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当兵,学生档案在外地怎么办?

去档案所在人社局,调取档案


退伍就可以咯


大学生首次选取士官,各单位实行不一致,有些需要学籍档案加在线认证,有些不需要,建议最好将学历材料入部队档案,防止当兵时间过长,当地人才中心将你学籍材料丢失。


由当兵的单位来办理


退伍就可以转回当地呀


你如果想问去部队之后户口档案怎么着的话,肯定是跟你去部队,军人的户籍档案一定程度上也算属于机密,在部队期间你的地方户口是注销的,在公安的户籍系统里是查不到的,等你退伍转业之后会重新办理户籍的。我一同学就是毕业以后去的部队,结婚的时候公安系统查不到户口,在部队开的证明才办的结婚证


转到你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保管就可以了。


可以迁档案的,只要你有接收方就可以迁走的


这个你不用管了,档案是随你去部队的,但是是由部队来带兵的工作人员和当地政府共同完成的,不用你帮忙,等你退伍后档案也会一起给你寄回来的。

是的,档案和关系全由部队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来完成.


当兵不需要你所谓的大学生档案,部队档案材料里是不会放你原来在地方取得的一些东西的,除了部分毕业证和党团表.其他的都是不需要的。如果你大二结束参军,则会按高中学历,或在校大学生,可以保留学籍。如果在部队发展好即可留部队。如果退伍可以继续上学,按政策免学费。(没有完成学习,学校不给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征兵工作条例,是指征集公民到部队服现役的一部军事行政法规。国务院、中央军委于1985年10月24日联合发布。国家开展征兵工作的基本依据。共10章49条,包括:总则、兵役登记、体格检査、政治审査、审定新兵、交接新兵、运输新兵、检疫和退兵、经费开支及附则等。《条例》规定: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袓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军事机关应当认真做好。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经教育不改,基层人民政府应依法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征兵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征兵命令,确保新兵质量。对在征兵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收受贿赂、营私舞弊或玩忽职守使征兵工作受到严重损失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62条的规定予以惩处。大学生入伍是指部队每年从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中招收义务兵,报名流程有网上登记、初审初检、体检政审、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天,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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