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总是拿赡养孩子为由找你要钱,该怎么办?

赡养孩子的有数吧,不能光要吧,一个孩子要是能跑能跳的,一月花不了多少,要是报了特长班花多这就另当别论,在说了,孩子是俩人的,不能全让一方支出,正常开支够了,多了不给,


养孩子本来就烧钱,你那点抚养费还不够塞牙缝。如果觉得亏了,就变更抚养权,孩子带到你身边养试试就知道了。


孩子永远是自己的,无论他跟着谁,在孩子还没有成年的时候,心理伤害是最大的伤害,所以无论是父母,哪一方,请承担起你应尽的责任,没有钱可以,但是付出爱是不需要花钱的,


做到你该给的那一部分,其余的按离婚协议上做就可以了。你为了孩子愿意多给那就更好。但是不能惯着她。


说明她还在依赖他


那就问问她,如果她是合格的母亲种跟你要钱合适吗?


我前夫抚养费一直不给,一个月八百,我儿子一个月八百块的补习费八百我自己出,吃穿都我负责,他都不负责,还有了新的家庭,最起码的责任要负责到底,毕竟是他的孩子,如果不负责那么这种男人简直就是不是人


不管如何你应该责任孩子至于工作吧


你好,你和妻子离婚的时候,法院判决给孩子多少赡养费,你就给多少,如果孩子生病了,可以多给的。


变更抚养权!因为这样你前妻就不会再有借口问你要钱了!


前提是你是不是按时给了,如果你不给人家找你要是正常的。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用也是在抚养费范畴的,你既然亏欠了你的孩子,该承担的费用就要承担,斤斤计较说明你压根也不爱这个孩子,难怪你会离婚


按照你该给的一分不少给了,每个月提前给了,如果一直找借口联系你,影响你家庭,你可以让她准备一张卡,定期打到卡里,这样你也有证据证明你有付抚养费


抚养费是你应该给的啊


该给的还得给,必尽是自己的骨肉,大人间的不愉快,别难为了孩子。


离婚后,前妻总是以赡养孩子为由向你要钱,我想离婚时应该达成一定的协议吧,每月给多少扶养费也是有数的,总是找你要钱,大概你也没按协议给足扶养费吧?

孩子是双方共同扶养的,既然没跟着你,你就得尽到当父亲的责任,按时足额把扶养费交给她们母子,如果你按协议或规定给足了,她再找你要,这就是骚扰了。

如果是你的原因,就赶紧给她,别让人家象要赊账似的去讨要,这样难为了前妻,也拉低了自己。

如果前妻是以孩子的名头向你要钱,这也是一种敲诈,坚决不能给她,一次次的妥协,只能助长她的贪欲和懒惰,如果她是这样的人,你可以重新要回孩子的扶养权,孩子跟着这样的人,得不到温暖,也没有前途。

做为男人,要敢作敢为,当断立断,不要优柔寡断,否则对你和孩子乃至你的前妻,都没利。


我不知道当初你和孩子妈妈离婚时是怎么签的协议,如果赡养费你已经按照协议上所说的每月按时付了,那么你前妻就不应该再找你要;但如果你没有按月给付,那就不能责怪前妻找你要了。

离婚对双方都有伤害,尤其是女人,所以你作为男人,要勇于承担,给你的孩子以及你的未来作出表率!


原始地址:/xinwen/911.html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