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的暑假期间,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有孩子溺水死亡的报道,自身感悟:戏水是孩子的天性,应将多种游泳技术广泛宣传,小儿缺的是游泳启蒙教育,大多是自学成材自行摸索,方式转变一下,应有好的效果!!!!
谢邀。暑期溺水时有发生,这究竟是谁的问题?
我想最主要的还是家庭教育,父母没有把自我保护意识给孩子说明白,没有把生命的可贵给孩子说清楚,于是,孩子没有认识到自立生命的重要,参与一些危险的事情。
而学校也存在教育不全面的问题。老师们一味地追求课本知识,忽略了实际生活中的该做与不该做,不能很好的教导学生远离危险,也不会教学生怎样处理紧急情况,所以当危险发生时,学校的教育基本起不到作用。
而社会呢?没有提供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就是它的问题所在。为什么在水边没有相关人员进行看护?当然,这个工程很大,但起码的保护设施应该有吧,自我放松只会酿造更多的事故。
所以三方都有责任,要想从根源上解决,就需要三方协同合作,为孩子打造更安全的生活环境。
这个做法可以说是,非常值得关注和支持的,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这种做法,无论是对社会,对学习,对家长和学生,都是非常有利的,避免意外的发生,让生命财产得到保障,同时也给学生灌输了安全知识,一举两得!
政府部门发文,提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这种做法值得大力肯定。作为省级政府部门,发文件,督促社会学校,利用微信群等现代媒体传有用信息,这种管理手段值得肯定,为省政府的做法点赞。除此之外,我觉得政府应该引导社会个人,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宣传防溺水效果好的做法,引导个人投资,在河流湖泊建防溺水的围栏什么的个人投资,个人收益,政府出台些管理政策,个人觉得更好。
谢谢邀请。
首先,针对暑期接连发生的几起溺水事故,陕西省教育厅及时应对从全方位的角度要求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体系,以防止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这一应对策略具有及时性、紧迫性和针对性,应给予点赞。
透过陕西省教育厅的这一应对举措,说明暑期防止青少年学生溺水的安全教育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目前仅仅靠以往学校普及安全教育和家庭的零散教育已是防不胜防。特别是在假期里,学生往往顶不住酷热,而游泳消暑的诱惑很大,加上青少年学生好动的天性,喜欢挑战和冒险,游泳前常常不跟成人沟通,游泳地点比如江、河、湖、水库的水情不明,他们却一往情深,而且游泳时常常忽略入水准备就冲入水中,还爱往水深地方去,这些因素都加大了溺水的风险。
因此,构建立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水体系,把学生暑期游泳安全置于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监控之下,可以弥补管理上的安全漏洞,具有以下功能:一是能够把源自学校的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延伸,虽然放假了,但是社区、家庭可以继续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二是可使社会更加注重防患溺水事故的发生,比如在社区不安全的江、河、湖、水库,设置警示牌,加固围栏;三是加强对青少年游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指导,学会游泳中的自我保护和救助。
当然,各地有各地的具体情况,相信结合各地实际,通过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体系,暑假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定会取得良好的效果,让孩子们都有一个愉快的暑假。
这个是很可行的。
在我国,溺水事件,尤其是暑假期间的溺水事件,真的是太多了。
尤其是农村地区,随便一个田间地头的小池塘,或者灌溉农田用的水渠,或者是城乡交界的水库……都是溺水事件的高发区。而想要彻底的避免这些悲剧的发生,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几个人,或者一两个部门能够管的来的。而相对应的学校的宣传、家庭的管理,无疑是最好的教育方式。但是,如果这样都不行,社会上的照顾帮扶和监督就会成为安全的最后一条防线。所以说,这种政策,还是很值得执行的!
谢谢
陕西发文要求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防暑期溺水事故发生,您怎么看?
我觉得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对防暑期溺水事故高度关注,做出一系列的防范措施,非常关心学生的生命安全,是值得赞扬的事情,也值得各省学习。
最主要一个还是学校、家长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让学生有思想意识:生命可贵,不要随便独自一人到江河、湖泊游泳,要游泳的话到附近的游泳池,那里的安全设施比较齐全,而且也有专业的老师。
平时增强学生的预防溺水的安全知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会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谢邀,防不是办法,应该从幼儿园就开设游泳课,从小学到大学,游泳、防骗、防火、过马路、野外生存、简单的自救和医护,这些基本知识都应学习
首先,必须要肯定陕西做法,虽然我们知道,
尽管这种做法仍然不能完全杜绝暑期孩子溺水的事
故发生,但这种努力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全社
会的关注,有效的减少溺水事故发生。应该为陕西教
育厅点赞!
其次,从溺水事故本身来看,似乎从古至今都在不间
断的发生,不管你愿意与否,每年各地都有发生。前
几天在湖北刚发生的一家五口溺水死亡,让人看了
无不动容,痛心惋惜之情溢于言表。
第三,今天我更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学生溺水事件。
近几年,经常看到溺水事件之后,家长或家属(一部
分)总会找别人或单位的责任,由此引发的官司也层
出不穷。是的,现在全国上下都倡导以人为本,生命
大于一切,但逝者已逝,而且更多(不是说每一个)
是自己的责任,鉴于对逝者的尊重,我们不能说咎由
自取,至少也有一定责任。我就不明白,不幸已经发
生,为什么非得把不幸转嫁给别人呢?人道主义的补
偿或安慰当然不在此列。我们能宽容的对待他人,对
待社会吗?
说的对请点关注,说的不对请批评,谢谢!
谢邀!针对暑假学生涨水事故,陕西省出台了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保安全的办法好!应予以充分肯定,并大力推广。
一,非常关心,高度重视。
陕西省教育行政部门对自已的学生是非常关心的,态度是非常积极的,出台文件明确了职责,把这项工作作为社会系统化来抓,把学校,家长,社会捆绑在一起,共同承担,这充分证明了政府对下一代身心健康的高度重视。
二,风险意识强,责任意识重。
陕西省把预防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为把风险降到零,强化责任,提前把做好防范工作摆在首位,能出台文件就说明了这一点。
三,责任明确,措施有力。
陕西省出台的文件既明确了学校,家庭,社会的各自职责,也细化了工作任务和措施,明确了责任奖惩考核体系,文件内容详实具体,既有实用性,又有强制性,是一个很完备的文件。
各省市,各地方,地区情况不一样,应对情况的模式不可能一样。
各省市各地区应该有效拿出能解决当地的行之有效的方案,而不是全国一刀切。
谢谢邀请
看到这则消息,想起来青少年时代耍水的事情,说出来让大家对青少年涉水、玩水、游泳的自由思想,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探讨,然后辩证施治、对症下药。
一、东穴水深、西穴水浅
1、我们村的东北角地里有两个穴儿(水坑),大人们都说是过去很多年发洪水的时候形成的,每年夏天的时候,我们村里的初中学生,几人、十几人一伙,每天都有几伙伙人来到这儿耍水。
西穴
2、正常年景,西穴的水最深处在一米七左右,水草很少,十分安全,在西穴里面游泳,耍水,一般不会出现溺水危险;东穴的水最深处则有三米左右,里面长满各种水草,存在溺水危险,只有耍水高手才会去东穴过瘾。
3、但是如果雨水特别大的年份,西穴的水就会大幅度上涨,超过两米左右,而在雨水特别少的年份,西穴水只有半米深了,东穴的水深降到二米左右,就只能到东穴去玩,溺水隐患就产生了。
二、少年疯狂,无知无畏
毫无疑问,政府部门对于夏季学生溺水事故,历来都是十分重视的,学校、家庭、社会组成三位一体,预防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虽然同学们耍水的“压力”很大,但是局限于生活条件差,熬不过毒热的天气,也没有其它娱乐项目转移大家的兴趣,许多人还是每天去穴儿耍水,学校和老师如果得到某某学生耍水的消息,罚站两节课,全班做检查,亲自告诉家长;大人知道儿子耍水了,“再看见你耍水,打折你狗日的两条腿!”,大家有时避避风头,过几天仍然偷偷摸摸每天去耍水。
三、死里逃生,“今日”相会
我上七年级的时候,已经有四年的“水上功夫”,学会了“狗不澡”“鱼儿穿”“死人漂”“立踩”,水友们叫我“浪里白条”(想起来都激动),那年七月份的某一天,龙王爷也嫌热的不行躲到阴凉的地方避暑去了,两个月没下一滴雨,大家只能到东穴去耍水,还记得那天下水之前,我偷了诗圣《夏夜叹》中的二句半,胡拼杂凑、生吞活剥完成一首伪原创《快来耍水》,站在十几个全裸的穴生面前,声嘶力竭的吟唱:
永日不可暮,炎蒸毒我肠;不让我耍水,热死怎么办?!
大家一洗濯,水里真快活;罚站我心凉!耳光当风扇!
大家使劲鼓掌,连声叫好!在今天全民参与、以粉丝、点击为标准的自媒体时代,文章、诗词写成诗圣阳春白雪的水平,没有几个人理他,如果土的掉渣,保证在各自媒体上的点击率大大超过10W+,这可是干货的干货!。
大约二十分钟,意外发生了:有一名五年级的王姓学生,游到穴儿三分之一的位置被水草緾住了,上下扑腾,连喊救命,我毫不犹豫、奋不顾身跳下水中向他游去——这可不是编造,也不是显摆,应该是出于人的本能,还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王姓同学已经死死的抱住我的脖子,我急得大声呼喝“放开我!”,同时拼命欲要挣脱,结果我和他身不由己的立即往水底下沉——我拼命的“立踩”——丝毫不起作用——到底了——使劲伸展竖直脚尖——忽然心中狂喜一一水面正好与我的下嘴唇齐平!经过大家努力,总算有惊无险,平安无事,今日还能同各位条友在“”上互红、互兴、互站、互赚!。
少年正好:“从来不知愁滋味”,少年疯狂:“老师家长都不怕”,少年是个二杆子:“只要凉快就耍水”,少年是个二百五:“不怕水深淹死人”。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家庭、社会构建“三位一体”的体系,严防暑期溺水事故,结合青少年的性格特点,谈谈三位一体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操作方法:
一、学校:
1、信息时代,要通过微信、短信等等各种方式方法,及时将全国各地发生的溺亡事件通知到学校、家长、学生,起到当头猛喝,悚然惊醒的效果。
2、严禁学生去河塘、湖泊、水库、水渠等危险区域游泳、嬉戏,从根本上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3、学生要互相监督,互相举报,确保每位学生都有能够从心里知道游泳的危险性。
4、组织学生参加一些公益性活动,增加学生服务社会的认识,分散、消化学生旺盛的精力。
5、认真宣传学生游泳安全知识和预防溺水急救知识,关键时候“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去救人”,救自己的伙伴,积极救助其它溺水人员。
6、把学生的遵纪守法活动做为一项德育工作来抓,将学生违犯规定私下游泳、嬉戏的行为登记入档,并在年终考核时做为德育方面的必要内容来参评。
7、坚持领导值班、24小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家庭:
1、要求家长加强暑假期间对子女的管教,切实履行主体监护责任,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
2、要让家长重视起子女德育方面的教育工作。
3、对于子女违犯规定私自游泳、嬉戏的行为,有关部门进行罚款,家长负责出钱。
三乡村:
1、乡、镇、村、组在重点区域的主要道口、醒目位置,设置悬挂预防溺水警示牌、标语、横幅。
2、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巡查、检查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3、对及时发现学生违犯规定私下游泳、嬉戏的村民、社员,要给预物质、钱款、精神上的奖励,更能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群众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可。
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暑假防范溺水工作,从宣传、督促、制度、奖罚、报告几方面着手,制定详细的方案并且落到实处,形成政府、部门、学校、乡镇、村组、家庭、学生联合行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达到全民行动、防患未然的目的。
谢谢邀请,几乎所有答者都对这个三位一体的做法表示了肯定,三位一体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合不合理,说说个人浅见,仅供参考!
第一、溺亡目前的确是青少年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相较于溺亡而言,交通事故造成的青少年死亡目前才是数量最多的!看下图: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马军、徐荣彬等应用2015年全球疾病负担中国青少年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发现,2015年我国10~19岁青少年死亡人数为63258例,男生居多占68.8%。其中道路伤害、溺水和白血病是前三位青少年致死原因,第四位是自杀
由此可以看得出来,道路伤害占到的死亡比例高达21.9%,其次才是溺亡,紧接着是白血病和自杀行为。所以如果防止青少年溺亡都要搞三位一体,那么对于道路事故这个高比例死亡因素怎么从没有三位一体过?
第二、每年暑假都会有孩子溺亡的事件被报道,任何人都知道孩子暑假野游容易出现溺亡的情况,但是即使学校、新闻媒体如何进行警示都不能阻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关键点不在于学校和社会,而是在于孩子的监护人有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同时孩子自身有没有这种风险意识,如果单纯的靠社会和学校的力量,估计效果不大!
第三、目前暑假是孩子溺亡的高发时期,这段时间孩子不在学校,作为学校其对于孩子在假期期间校外发生的溺亡事故,没有任何责任,其次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充分警示和注重对孩子风险意识的培养,即使选择游泳也应当引导到正规的游泳馆进行游泳训练,即使周边没有游泳馆的,也应当在有其他成年人陪同下,才可以下水游泳。如果单纯的靠三位一体,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有将孩子监护人的看护义务转嫁到学校和社会的头上的嫌疑。
所以我认为三位一体的出发点固然很好,但是从实践效果来看,可能效果不大,否则年年都有报道孩子溺亡的事件,但是也并没有看到孩子溺亡事件的减少,许多事还是要靠孩子和其父母自己。
谢谢!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防预措施。孩子暑假出现安全事故,每个地方都会存在。陕西教育厅这样去做了说明他们的工作作到位,他们在为学生着想,为孩子负责。这样做肯定可以减少全省学生的暑假安全事故。
学生放假、最放松的时候,也是发生许许多多的不安全的事,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利主高防范意式。特别学生本人注重自身修练,才是最主要的。谢谢!
举双手支持。每年暑期,总有孩子溺水事件的消息不断传来,令人悲伤。虽然,放假之前,学校有安全教育,但还是防不胜防。从今年多起事故看,也与家长失职,社会失管有关。所以,编织一张安全网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一些江河海滩,不能只树一块禁止牌就万事大吉了,应当有人巡视,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