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拒绝发offer并且不说明原因,是否违规?

看样子应该是他也很为难。应该不是他自己的意愿。

而且他也说了,还没想好怎么和你沟通,估计是上边意见不统一。

另外善意提醒一下,聊天应该彼此尊重,毕竟他是新老板的hr,稍微尊重一下,不会有亏吃。


违反哪门子规又不是公务员考试没那么多讲究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这个不违规哦,如果发了offer又通知你不录用了,才违规。

一,你一定在想为什么不发offer了,你沟通了这么久的工作怎么变成这样了?

1可能是岗位临时取消,有很多公司在招人的时候火急火燎的,过了一段时间,公司架构变动,岗位好像也没有那么必要了。

2可能之前谈好的薪资福利方案等被领导pass

了,因为人事之前和你谈的时候可以,现在又被pass的话不方便和你说原因,索性不理你了。

3岗位由关系户或者性价比比你更高更合适的人代替了,如果真是这样,人力更不个可能和你说了。

4可能背景调查时有问题,觉得你不太合适,一般背景调查和谈薪酬是同时进行的。

二,面对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呢?

找工作就像找对象似的,即使马上就结婚了,还有新娘或新郎没有任何征兆的就逃婚了。所以,面对对方人事不理你的情况,不用纠结,不是你不够优秀,而是不太合适,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加油!向前看!


虽然面试通过,测评通过,薪酬也谈妥了,但最后人事不发offer了,那我该怎么办?

和人事确认一下,是他们公司对所有应聘者都不发offer还是只不给你发offer?那还让不让入职了呢?

有的公司怕担责任,口头通知候选人面试通过,并约定入职时间,但不给正式的offer(也就是录用通知)。

如果你是离职状态,立马可以入职的,那你直接入职好了,不用offer了。

如果你是在职状态,那么你可以和对方再好好沟通一下,如果没有录用通知书你没办法离职。

如果确认完发现不是发不发offer的问题,而是他们不打算录用你了,那你只能再找其他机会了。

在发offer之前用人单位随时可以反悔不招你了,可能是突然没需求了,也可能是有更合适的候选人了,还可能是发现你有什么不诚信的行为放弃你了。

不管是你的原因还是对方的原因,你都没必要太纠结。如果确实心仪这个公司,可以和HR保持联系,未来如果有机会说不定还会联系你。

最重要的还是再去找其他工作机会,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这是不违规的。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糸,也就是我们大众所说的找工作,成为公司的员工,需要双方签定劳动合同,而签定劳动合同遵循的原则是双方自愿。公司是否提供offer发生在双方签定劳动合同之前,一般而言,提供了offer,双方都会签劳动合同,但是否提供offer,完全是单位的权利,单位可自主决定选择何人成为其一员,不受他人干涉,这也如同劳动者可自主选择服务的公司一样,不存在违规违法问题。


这个是不违规的,因为你们尚在沟通过程中,虽然企业有意要录用你,但不一定要通过发offer的方式确定。真正的录用,是从企业真正用工之日算起。

至于企业为什么不肯给你发offer,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第一,企业录用你还没有完全确定。因为一旦给你发了offer,企业就跟你达成了承诺,不可轻易违约。

第二,企业对你不够重视。一般来说,一些重要的岗位的录取,企业都会发offer,如果企业不给发,说明你还不足以让企业重视。


您好,

看您描述说面试官(我理解为是用人部门的经理)已经说可以发offer,但HR(人事)拒绝发。这种情况顶多算对方公司内部关于是否录用候选人的意见不统一,属于内部分歧。谈不上什么不合规不合法。

求职招聘双方是平等、双向选择。在正式发出书面offer之前皆有变数,就算发出来了,也常常会出现候选人放鸽子的情况。发不发、接不接均属双方的自由。

既然结果已成定局,再纠结也无济于事。不过细究一下人事为何拒绝发offer的原因倒也是有必要。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用人部门的面试官当场只是随口一说,表示对候选人的认可和鼓励,但并未与人事合议评估。

成熟的公司通常在面试当天不可能立刻出现告知面试结果,因为有可能还有其他候选人还在排期面试,需要事后综合考量其资质与期望薪水再做决定。各公司对于是否录用候选人的决策角色与话语权不大相同。有的公司主要由用人部门决定,而有些公司人事仍然担任重要的建议者,特别从内部公平性方面的角度。比如同一岗位现有员工普遍月薪万,但候选人期望1万8,虽然仍在预算内,但会造成极度不平衡状态。

(2)人事发现了候选人背景调查上的不可容忍的瑕疵。

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部门认可候选人,又不超预算,人事都不会特意去卡住不发offer。但是如果人事在发offer前通过背景调查发现了候选人的一些瑕疵,特别关于诚信方面、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那铁定拒绝发offer。如果候选人前任雇主多名同事同时给出对候选人的负面评价,也会让人事谨慎对待。

以上两种情况下的原因,人事当然不可能明确告知候选人,也不适合告知。如果只是因为内部分歧,那人事也没有必要解释。

希望以上对您有所启发,建议您别再纠结,向前看。跟找到更好机会的时间成本与机会成本比起来,纠结已经是定局的事实在是太昂贵了。

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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