人对男女苟且之事是无欲无求的,根本不存在去强奸妇女的。

提主说的可能是“花瘋”,花瘋属于患有臆想症的季发性精神病人,每年的春季百花盛开的时候,花瘋开始发作,在发作时有的是只要是女人就臆想着是他的初恋情人或相好的,大不了就是对这个女人直视孬笑流口水,行为上基本上是没有暴力强奸表现的。

提主所说的只有一种可能“装疯〞!有的人(有的装成流浪汉要饭的)故意将自己搞得满身恶臭,头发长期不洗既赃又长胡子拉茬口水直流的可憎假像,白天或夜间见到单身女人(还有的强闯入室)就下手实施强奸犯罪行为,归根结底,是不是精神病人马上报警,由公安机关作精神鉴定,不是的依法严办;如有间隙季发性发作的精神病人所犯下的罪责由其监护人负责相关的责任,总的希望我们的女同胞在外如遇到精神病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赶快迴避,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因为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所干的任何事情是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


翻阅偶然发现了这个如此奇葩问题,倒是头次听说了还有这等荒唐之事,除了感到震惊以外,对受害者也深表同情。

所谓精神病人,是指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有精神障碍病症的人。法律上把精神病人称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能力行为人”

遭到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的性侵行为时,如何维护自已的正当权益呢?

首先要妥善保存现场遗留物,如对方散落的衣物,毛发,手纸等重要证据,並且迅速报警捕获犯罪嫌疑人。

如果法院认定该犯罪嫌疑人经依法鉴定符合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依法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要承担受害人的民事责任。

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能够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时的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向法院起诉中一定要求付带民事赔偿请求,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这样不管犯罪嫌疑人能否获刑,都是对自己心灵上的一个安慰。

遇到这样的事,也要尽快从梦魇中清醒过来,切不可自暴自弃,必竟人生的道路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勇敢面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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