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者妻女受牵连,冤不冤?

一点也不冤,古话说“家有贤妻,男人不做横事”。又不是一起生活了一天两天,男人的所做所为能不知道吗?平常跟着这样的丈夫说不定还享受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感觉,连自己都觉得趾高气扬,了不起了呢。


唐山大人之妻女受牵连,冤不冤?

个人观点:一点也不远冤!否则打人者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犯罪成本,才能让他成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丈夫,才能在犯罪之时有顾忌,进而停止犯罪。否则连一个家庭责任都没有,更别说社会责任了。

近期比较火的潘长江直播时,为时报者唐继志的女儿喊冤。让众多网友对其女儿停止网暴,不应该对她网暴。另一方面,自己在父亲节那一天,到女儿家过了一个幸福的父亲节,还在网络上晒幸福。这个时候是否想到了被挨打的4位女子,其中有两位女子还躺在医院里,他们的父亲是怎么想的?人家的女儿不是父亲的小棉袄,不是父亲的小公主,就该挨打的份儿?如果不被挨打的话,应该也出现了父女团圆的画面吧?

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如若经过苦,未必有我善!

自古就有株连九族的刑法,还有连坐的刑法,这就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任何犯罪都要付出成本代价的,犯罪成本越高,付出的代价越高,犯罪率越低,因为他顾及到犯罪后的需要承担的后果。

即便是现在,父母犯了罪,在自己历史档案里记下了一个污点。这个污点一辈子也洗不去,即便是你再聪明,你再怎么去做多少慈善事业,或者做多少好事。功是功,过是过,永远抹不去曾经在人生中留下的污点。

这个污点就能影响孩子未来和前途,至少在某些公务员岗位、当兵等等政审方面是过不去的。这说明了什么?这也增加了犯罪的成本。也只有这样的犯罪成本,才能时刻提醒着每个即将犯罪的人,需要时刻警醒防止去犯罪。

不要用自己所谓的观点:什么一人做事一人当,祸不及妻儿。这种想法就是所谓的个人英雄主义,或者是大男子主义。是一个非常自私自利的人,根本不考虑家庭社会和他人的责任和感受。这些人就是匹夫之勇,图一时之快,最后祸及家人,祸及他人,祸及社会。

就拿这次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主犯陈继志来说,本身就是一个多次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的惯犯,甚至还非法拘禁他人,故意伤害他人。他在违法的时候,考虑到人家的家人是什么感受呢?他无缘无故打人家的女儿,他想到了如果别人打的是自己的女儿怎么办?要用换位思考的角度来分析,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假设是自己的女儿该怎么办?

再说他的妻子,也没有尽到妻子的责任,明明知道丈夫是一个惯犯,屡禁不止,为什么不去劝说呢?就拿陈继志欠钱不还的老赖行为来说,他欠了房贷50万,银行执行三次都未成功。

现在他的妻子和女儿住在了这个房子里,这个房子是唐山地段价格几乎最高的一个小区,每平方米高达14,000元。隔条街的房价每平方米比这个要低5000元,为什么不去居住呢?这个房子的居住者不是他们一家人吗?妻子和女儿住在这么高档的小区,难道说脸上没有光吗?他们能够住上这样的房子与陈继志是老赖没有关系吗?

说句实在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就会挖洞。在某些条件上来说,犯罪这方面对家人有极大的影响,甚至他们都以为这种无赖,这种打打杀杀的行为,就是以他们为荣耀,就是他们为本事。但是这些所谓的荣耀、本事,所谓的自己的利益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是侵占了他人的血汗成果。这就是一种不劳而获的无赖行为。

综上所述,话不多说,唐山打人者的妻女受牵连,一点也不冤。比如唐继志目前是刑拘在逃,妻子知情不报,又是什么罪?只有这样才能增加犯罪成本,才能减少再犯罪的概率,也只有这样打人者下次打人,要考虑一下打人的成本,要考虑一下打人所要承担的后果。不能够喝了一点酒,逞一时之快,无故地殴打他人,让别人来承担痛苦的后果。你说对吗?


唐山打人事件影响很大,现在陈某志的妻子和女儿也受到牵连了,除了他的孩子有点冤之外,陈某志的妻子被网暴一点也不冤。

陈某志的妻子对于陈某志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无所知吗?

陈某志和他的妻子结婚也有多年了,对于陈某志的了解除了他之外,别人是没有发言权的。但是当6月10日唐山打人事件在网络上发酵以后,记者找到陈某志的妻子兰某进行采访的时候,当时她很不耐烦说了一句“网友什么都不知道,等着看通告吧!”

可能是因为给老人看病的缘故吧,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陈某志的妻子兰某只说了几句话就走了,“所有的情况,家里都不清楚,陈某志也没讲打人的事情,被带走后,家里人没机会和他见面,我们比你们还着急,也想知道咋回事。网上传的那些(涉黑、案件)都不属实。”

网上说的陈某志的问题真的不属实吗?赌球这样的事情难道他不知道吗?陈某志大晚上的都不回家,和从江苏来的朋友去网上赌博挣钱她不知道吗?

我们说一下陈某志从2015年开始的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吧,不论是2015年殴打他人致轻伤,还是2016年的欠机票钱不给,2017年的交通肇事逃逸,这些事情难道陈某志的妻子兰某真的是一无所知?还是说觉得陈某志后面的保护伞很硬,真的能够罩住他呢?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2刑终216号刑事裁定书内容可以看到,2015年12月12日18:00许,在唐山市路北区闻新园小区,被告人刘涛伙同他人(身份尚未查清),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刘涛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使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最后被害人商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最后犯罪嫌疑人刘涛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一个月。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刘涛是等到2018年3月才被刑拘的,2015年的案子直到2018年才办理。

陈某志从2015年到2016年一共欠了别人机票款43640元一直未结款,直到被对方告到法院才还了1万元,不过后面的3万多元到现在也没给。

2017年2月14日晚22点,刘涛无证驾驶陈某志从别人购买的车辆超速行驶,造成8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当时驾驶人刘涛弃车逃离了现场,交警最终被判处陈某志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这起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却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

事故的受害人将陈某志起诉到法院,但是陈某志也是一直赖账不还,谁也拿他没有办法。

就连陈某志居住的房子,也是和老婆兰某一直贷款买的,2019年以后就断了银行的贷款了,虽然银行把他告到法院了,但是一直没有强制执行,兰某还是一直住在这个小区里,这就是她说的不知道吗?这就是她的无辜吗?

陈某志的女儿冤不冤呢?

陈某志的女儿被很多人网暴了,也被同学们和老师冷落了,其实她是一个孩子,对于陈某志的过错她并不知情,所以说是最冤枉的。

曾经兰某发声过,呼吁大家不要网暴她的女儿了,但是即使这样很多的同学见了面都是离她远远的,生怕和她有所交集,毕竟陈某志的罪行让整个中国,整个唐山都愤怒了,没有人喜欢他们一家人了。

只能说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陈某志造的孽也让家人受罪了,如果他是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好丈夫,好父亲的话,用自己的双手劳动挣钱致富,也能让家庭幸福,家人们过的舒心。

兰某说自己对于陈某志的罪行不知道,但是还是传言花费100万要为陈某志打官司,这些钱真的干净吗?会有律师为了钱不要自己了声誉吗?

陈某志的家人有钱却不积极赔偿被打的女孩,不给被打的人道歉,不给唐山人民道歉,这一家人真的是没有愧疚之心,让人觉得无药可救!


〔原创〕

问题提得有些偏,啥叫牵连不牵连?

如此问来真荒唐,还要提及冤不冤。

原本就是嫌疑犯,作恶多端十几年。

妻女都是一家人,举止行为看在眼。

男人在外打砸抢,妻女必定来遮掩。

有时也许来参加,不然哪会有今天。

如今犯罪进牢狱,妻女一定有贡献。

叫她帮凶不为过,莫谈牵连莫叫冤。


一点也不冤,嫁给这个男人就应该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有这种结局!

还有自己的男人犯错误又不是一天,也不是藏着掖着她不知道,我觉的这个女人有很大责任。

如果男人在外干了坏事,妻子应该阻止,而不是以为自己男人霸道欺负别人……就了不起……可见娶一个贤惠的女人多重要!

老公在外猖狂,不走正道,又不是一天,女人没有阻止,一起享受时,就应该知道法网恢恢,舒而不漏,总有一天被抓!

交友需谨慎!

嫁人也要看人品。好人定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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