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嫌犯弟弟愿抚养11岁之女,这件事背后真的那么简单吗?

让弟弟抚养,还不如让同母异父的亲姐姐抚养


这个问题其实很容易!

让来女士的大女儿接手比较好。

先把来女士的遗产分割好!

实在是不方便,就社会扶养吧!?


我看让她姐姐来抚养最合适


牵动人心的杭州来女士失踪案成功告破,凶手是她的丈夫许某某。

接下来需要处理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受害者的遗产,小女儿的抚养等等。

热心的网友以已经在讨论到底谁有权利抚养小女儿,嫌犯弟弟表示他愿抚养小女儿。这背后是否有什么动机和图谋呢?

第一,究竟谁能够获得抚养权是法律的安排,任何事情都要讲合法性,合理性。

第二,就是合理性,现在旁观者都能看出来小女儿拥有一笔遗产,别有用心的人一目了然。特别是现在的特殊时期,不得不防呀,小女儿最亲的两个人都已经不在身边了,母亲被杀害,父亲就是杀人凶手。

参考其他案例

比如之前有一家人,孩子爸爸去世,妈妈本来继续养育女儿,因为爸爸去世得到一笔赔偿金,所以女孩奶奶也非要争夺抚养权,最后在奶奶和姑姑的合作下得到了女孩的抚养权,理所当然他们也得到那笔赔偿金。

女孩妈妈也不能见自己的女儿,可事实上奶奶和姑姑只是把孩子放到了国外的寄宿学校,并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其姑姑居住在国外)

妈妈得知消息后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自己要拿回抚养权,毕竟自己才是女儿的亲生妈妈。

所以人心难测,不得不防。

在金钱等利益面前,什么事情都会发生,特别是小女儿年纪这么小,即便古代小皇帝继位,所谓的辅政大臣不都是实际的操作者吗,小皇帝就是一个傀儡。

小女儿未来的人生还很长,她读书,日常生活都需要开销,所以她必须合理的支配她的资产,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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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对,女孩还是由母方的家族里的人来养,而男方的家族里人来养的话有点让人纠结很多,因为女孩父亲那个样子己经让很恐怖了,他弟弟一家条件也不是很好再一个比定不是自己的孩子还有血缘关系他哥如此他弟弟总有相似之处再说女孩也许也不愿意去的也有别的因素在里边反正不简单,而母方这边女孩姥姥一家会更爱自己的外孙,比定是自己女儿的孩子会让孩子幼小的心灵有点安全感!


我只说一句话,绝对不能给男人抚养,否则小女孩就被毁了。


背后没那么简单,首先不排除,许某弟弟是为了小女儿继承的拆迁房,跟遗产而去抚养小女儿。虽然许某弟弟一直声称自己女儿与小女儿就相差一岁,能相处得很好。自己也会给小女儿满满的爱与关怀。

要是小女儿没有任何遗产继承的话,估计许某弟弟不会说要抚养小女儿,毕竟小女儿以后成长路上的生活费用,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对于普通人来说,谁都不愿意去负担这笔费用。

但是要抚养小女儿也没有那么简单,依据民法总则,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为爷爷母、外爷爷母;二为兄、姐;三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得到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住所地之居委会同意。据了解,该女童的爷爷母均已去世。来女士的姐姐也表示自己身患重病,又要照顾孙子,长期抚养对于她来说有点困难。

最后小女孩由谁来抚养,则要看法庭怎么判决!


8n


您好,我是宛悦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我们普罗大众肯定是希望这件事就是这么简单纯粹的。

毕竟,对于一个11岁的孩子来说,突然从一个衣食无忧,富裕丰盈的中产阶级家庭的小公主,变成一个无父无母疼爱的孤儿,这无疑是从天空之城,突然跌落到万丈深渊,而且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杀害自己的母亲,手段如此残忍,如此泯灭人性,这样的现实已经够残忍。

若是再在自己的抚养权问题上,亲戚好友们表现出利欲熏心,有所图谋,那么现实社会的丑陋不堪将全部加印在小女孩身上,这太残忍了。这可能真的就毁了她一辈子,彻底摧毁她的三观。

其次,对于小女孩的抚养权问题,还是征求孩子自己的意愿

11岁的孩子已经可以明辨是非了,谁好谁坏在平时的生活中已有体现,她可以自己选择抚养人。

另外,许某某面见自己的弟弟时,希望弟弟抚养,那么许某某此时还有没有心系给儿子的婚房,这个还需要考量,毕竟杀人的目的是为了财产,那么最后还是会争取一下的,所以,他可能想着让自己的弟弟抚养女儿,希望弟弟能通过这种方式,赢得财产,给自己的儿子一套,也或许许某某的弟弟自己就是有私心。

最后,最好将来女士两口子的这部分财产做公证。


杭州杀妻嫌犯弟弟愿意11岁侄女,这件事背后真的这么简单吗?

杭州许某某杀害妻子来女士,来女士死亡,许某某比如受到法律惩罚,无法抚养小女儿,两人共同生育的11岁小女儿的抚养问题摆在面前,现在许某某的弟弟和来女士的前夫都表示愿意抚养。背后是不是这么简单不得而知,但就目前来看,愿意管总比没人管要好,最起码不是所有人都推脱不愿意管。

许某某的弟弟和来女士的前夫都无权抚养,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由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来担任,父母之外都不愿意担任的,应当指定由基层集体组织负责。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父母之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担任监护人,但许某某和来女士的父母均已不在,接下来就是成年的兄姐了,许某某的大儿子,来女士的大女儿都是合法的监护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许某某大儿子,来女士大女儿有权监护,但二人是不是愿意监护,目前没有看到二人的表态,或许是因为忙于处理父母的事情,暂时无暇顾及小妹妹抚养权的问题,也或许是不愿意,只有等待以后解决。

总之,嫌犯弟弟表示愿意抚养侄女,来女士前夫表示愿意抚养来女士小女儿,或许都是出于同情心,不应该猜测和指责。


小女儿有外婆养最好了别人都是为了房子和钱


因兄、嫂或故或另嫁,至叔伯养姪儿、姪女者,大有人在,此乃我国传统,背后有何深奥?


这个不是简单不简单的问题。首先,考虑法律排序监护人为主,不是你愿意就愿意的。其次孩子也可以自主选择看家庭成员的条件中,谁最有条件或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但无论谁抚养,都要考虑动机纯洁么?对孩子打教育有利么?不能因利忘义。


鲁迅说“我不惮用最大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人心就是这么复杂。有时候会让人不寒而栗。

一、继承权

我不知道他们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120平的房子是否属于婚内财产。如果属于婚内财产,严格来说,那许某某的儿子应该也是有继承权的。但大概率他会放弃,这件事情对他影响已经很大了,他应该不会想在这个时候再成为焦点。

剩下的有继承权的就只有来女士的两个女儿了,大女儿已经成家,小女儿尚未成年。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特别说明,女子不论是否已经出嫁,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所以,来女士的两个女儿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都享有完整继承权。

二、财产

来女士家中最值钱的,应该就输那两套房子。一套55平米,另一套120平米。具体的位置不太确定,不过有新闻介绍说,来女士把户口迁到了三堡,那房子应该就在三堡附近。我们以三堡东苑房价做参考,可以大概计算出房子的价值。

网上也没有说两个房子的具体位置,我们默认都在三堡。可以算出两个房子共计175平米,共计420万元。是很大的一笔财富了。

三、争相抢夺的抚养权

从法律上来说,即便任何人获得了小女儿的抚养权,都不能对其财产做处置。但即便不能处置,暂时的占有也是好的。就像徐先生要把房子送给儿子一样,假如小女儿能获得120平米的房子。那抚养人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搬进去。一旦搬进去,那就是他们的家了。都已经住了十年了,想要在让他们搬出来,那就有点难了。最多等小女儿成年后,给予其一定的金钱补偿,把房子过户到他们的名下。

当然了,这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也许他们二人是真心看小女儿可怜,想要帮助一把呢。但在这个时候就跳出来,样子有点难看。

好了,以上就是我的解答。如果你认可我的答案,不妨点赞支持一下吧!如果你有不同意见,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我觉得那个许先生,他的亲人们跟他一模一样都是为了钱财而去做事的,许先生的兄弟姐妹给他这种人,应该都差不多吧!


本来来女士老公就想把房子过户给他儿子,他弟弟获得小女孩的监护权,那么房子也就到了男方那边,最后估计还会过户到杀人犯儿子名下。现在是谁挣到了小女孩,也就至少会挣到一套房子。他弟弟说的太冠冕堂皇了!也可以这样让你自己抚养你哥哥的女儿!遗留的财产和你没有半毛钱关系你愿意吗?再说了法律上也轮不到你来抚养!建议让女方家里来抚养!要让男方抚养的话家庭教育有问题


个人看法,感觉还是小女孩叔叔扶养更好:一则是许家骨肉,二则哥哥残忍杀害其母亲,心有愧疚,三则叔叔也就一个女儿,与小女孩年龄相仿,可以做个伴,四则许家对许国利的憎恨毕竟没有来家大。

如果叔叔扶养,可以将小女孩应得的父母的遗产份额进行公正,不动产部分落在小女孩名下,钱款部分,生活费根据当地的中档消费水平,进行适当开支,不足部分叔叔贴补一些,各阶段教育所需也是必须要支出的,建议留存大数据的开支单据和明细,等小女孩成年交由于她。父母的财产或遗产,用于自己孩子成长的生活和教育也是理所当然无可厚非!!

如果叔叔扶养,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建议一同换个环境,必要的话可以改名换姓,让孩子尽可能不受外界干扰而健康成长!!


要看这个小女孩的姐姐和这个姐姐的亲生父亲(来女士前夫)协商的结果,不能道德绑架


观说之流,可以知其术也;久而复之,可以知其信矣;观其所爱亲,可以知其人矣。《大戴礼记·曾子立事第四十九》


杭州杀妻嫌犯弟弟愿抚养11岁侄女,这件事背后真的那么简单吗?

这个杀人恶魔案件已经水落石出,那么接下来面对的现实问题就是11岁小女孩抚养权的问题了。

如果按照依据民法总则,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为兄、姐;

三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之前来女士前夫也报道过表示愿意抚养二人的小女孩,而此时杀人恶魔弟弟又跳出来想抚养这个小女孩,究竟有何目的?

我们可以了解,来女士生前家境条件还不错,有着两套价值不菲的房产和财产,而此时许某某跳出来无非就是想通过抚养得到继承房产,而不是所谓的亲情。

如果按照法律继承顺序来的看,来女士去世,她的房产首先应当由父母或者子女来继承。许某某前妻生的儿子跟来女士没有血缘关系,因此,许某某的儿子自然没有继承权;那么作为许某某的弟弟,那就更没有继承权了。

所以在没有继承权的情况下,还跳出来争取抚养权,其背后目的就是为了来女士的财产和房产,不是所谓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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