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的人性有多恶,你知道哪些真实发生的女人被强奸的事?

强扭的瓜不甜


强奸案件侦破困难,被害者不报案,不配合的太多了,破案率基本不超百分之十。


人性往后看,有善恶,往前看,无善恶,所以,教育很重要,更说明共同富裕重要性!


马王爷不管驴的事


从小到大这种事只听说过一次,我小时候一个村的几个半大小子轮奸一个女孩!都判了十几年的刑期!活该


某年的秋季,一位花季少女,满怀欣喜,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正值假期,也想去偏僻的小山村去看望自己的外公外婆,也好分享一下考上大学的喜悦感。从外公家下午返回的时候,正好下着朦胧的细雨,可人有旦夕祸福,祸从天上来。

第二天家人仍不见女孩子返回家中,便去寻找,谁知在一片玉米地发现了尸体,凌乱不堪的身躯,也不知道是强奸未遂还是先奸后杀,最后锁定犯罪嫌疑人,并且还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可后来又听说此人家中硬关系,并声称是屈打成招,并无罪释放。

就这样一个含苞待放的花朵,就此香消玉损,到后来我再也没有听说此事得到任何解决,这么多年过去了,或许是当时的侦查技术不先进,或许是有不为人知的原因。

总之一句话,女孩子出门一定要小心,虽然现在是法制和谐社会,但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坏并没写在脸上


十天半个月没吃米饭见到吃的是什么感觉?想想


这种事情以后不要提了,说一些正能量的东西


那是很多年前发生的事了。

就在我们隔壁小区,一个小偷早晨起来爬墙翻进了二楼的一家。

他进屋后发现就一个女人自己在家睡觉,他就色心顿起,跳上床掀开被子就把女的抱住了,女的感觉不对睁眼一看是个不认识的男的抱着自己,她就大喊老公拼命挣扎,小偷一看她不从立马急眼了,拿着作案用的螺丝刀子照着女人乳房上就扎了两下,然后又用绳子把女人捆上,把两个腿吊到床栏杆上,把女人给强奸了。然后又用螺丝刀划女人下体,用毛巾堵住女人的嘴。

就在他肆意的折磨女人时,门响了,女人老公从早市买菜回来了。

小偷吓得急忙跑到阳台往下跳,结果摔断了腿,被女人的老公和小区的人抓了个正着。把他打得满脸血送到了派出所。

你说这个强奸犯的人性有多恶吧?


强奸犯是世界上最恶劣的行为,男人欺负女人简直禽兽不如。我刚参加工作不久就曾经听到过周围同事讲的一例强奸事件,说是那个谁小时候被一个同村老头强奸过,这个女的面相看着就比同龄人老的多,可能是童年阴影留下的太深刻了吧。哎。足以毁人一生。能有勇气活着活着活的快乐真是不简单。但愿中国以及天下永远再也没有这种罪大恶极的事情发生,让女人们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活一生。告诫那些没有人性的强奸犯们,你们毁了别人同时也会毁了自己的人生何必呢……


强奸是犯罪,但判定强奸比较复杂。


曾经电视上看过一个案例《消失的新婚夫妇》,几个窃贼去一家行窃,要走时看见墙上夫妻的照片,发现女人很漂亮,于是便在家等着,夫妻俩回来后,几个混蛋便劫持他们,并对女人实施轮奸,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让人胆颤心惊,折磨了一个晚上,最后杀害了两个并抛之荒野,后来找到尸体后,发现女子身上有无数被烟头烫过的痕迹和针扎的痕迹。

看过这个报导,感觉到人性之恶的可怕,人居然能残忍到这个程度。从此对所谓专家提出的废除“死刑”的建议嗤之以鼻,甚至幻想以古代的酷刑来惩罚这些灭绝人性的畜生!


首先,这两件事是真实存在的,我先和大家说第一件事,大约是在8几年,在我们县城西边大约30里的一个村,男方小名叫三小辫,人平时也较实在,庄稼人,有一天就把村里的一个姑娘抱了一下,逗了逗人家,结果让人告发了,说是强奸,当时社会和现在不一样,人们观念保守,赶上严打,结果抓进去判了十六年,因为庄稼人实在,在里面还学了门手艺,并且提前释放了,出来还找了媳妇,你们说是不是因祸得福呢。

第二件事是我们村的真事,是九几年的事,我们村有一个叫润三的男人,当时哪几年兴买四川哪边的媳妇,还真有好几个四川的女人来我们村找对象,这个叫润三的男人也找了个四川媳妇,花了钱,过了一阵哪个四川女人跑了,还告他强奸,结果这个叫润三的男人被抓进去判了几年,这个男人出来后去寺院当了好几年和尚,学佛以后也学好了,时代变迁,社会在发展,人必须要走正道,脚踏实地。


这件事发生在我读初中的时候,隔壁班的一位女生下自习课后去交她们班的作业,她班主任是一个老光棍了,把女生喊进来后,这位班主任就开始对女生动手动脚,还威胁说自己有能力让女生没办法上学,女生被吓得不敢喊叫,又反抗不了,最后被她的恶魔班主任给玷污了,当晚没有再回学生宿舍。

这件事本来谁也不知道,直到那位女生怀孕,学校通知家长,才被公之于众。

因为两个班级离得比较近,两个班的同学经常会在一起玩,我从他们班男生嘴里听到很多次这样的话,说他们班主任很猥琐,在教女生东西的时候摸她们的手,还会色眯眯的偷看那些女生。

他们班主任是一个40岁左右的老光棍,平常上课戾气又比较重,很不受同学喜欢。

我对那位女生印象比较深,她来自农村,发育得比较早,加上又长得很漂亮,性格又很温顺,很受我们男生欢迎。

女生是她们班的学习委员,平常就负责将收好的作业交给各科老师,有些时候老师不在学校,就需要在下晚自习后,把作业送到老师的员工宿舍。

那头晚上也是这样,她照常去送作业,敲开她班主任的门,她班主任喊她进来坐会,她没有多想就进去了,关好门后,她班主任就暴露出残忍变态的一面,威胁她不准出声,再加上一个四十多岁汉子的力气根本不是一个小女生能反抗的。

听他们班女生说,那天晚上女生就没有回宿舍,第二天才回来,整个人精神恍惚,情绪也很低落。

后来女生又被这个变态班主任陆陆续续强暴过几次,女生也不敢和家长说,直到怀孕被通知家长。

但在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上却令人很愤怒,学校赔偿了一些钱,而那位班主任因为背后有关系,再加上女孩父母不追责,只是被象征性地批评一下,就没有受到其他处罚了,而女生则是辍学嫁给了那位班主任,据说是女孩父母决定的,因为他们觉得现在女孩已经怀孕了,要辍学回家,既然要嫁人还不如就直接嫁给那位班主任,所以女孩父母当时才没有去追责那位班主任。

说真的,我至今也不理解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愚昧的父母,在自己女儿受到这等对待之后,不但没有尽可能地去保护女儿,还放弃追责,把女孩彻底推入火坑。

女孩当时学习成绩好,人长得也很漂亮,正常发展下去,那位女孩将来前途光明,可惜遇到这样一个恶魔老师,彻底毁了。

以前经常说老师是学生的指路明灯,指引学生扬帆起航,但也有个别这样的变态老师,却是一点点把自己的学生推向深渊,也许这样的人不应该称为老师,而是畜生,因为他们不是人。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不报警,说实话,那时候学校把这件事压下去了,再加上女孩家长没有追责,谁去报警啊,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多年了,那位女生也早已经是一位母亲了,后面也没人再去管这件事,彻底淹没在时间的浪潮里!

我只希望啊,天下的学生都有一个干净的学习环境,老师只在三尺讲台用心教授学生,学生在课桌上好好学习,能草长莺飞伴一生!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儿子去世才六天,公公居然入室强暴儿媳】

在湖北黄冈的已婚女子南某,与丈夫胡某结婚多年,两人感情一向要好,为了能给妻儿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胡某一直外出打工,南某在老家带着孩子与公公婆婆一起生活。

直到2017年婆婆去世后,南某就与公公向某在老家一起生活,一年多来倒也相安无事,公公向某也对儿媳特别地好。

但是没想到本来眼看着胡某在外面打拼开始有了起色,往家里寄的钱也越来越多的时候,突然一场大病夺走了胡某的生命,南某痛苦之余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料理丈夫的后事。

公公向某这些天也忙前忙后的,并且一直陪着南某安抚南某的情绪,向某这些天还经常对南某说:“日子还要过,以后不是还有我嘛。”

南某还处于悲痛中,她也没有过多地注意公公的一举一动,更不会想到向某所说的话的用意,她一直认为公公也应和她一样,面对丧子之痛还要关心自己的情绪,公公对她已算很好了。

直到头七第六天晚上,南某一天下来精疲力竭,把孩子哄睡放在床一边后换上单薄的睡衣正要睡下,就听到公公向某在外面敲门。

南某开了门,公公进来坐到了床边的一张小板凳上,向某想着在儿子去世前交待他要好好帮照顾孙子,并过问一下家里负债的事情,帮忙处理处理,于是今天他想起这事,就前来找儿媳南某了解情况。

这天向某还喝了点酒,有点上头,在与儿媳聊的过程中他才注意到儿媳穿着宽松又单薄的睡衣,里面也没有穿内衣裤(处于情绪低落的南某也没有注意到这些生活细节),女性那诱人的胴体若隐若现,加上南某又年轻,女性的魅力侧露,这让很长时间没有近女色的向某在酒精的作用下突然有了性反应。

当时向某自己感觉场面开始尴尬了,于是找了个借口结束了对话,出了南某的房间回到自己的屋子里。

但是刚回到自己房间,他脑子里却怎么也挥不去儿媳的影子,儿媳那诱人的身段就像放电影一样不断地在他的脑子里播放。

最终,向某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他有了与儿媳南某发生性关系的想法,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完全失去了理智,脚开始往南某房间门口挪去。

这个时候已经是夜里11点,南某已经困意袭来睡了下去,这时听到公公又敲了几下门,她问有什么事,向某因为激动声音都有点颤抖:“你,你开开门,有事和你说。”

南某听公公的语气不太对劲,还真以为出什么事了,衣服也没有好好穿好急忙就起来开门。

她刚把房门打开时,向某双眼冒火一般盯着她的胸部,拉着她的手就往床边上走,南某还不知道其用意就不由自主地跟了过去。

公公南某双手按住她的双肩把她按坐在床沿上,南某还没有反应过来,向某就直接扑了上来把她整个人结结实实地压在了自己的身下,一只手直接就在拉扯南某的裤头。

南某顿时明白公公要干嘛,惊愕片刻回过神拼命推搡向某,并怒斥向某停止动作。

但是她又担心两人的打斗惊吓到睡在一旁的儿子,南某怒斥向某的时候不得不压低了嗓门不敢大声叫喊,她又急又怒,却又不得不哀求着:“你不能这么做,我不愿意,求你了,不行的。”

加上这几天南某因为处理丈夫的事情,一直就没有好好休息,现在浑身都疲惫没有什么力气,整个人被向某压着根本动弹不得,挣扎了几下就精疲力尽瘫软在床上了。

她有气无力的哀求和软绵绵的推搡在向某眼里就是“半推半就”,这更激起了他那难以抵制的欲望,他很快就把南某的内裤给脱了下来,整个人靠了上去,南某只有无助地惊呼,向某得逞了。

几分钟后向某结束了性行为,南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向某用被子将南某的身体盖上,就自己起来离开了南某的房间。

被公公强奸之后,南某一晚上没有睡好,她心里又委屈又愤怒,丈夫才刚去世,而向某竟然就强奸自己,儿子尸骨都还没有寒呢,这是一个父亲能干出来的事情吗?真的是禽兽都不如。

但是南某并没有报警,她觉得这种事情实在太丢人了,家丑不可外扬,加上丈夫又刚去世,没有精力再去应付任何事端,她最后还是选择了没有沉默。

但是她担心公公有了第一次肯定会再来第二次,她考虑了一个晚上,最终还是通过微信告知大姐向某的女儿,她希望通过向某的女儿给向某来个警告,给他施加压力让他不敢再犯。

向某女儿得知自己的老父亲竟然在儿子去世还没有过完头七就强奸儿媳妇,也是气得暴跳如雷,将向某骂得狗血淋头。

但是尝到了甜头的向某像是性欲望被唤醒了一般,虽然被女儿骂了后接下来一段时间没有再侵犯南某,但是那仅仅是刚发泄完性欲,第二次欲望还没有起来而已。

果然没过多久向某不知悔改又开始行动了,随后多次半夜摸到南某的房间门口敲门,说跟南某有事情商量。

南某根本不相信他那一套,肯定是想哄骗自己开门要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因此连续几个晚上都被南某拒绝了。

向某看南某不开门,竟然在房间给南某直接拨打电话,用语言撩拨南某,南某不胜其烦。

直到一天晚上向某假装肚子疼,在外面叫南某帮自己出去买点药,自己走不动了,南某信以为真打开了门,向某却从角落里窜了出来推着南某进了房间,南某还是不敢太声张,向某在她的哀求中再次得逞。

此后南某怎么样都不再给向某开门,过了段时间向某又来敲南某的门,南某忍无可忍无计可施之下直接打电话给向某女儿,还将免提和录音打开。

向某女儿得知父亲又来骚扰弟媳,直接在电话里训斥向某不知廉耻,并劝诫向某不要把事情闹大,向某听后就走开了。

南某以为这样就把向某给唬住了,没想到没过一会色迷心窍的向某已经不管后果了,竟然找来了工具直接就开始撬门!

这可把南某吓得再次拨通了向某女儿的电话,可是任凭向某女儿如何劝诫警告,甚至说再这样就不管父女情分直接报警了!

但向某都不为所动,他继续翘,非要与南某发生性关系不可。

无奈之下,南某朝向某喊道“你不要逼我,再不走,我就从窗子跳下去了!”,向某这些被唬住了,闹出人命可不是好玩的,他终于走开了。

南某惊魂未定,根本就不敢睡,她害怕丧心病狂的向某会破门而入,她胆战心惊地等到了后半夜确信向某已经睡着了,她根本不敢再呆下去了,匆忙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连夜骑着摩托逃到了哥哥的家里。

南某哥哥大半夜看到惊慌失措的妹妹跑到自己家里根本想不到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情,当时就气得脸色铁青,他坚决反对并说服南某别再忍下去了,这种人不让他坐牢天理难容,简直就是连狗都不如的禽兽嘛!

跟禽兽谈交情谈亲情,那都是徒劳,试问一下这世界上会有哪父亲会在自己儿子去世连头七都还没有过完就想着霸占自己儿子的媳妇的?

此等行径,甚至连禽兽都不如,最终南某也鼓起勇气,在第二天就与哥哥一起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向某违背南某的意志,强行与南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向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


不了解


1987年冬季的一天夜里,年轻的姐妹俩在村里的磨面机房看机子正熟睡时,两名犯罪分子撬门入室。惊醒后,她俩刚要喊叫,就被用手电筒照着捂住了嘴。他们拿刀威胁着两个姑娘,不准喊叫,然后用被子分别裹着她俩,一人一个扛到了村外一草垛跟,一同把她们强奸了。因当时天很黑,姐妹俩又害怕,根本没有看见两名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以至于没能提供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加之那时技术手段落后,所以案件一直没能破获。如果案件发生在现在,破案就简单多了,犯罪分子根本就不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还有一次,一名女青年下夜班后骑自行车回家,走在乡村的路上,路两边都是种的杞柳(编筐子之类用的),突然从杞柳丛中窜出一男子,用绳子勒住了这名女青年的脖子,把她拖到杞柳地里强奸了。当然这起案子很快破了,犯罪分子被及时抓获。经审讯得知,那名犯罪分子事前已摸透了女青年的活动规律,那晚专门在杞柳地里等候作案的。后来那犯罪分子大概被判刑六年。


这真的是一个让社会沉痛的话题,本来这是印度人的专利…。记的上世纪90年代初我们县发生了一系列勒脖子强奸案例。我们这个县总面积是上海市面积的8一9倍,总人口只有7万人。这里四季分明,也就是说冬天绝对是零下30度以下,甚至零下40度极寒也不罕见,尤其是夜晚,真的冻死行路人。夏季零上40也常有,这里春天百花开,秋日金黄一片,夏季的烈日下地面温度50度,但只要有一棵树,树荫下就是一片凉爽。早晚温差大,一点不向南方那样白天和晚上一样闷,屋里和屋外一样热。就是这样的环境下,这个勒脖子罪犯依然没有停止作案,这个罪犯最终在邻近40公里的一个城市作案时被抓了,据他交待,他骑自行车往来与我们县和这个城市,三五年时间作案三十多起,其中好几起在他对受害人实施暴力后还和受害人聊天,让受害人不要报案,事实上报案的也就十几起。最可恶的是冬天某一个极寒夜晚他跟踪一位开商店下夜班的女孩,那女孩才十七八岁,那几天帮姐姐站店,结果零下三十七八中他从背后勒昏了女孩并在雪地里实施了强奸…。当时离女孩家也就几十米,小女孩凊醒后爬回家的,脚指头被冻伤截肢了…。据他交待,他也遇上过剧烈反抗的,那时能打昏就打昏,实在不行就放弃…。那几年警察压力最大,采取了多种墩坑和引蛇出洞办法都无效果,百姓人心惶惶,罪犯白天没事就在派出所边台球桌上打台球玩,甚至参与人们对勒脖子犯罪案子的议论…。他后来在邻市尾随一理发店下班女子时被发现,在发生肢体搏斗时正好遇上巡街的联防队,后来被判死刑执行了。


俺觉得如果女方坚持男方很难得逞!不知条友们是否支持俺的观点?


09年的夏天,一个19岁的河南女孩和4岁的妹妹在出租屋里休息,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女孩没有多想就打开了门,开门的瞬间,女孩吓坏了!

一把锋利的钢刀架在女孩的脖子上,随后,女孩被推进房间里,“啪”地一声,门被关住了!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出现在女孩的面前,男子也是河南的,而且和女孩是一个镇上的,曾经他们相过亲,可女孩对他不太满意,就没有接受他!

但男孩自从见到女孩之后,就对她念念不忘,隔几天就买一些东西到女孩家里,希望以此来打动女孩的心。

女孩不想委屈自己,明确地拒绝了男孩,而且还不止一次!两个人处于你追我避的状态!

那天,女孩母亲打电话让女孩去她那里玩几天,从小女孩就离异,她跟着父亲,和母亲的联系也只是放长假的时候,去住几天!现在的母亲早就结了婚之后,也有了孩子!女孩就没有再过去!

接到母亲的电话,女孩就想乘着这次机会,躲避男孩一段时间了,两个人也许就断了!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到了母亲那里,女孩发现母亲和再婚男子竟然住在出租屋里,而且是单房!看到这样的情况,女孩知道住不了,可又想躲避男孩!

于是女孩就在母亲出租屋附近又租了一个稍微偏僻的房间!

平时,母亲都是把4岁的女儿放在婆婆家,看到女孩来了之后,为了促进她们的关系,专门把她接了过来!

女孩和4岁的妹妹相处下来还是挺和谐的,母亲上班,她来照顾妹妹!

男孩又去了好几次女孩家里,找不到人,内心越想越不是滋味,自己对她那么好,她却不领情,身边的朋友开玩笑的告诉他别再舔狗了!没有意义!

正是因为朋友的开玩笑,男孩觉得女孩装清高,装淑女,故意做给别人看的,如果生米煮成熟饭,她就是他的了!

当这种想法出现的时候,男孩越想越有道理,于是就有了这种冲动!

男孩到处打听女孩的消息,终于打听到了女孩的地址!

到了女孩那里,他发现了女孩,乘着女孩母亲去上班的时候,悄悄地来到了女孩出租屋,敲开门!

他把刀架在女孩脖子上,逼着女孩脱衣服,女孩当时吓呆了,一个劲儿的哭泣,而她的哭泣声把四岁的妹妹吵醒了!

四岁的妹妹醒来,看到男子拿着刀架在女孩脖子上,大声的哭喊起来。

男孩儿看事情要败露,拿起刀对着小女孩儿就捅,捅了整整14刀,直到小女孩没有了动静!

随后,他不管不顾地拿着刀来到早就吓傻的女孩面前,强制性脱了她的衣服,对她实施了qj。

完事之后呢,他怕事情败露,拿起刀对着吓傻的女孩就是乱捅,直到没有了呼吸!然后又拿刀割走了女孩的下体,逃之夭夭。

两个小时后,回到出租屋的母亲看到地上的两具尸体,当时就吓昏了,还是邻居帮忙报的警!

警察接到报案后,48小时就破了案,男孩被抓住后,竟然没有一点反省,还一个劲地说,自己做错了什么,是女孩自找的!

最终,男孩被判了死刑!

说实话,男孩是一个极端的人,恋爱是两个人你情我愿的,如果对方没有意愿,即便待在一起,两个人也不会幸福,那又何必勉强呢?

真正的恋爱是两个人互相爱慕,相互信任,你情我愿的,如果仅仅是单方面的意愿,这不叫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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