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点:你母亲离婚时是否对财产进行了分割?
你弟弟读那么多书,心里会不明白吗?有啥受不住的,一家三口搬到别的城市去,跟这个人渣老死不相往来!别再有任何来往了,他爱死哪去就死哪去吧,你妈也真是黄盖,打成那个样也打不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都能脑补你们家像极了某个苦情剧,他没有尽父亲的责任和义务,他就不配享受你们给他养老,不如直接搬走让他永远找不到,省得老了来跟你们耍无赖,你们就养着吧,你母亲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孩子的将来想想吧?自己苦了半辈子解脱了,将来还让孩子增加负担吗?好不容易两个孩子长大了,她可以轻松点好好休息了,不走等几年你爸老了来缠着你们要养老吧
认,不认会犯罪的,血缘关系那是割不掉的,
太惨了吧!摊上这么个前爸,最好不要他的财产,否则后面赡养费不停找你们就没个消停日子了。少来往,你们兄弟俩前途无量不差他的房子。自谋生路!
唉,我爸年轻的时候跟女人跑了扔下妻子和我们五姐妹!现在老了就回来要我们养老,但我从来不给他打电话好脸色看!因为我们几姐妹的童年简直就是一个噩梦,严重影响到我们的婚姻;现在剩下对他只有恨……
法律上必须赡养,但是,你们怎么赡养由你们说了算,比如他老了只给基本生活费,不用对他尽心尽力!
题外话
这样的故事我之前也听过不少,其中最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部分,就是被打了大半辈子还能伺候这个丈夫的妻子,一个自我牺牲的妻子、妈妈,能够给丈夫怎样的支持,给儿女怎样的呵护?这一直是我心里打问号的地方。
无原则无底线的退让,和善良没有任何关系,那就是懦弱。
正如曾经看的《情深深雨蒙蒙》,大家都觉得依萍的母亲可怜,继母太嚣张,认为陆老头是非不分。然而,作为依萍的亲生母亲,对自己的女儿没有任何保护的能力,使得依萍只好下了酒馆,卖艺为生,人生坎坷。这难道仅仅是依萍的父亲不负责任所致吗?
以上举的例子只是提供另外一个角度看问题,你说一个男人暴虐成性,可为何换个女人,他却能百依百顺?说明男人的暴虐是有选择的,根据对象来的。
这点尽管听起来冷漠,却很真实:在不幸这件事上,我们要去追究那个施虐的人,也要让受虐的人好好反省——为什么虐的是你,不是别人?这点至关重要。
主要观点:
我认为你们的问题不在于认不认父亲,而在于你们未来如何面对父亲,以及长大后的你们该怎样评判和看待父亲。血缘在,亲情关系就在。你们认不认只是一种主观选择,没必要和这个选择去计较。
人生不是拿来和童年的伤痛斗气的,前半生做不了自己的主,后半生试着为自己的幸福去创造,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家庭中的几重关系
在我看来,一个完整的家庭,不可避免地有以下几重关系:
夫妻: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家庭的土壤,决定家庭氛围;
亲子: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是家庭的主干,决定家庭的发展;
手足:孩子之间的关系,是家庭的枝叶,决定家庭的繁盛;
1.夫妻关系
可以说,夫妻关系就是家庭氛围的基石,在你们这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强弱分明、残忍暴力,所以才会出现题目所说的“很害怕放学”“打妈妈,我们劝架打我们”的这种生活日常。
你在问题中除了描述父亲的暴力,并没有描述父母相处的方式,因而无法判断你们小家庭的这种夫妻关系的成因。而关系是双方的、相互的,再暴力的人,也有平静的时候,如果总是被激发,那就另当别论。
我身边的一个案例,因为和他们熟识,直言不讳的说,那位母亲具备了中国妇女传统意义上的勤劳、善良、隐忍、顺从的美德,她对人没有任何攻击性,遇到矛盾总是选择妥协、退让,仿似一个没有喜怒哀乐的透明人。
当我还是孩子时,对这样的母亲充满同情和怜悯,可当我长大成人,亲身经历了婚姻,却反过来对她的丈夫充满了悲悯。为什么呢?这个女人没有灵魂、只有躯壳。她没有想法,没有观点,甚至没有好恶,披着一身叫做“柔弱”的保护色。
在任何关系中,都无法看到她的本真,感受不到她作为一个人的存在。
你和她讨论事情,就像用尽全力打在棉花上,有一种特别窝囊的疼痛,让你怒火中烧。当这种怒火被持续点燃、不泄不快时,拳打脚踢也就顺理成章了。
简言之,这样的人并不具备伴侣的功能,更像一个温柔的木偶,谁遇到都免不了发愁。
我不知道你们家庭的情况是否雷同,只是实事求是地说,如果语言可以沟通、压力能够释放的情况下,很少有人会选择靠肢体冲突来解决问题。你以为被打很痛,打的人便不痛了么?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当然,在孩子的弱小时,母亲的温柔好脾气是最好的避风港,从你们的角度,和从父亲的角度,对母亲的要求截然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必然不一样了。
要清楚,你和弟弟两个孩子都能正常上学、甚至接受高等教育,这并不是每对父母都能做到的。从这个角度,你的父母很了不起。如果我的推测没错的话,这里头承担主要责任的,还是你的父亲。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位父亲并不像你文中所描述的那样,对你们毫无恩情,或者完全没有抚养之义。至少在你上大一、弟弟上高一以前,他都在尽着父亲的责任,尽管没有那么理想和完美,却不能一概否认。
夫妻自有夫妻的因缘,看待事情要事归事、情归情,父亲作为丈夫的好坏由你母亲评判,作为子女的,不能偏颇对待。
2.亲子关系
夫妻关系一旦出现问题,最受影响的便是亲子关系,当父母都疲于奔命、安全感丧失时,又怎么可能给孩子一个温暖安全的家呢?
你的父亲在家中看起来最强大、权势最盛、资源最多,可他也许是最缺乏支持的人。显然你和弟弟都站在了母亲一边,对自己的父亲充满敌视。
你自己想想是不是这样?当你和弟弟跟母亲在一起抱怨、吐槽、释放压力和情绪的时候,想过你那个一人独享酸甜苦辣的父亲是什么滋味没有?(当然,目前乃至未来的很长时间,你们或许都不会有这个想法,因为这很难很难做到。)
不得不说,这样的家庭格局,也是你父亲最后出局的一个重要因素——你们的生活里不需要他,或者容不了他,他自然得走。这不只是你父亲的选择,也是你们共同的选择——分开也许就不必总是受到威胁,不用担心挨打、暗无天日的日子了,不是吗?
既然这样,又是谁抛弃谁呢?离了婚,寻找自己的幸福天经地义,自由人不需要对谁交待。你的父亲另娶了人,是他的意愿;而你的母亲不另嫁人,也是她的意愿。说你父亲另觅新欢,这种说法有很多情绪、太主观。
就算分开了,你们还是不肯放下对父亲的期待和依赖,觉得他欠着你们的那些责任,都得一个一个尽完。可母亲呢?你们却不曾追究过作为妈妈,她的责任,她是否做到了,她是否一一都在承担、都能承担?
表面上父亲抛妻弃子,割舍了你们,找了一个小三,还和小三肆无忌惮地过快活日子。而实际上,你们对他的期待何尝不是尽责、养家、爱妻、护子且对家人没太多要求吗?
从你的文字表述中,我看到了满是怨恨、追责、不解的那些情绪,并且从作为孩子的角度,替你们感到深深的伤痛,也能够由衷的体会并理解你们的这份不甘。
可是,如果为你们将来的幸福和心灵健康做考虑,我认为这种情绪太过极端,也有些片面。
人为什么会有恨?这源自深深的爱。
所以,从表面上来看,你们对父亲的离去充满愤恨,满是不解,而从内心深处,你们对父亲的爱却如磐石一般不可动摇。在他生病的时候,你亲手折千纸鹤祈求他康复,这就是你内心爱的体现。
那么,既然充满了爱,何必用力去恨呢?别和自己打架,那样会更痛苦。
在当下,你和弟弟都已长大、也已经成为优秀的大人。接下来的岁月里,你们会和父母一样,亲身经历爱情、婚姻,经营自己的家庭。到那个时候,你们对父亲的理解就会慢慢深刻。
那些放不下的情绪,别急着去解决,放在那里,交给时间。
3.手足关系:因为和此文关联不大,此处略过。
总结和建议
纵观身边的家庭,无论父母再怎么好,或者再怎么不好,我们都无法忽视子女心中对他们深深的眷恋和期待,用“爱恨交织”来形容亲子关系,再贴切不过。
不管是你、我、他,就连不曾与父母谋面的人,都一样,深深爱着自己的父母。
爱父母、爱子女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无需太过用力。
这世上唯独爱自己的配偶这件事,需要很多条件:
没有血缘,缺乏天然的粘连;
没有义务,缺乏强制的前提;
只有道德,仰仗个人的自律。
法律只能规定婚姻的形式、财产的分割,却无法没办法定义爱,规定怎么爱自己的家人,爱到什么程度。
普天之下也只能从道德角度给人以无形的约束,那至于一个人失了德、不懂爱,顶多被指责、被排挤,却不会因此获罪,更不会因此就危及生存,如果他不在意,你能奈他何?
所以,回到最初的地点,人在选择自己的伴侣时,要擦亮眼睛,好好选择;如果依然不小心选错了,那就要及时撤离,该结束的关系不要犹豫;如果自己可以选择的事,非要交给命运去决定,随波逐流的人,自然只能像波上的浮萍,求不来片刻安稳。别做让人怜悯的人!
说到底,打铁还得自身硬,自己做主,才有你说了算的人生。
关于家庭关系的和解,我推荐以下书籍,对于疗愈童年的创伤应该有效:
武志红《为何家会伤人》系列
苏珊·福沃德《情感勒索》
斯科特·派克《少有人走的路》系列
你们和父母的未来,就在你们的手里,有着高等教育的加持,我相信你们可以改善你们的家庭氛围,并进而改变未来的人生。送上满满的祝福!
更多想法,欢迎私信作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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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素秋慈,个人自媒体,优质情感领域创作者,愿解你心事,助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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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爸爸抛妻弃子,但你和弟弟不认他在法律上可能不行。
所以既然你知道他是那种人,是你们的财产就不要放弃。不知道你爸妈离婚时财产是怎么分割的?以前说的你姐弟一人一间店铺只是说说,还是写在了离婚协议里的?如果是写在离婚协议里的,他就没权处置。即使没有那也是有你母亲一半的吧。受了那么多苦也许你们根本不在乎他的财产,但既然他是那么自私的人,你们姐弟就不能不为自己留后路。比如以后他老了硬要你们养怎么办,接他一起过吗?他现在的家会不会让你们以后的赡养成个无底洞?这些财产在你们手里总要好点!如果他执意要卖,要让他立个字据,比如这笔钱作为以后他的赡养费。以后养不养是回事,但有此字据,不管是他还是别人都无话可说!无理可挑!
遇到这种事情还是要和你弟弟说下,他现在既然已读硕博,年纪也不小了,这点承受能力是有的。而且作为家里的男子汉,也是和房产有切身利益的人,他有权利知道真相!你不说,他将来也不知道真相,既然已摊上这样一个父亲,将财产处理好后离他的生活远点。既然一切不可避免,到他老了再说老了的话吧。
你和你妈妈弟弟是是上一辈子欠了你这个爸爸吧,这辈子倒血霉遇到他。
啥都别说,这样的玩意,就是世界首富,都没有人乐意认他,也不稀罕他的房啊钱啊。宁愿去要饭,也不要他一分一文。
就当他已经挂了吧,和妈妈弟弟努力好好生活。
拿个本子记下你那个爸爸为你和弟弟花的钱,假设以后这个人渣要来找你们负责的时候,把你们用他的钱双倍还他就行了。
他不满意要告就顺便他。
现在好好生活吧,不要想那么多。
谢谢信任:
阅读附题文本,感觉你们不具备申请解除生父子女关系的法律条件。
一、就义务关系来说。
你们的父母离婚前,你们一直随父亲生活至上大一、弟弟上高一。证实你们的父亲履行抚养至上大一这个子女已经十八周岁以上,父亲母亲如没有经济能力,可让他(她)独立谋生了。弟弟上高一,向父亲讨要生活费断断续续,说明你们的父亲虽然断断续续地支付子女生活费,毕竞是自觉履行了义务。况且,你们父亲的真实经济状况是什么?你们并没有给予他听证、陈述、申辨的权利。所以,仅凭你们一方咨询提出的事实根据已经确认,你们主张解除父亲与子女关系的权利主张不成立。
二、就你们的父亲离婚后,又再婚的问题。
(一)原文“在他离婚不到三个月的时侯,他再婚了,小三人工受孕生了一个新儿子”。这件事,表面上看,是你们父亲与母亲之间的矛盾,具体存在什么“隐私”?旁人无权插手干涉,必需由你们母亲为诉讼主体人提出民事诉讼(甚至刑事自诉),才能揭穿“隐私”的法律性质。在“隐私”事件根源法律问题没有确认法律性质前,也不是你们提出解除生父与子女权利关系的根据。
(二)原文“我妈妈被他打了大半辈子,……我妈经常被打到去打针。”“他康复了,但一如既往,打妈妈,我们劝架打我们。”这件事来看,你们父亲的内心很孤独,存在心理障碍,极易发生暴力倾向。如果排除了其他病理性疾病影响,你们父亲在生活中,可能是正当人权合法权益遭受严重非法人身侵权,造成的严重精神障碍,在特定环境刺激下,会不顾一切采取暴力防卫,甚至将侵权人杀掉。
(三)离婚分居九年后,你们父亲基本上不与你们来往。说明,在你们父亲心目中,你们及你们的伯叔姑亲属存在歧视你们父亲的行为。因此,你们父亲把他劳动所得的财富,专用于培养小儿子,是你们父亲的合法财产处置权。
(四)顺其自然,你们希望与你们父亲解除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双方都在实践中。不要互相找麻烦了,先安心过好现在每1天,不要再激化矛盾,父辈创造的财富,他爱给谁都是他的合法处置权。
世间很多父母都没有遗产给子女继承,也没有经济能力送子女读大学至领毕业证;只要父亲或者母亲履行了抚养子女健康长大成人(18周岁)的抚养义务,子女同样需承担赡养父亲母亲的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