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孩子就要花很多钱.如果有就给,反正也是你的孩子,别想太多。
定个标准出来,每月多少,谈妥
把孩子接回来,自己带自己养,如果妻子不肯就拿起法律的武器,如果法官不判给你,就继续给吧!
如果你不愿意自己养,那就给吧!看看当地消费,两人商量好再决定给多少。
最后,告诉你,养一个孩子不只花钱就可以了,你前妻要花时间花精力,甚至为了孩子必须要放弃很多东西,这些都是你想象不到的!
那就看她是用到什么地方上,孩子用的你就应该给啊!
您有能力就给她,不要把钱看首位,当您把情和恩看得重要时,您会发现原来很多事情都变得特别美好。还有您首先用词不当,孩子不是要钱的借口,是您主动给钱去关爱的理由。
条件允许的话就是不要你也可以给因为有你们共同的孩子!自顾不暇就另当别论了
给
孩子是你的当然要给。
你们离婚的时候有协议没有?如果是协议中已经给你生活费的,出特殊情况外还是可以考虑给的,如果超出了你的权限和以此为借口要钱,就没必要了
必须给你是男人就应该给
我认为不是借口,而是有小孩的一方相对也是弱势的一方(既要负责孩子的生活起居、学习等方方面面,还得工作,自然精力没那么充沛,工作提升机会相对更少,工作也会比较辛苦,收入也会有可能不太理想)现在吃喝拉撒,学习,人情等哪些不需花钱,或许还有些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可想而知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是多么不易,然道不应该在经济方面主动多承担些么?
该要的给,不该的不给,拒了几次就不要了
那首先可以跟你前妻协商,你的财产使用范围。你们可以双方记账形式,双方数据分明。抚养孩子大概要用的钱和内容都列好清单,预留一定的开支给对方后,若前妻再开口用钱,那不属于你负责的范围,那可以不必事事答应。凡事讲究理字,若过分,可以争取收回孩子的抚养权。
你的前妻老是拿孩子寻找借口来和你要钱,哪要看看你们,当时,分开的时候,是否有法院判决书之类的证明,如果有判决书婚姻法的证明条文,就按照判决书来执行,没有其他可说的,再着,也是根据各人的经济条件和自愿性,而定论。
第一需要限定看望时间,可以和她直接谈清楚,理由就是不希望被打扰,她过分来纠缠就是扰民了,否则你可以起诉她的。
按理来说,你可以不给,但是站在人情来讲,虽然不是夫妻,但毕竟也是爱过的人!
法院当时怎么判的?该给多少给多少?多要的部分她要说出理由来。也许她是以这点为借口…看看你是不是对她还有点留念?想与你重归于好。怎么处理,你自己定。
如果是孩子用就给她,你怕不是用在孩子身上,比如说要给孩子交学费和课外课钱你就直接给老师不就行了!
宽裕就给,不宽裕节约点少给些。
前妻?
唉,离婚是孩子最痛苦的一生,没有了完整的父母生活,寄人篱下![祈祷][祈祷][祈祷]
给吧!谁让你离婚呢?离婚的代价就是天天找你要钱!我不赞成非要离婚的结局!中国应该学习新加坡的婚姻法!如果离婚会让你付出千倍万倍的罚款!让你走向破产!所以新加坡的离婚率世界上最低![祈祷][祈祷][祈祷]
前妻带着孩子真的不容易。她可能收入不多,为了养孩子人家投入了全部,也是用生命为你延续了你的下一代,应该感恩人家[祈祷][祈祷][祈祷]
要就给吧!毕竟是你的亲骨肉!多多付出自己会好些!积德积福[赞]
实在觉得自己很冤枉你就掌握个度!如果她用你的钱去赌博去无所谓的潇洒,这个时候可以跟她理论!或者你给孩子们一个专职的帐号!适可而止!如果真的是因为生活拮据你就必须接受!记住都是为了孩子![祈祷][祈祷][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