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同我们国家的武警部队
美国国民警卫队(英语:UnitedStatesNationalGuard),别称国民兵(英语:CitizenSoldier),是美国各州的预备役军事部队,因各州主权与美国联邦政府共享,所以州政府会提供州的军事力量出来,而由于联邦已经有了正规军,所以主要就是作为后备部队使用,不论有否转为现役,均受联邦政府认可,是美国七个联邦制服部队之一。
国民警卫队在独立之前是殖民地民兵,美国建国后获得联邦承认,由美国法典第十篇及美国法典第三十二篇创建了现在的国民警卫队,身为美国首层防线。它散驻各州和其他国土,担任后备军事力量,非战时不受国防部门指挥,只受联邦的指导,平时指挥是交给州长或民兵指挥官。遇紧急状态及灾害如风灾、洪水或地震时,我们常会看到穿军服的人参与救灾,但是在美国比较麻烦,因为美国军队调动需要考虑各州主权,需要各州议会同意才能进入其领土,所以通常会直接由州长或民兵指挥官从内部自己下令召集国民警卫队,本来从早期到越战时国民警卫队不需到国外服役,只需防守美国国内,越战后美国因为不实施征兵制,军队实际上全部改募兵制,导致进行海外战争时兵力不足,因此又修法让国民警卫队召集出兵,在联邦统一指挥下参与海外战争。士兵主要为民兵,平常从事各行各业,而非职业军队,旗下一分为二,有美国陆军国民警卫队及美国空军国民警卫队,分别是美国陆军和美国空军的预备队。不过美国陆军多次裁减后,一些陆军师级部队转为陆军国民警卫队。所以有的国民警卫队师实际是小型的正规部队而不是民兵,例如朝鲜战争表现不佳的第24师就被降编为国民警卫队。
美国国民警卫局负责管理军队事务,并与国防部紧密沟通,以使上令下达。国民警卫局专门拟定具体训练政策和要求、提供州陆,空军国民警卫队训练经费﹑分配联邦经费予军队,以及总理美国法典第十篇规定的一切行政事宜。警卫局受局长领导,军衔位居四星陆军或空军上将。
1933年国民警卫队动员法案国民警卫队并入常规军队。
1947年国防法案法案第207节(f)确认成立空军国民警卫军,隶属国民警卫局。
1973年总兵力政策法例视预备役及现役部队为同一编制。
1987年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蒙哥马利修正案州长不得拒绝国民警卫队的海外现役任务,不论是基于任务的地区﹑目的﹑类型或时间问题。
1990年明尼苏达州州长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但被驳回。
2007年JohnWarner防卫授权法案修改联邦法例第1076节,令州长在紧急情况下并不再是该州国民警卫队的唯一统帅。总统可全权指挥该州国民警卫队,无须征求州长同意。此举引致50州州长向国会发表联署反对信。
2008年国防授权法案撤销联邦法例第1076节的条例,但仍允许总统在战争时期或国会认可的国家紧急情况下,召集国民警卫队履行联邦军事任务。国民警卫局调入国防部,实施联合行动。国民警卫局局长也由三星中将擢升为四星上将。
民兵。
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国民警卫队就相当于地方政府的地方军。它们可以随时随地接受美国最高联邦政府的召唤加入到美国军队里去,由于美国国内的驻军比较少(大部分美国正规军)都在海外基地里在全球各地的基地驻扎。所以国民警卫队,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美国的军队。只不过没有正规军的名义而已啦,所以美国国内有不少这样警卫队,比如美国海岸警卫队,和各州的国民警卫队。它们都是可以随时随地接受美国国家的征召,随时随地就可以转变成美国军队的。
请问我们的武装警察部是那一兵种职责等同于美国民警卫队?
美国国民警卫队是美军武装力量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隶属于各州政府的地方武装部队,他们的任务是肩负着治安与国防这两项任务。
简单通俗的讲,美军的国民警卫队其实就是美军的后备力量,但是,在没有战争任务的时候,它主要由各州政府指挥,因此不能把国民警卫队与专为军事作战而组建和训练的后备役军队混淆起来。跟正规军队享受同样的待遇,甚至武装都跟正规三军差不多的,同样拥有装甲部队和特种兵,甚至有正规部队军事裁减变成国民警卫队的,只不过改个名。功能就有点类似和平时期还有救灾维护治安的任务。
美国国民警卫队,也可以说是美国的民兵,其最早起源于1636年12月13日在波士顿建立的民兵队伍,后来一步步发展成为了美国一支重要的国防力量。
海陆空三军就是正规部队,主要对外作战,标准的美国军队,只不过美国还有一个海军陆战队,是独立于三军之外的,直接归总统直接指挥的军队。
国民警卫队对州议会负责,州长为总司令。美国军队对联邦议会负责,听命于国防部和总统,总统是最高总司令。总统未经议会批准不能调动军队(只是理论上,实际上美军基本上对总统是绝对服从,无论有没有国会授权,而且海军陆战队不受此条约束)
军队在其国内没有执法权,平时国内的安全交由各州的国民警卫队负责,宪法规定总统不能在美国国内部署军队,除非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宣布某州叛乱(只能在该州部署军队)。至于海外行动那是总统号召各州国民警卫队参加,不是命令。总的来说,国民警卫队听州长的,军队听总统的,
美国的国家性质是合众国,每个州有自己的法律,政策,甚至有自己的武装力量,也就是你说的国民警卫队。
美国国民警卫队是各州的预备役军事部队,它散驻各州,担任后备军事力量,非战时不受国防部门指挥,只受联邦的指导,平时指挥是交给州长或民兵指挥官,总人数47万左右。
1、陆军国民警卫队:343,000人2、空军国民警卫队:129,124人2007年“约翰华纳防卫授权法案”,使得州长在紧急情况下并不再是该州国民警卫队的唯一统帅。总统可全权指挥该州国民警卫队,无须征求州长同意。此举引发美国50个州的州长向国会发表联名反对信,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美国的国民警卫队,其实就是地方直属武装,也就是维护美国国内治安的部队,其实也是正规军,但是跟美国的对外作战部队不一样,这个属于维护内部稳定的部队,很多人觉得这个是预备役民兵,其实是民兵改编而来的,这个美国国民警卫队其实也是正规军队,就是正规编制的美国地方直属武装部队。
美国的警察和国民警卫队的区别很大美国警察处理平常的一般社会犯罪事件,在美国警察搞不定的时候才会出手,一般都是应对重大社会混乱的问题,国民警卫队才会真正的出手,常规普通的武器上面,国民警卫队丝毫不弱于美国对外的作战部队,只是在重武器方面比不上对外的作战部队而已。
美国的国民警卫队分为陆军国民警卫队和空军国民警卫队在武器配备上和现役正规军一样,国民警卫队的武装力量占美国陆军部队的50%的力量,所有的待遇和武器都跟正规对外作战部队一样,只是在一些武器上面不需要而已,这本身就是一支正规军,拥有强大的作战实力,并不是普通的民兵预备役那么简单,但是有意思的是这个部队里面的不少人只是兼职服役的,平常训练或者需要的时候才到部队报道,其他时间做其他事情,非常的怪异。
美国历史上多次出现动用国民警卫队的事件,其中救灾救援的时候会动用这支部队,还有处理社会暴乱的时候会动用这支部队,美国历史上发生过好几次暴乱的情况,每一次都是国民警卫队出手稳定局面,但是在救灾方面,这支部队的表现就是不怎么样了,完全没办法和作战的状态相比。
其实这些是美国立国的时候,在宪法中规定的,国民警卫队属于美国的一些州拥有的部队,美国地方政府可以自由调动这支武装力量,不过一般这种部队在地方的规模并不大,都是每个州最多不超过两三万人的规模,足以应付内部社会稳定,当然这些也是一些州硬气的原因,真正的属于正规军,也可以称为民兵。
是维护美国国内和当地政府的安全利益,维持社会稳定和参加抢险救灾的部队!
简单的来说是联邦民兵预备役,美国联邦军队有五大军种,分别是陆军、海军、空军、海军陆战队、海岸警卫队。
而美国联邦预备役有两大部队,一支就是各州的国民警卫队,另一支是联邦后备役部队。所以国民警卫队是一支随时快速集结转为联邦军队的预备役部队,而联邦后备役部队需要在一定时间集结起来的预备部队!
美国国民警卫队与美国联邦军队在领导指挥下不同:
美国国民警卫队(类似于地方军阀的部队)受州长命令,职责是维持本州治安稳定和州的防卫,属于地方部队,国民警卫队由国民警卫局统一分配人数、指导和训练!
美国联邦军队(中央军)是受国防部和总统领导的,职责是负责对外作战!
国民警卫队又分陆军国民警卫队和空中国民警卫队。国民警卫队的训练、编制、工资和联邦部队一样,国民警卫队的武器装备也是和联邦军队一样,联邦军队的运输飞机、装甲车、战斗机、轰炸机等等最新装备统统都有!
总结:总的来说国民警卫队就是各州的现役军队,在整个联邦层面而言就是一支随时在遇到战争时快速集结从州的部队成为对外作战的联邦军队。参考我们抗战时期的中央军和各个军阀的部队,例如:川军和中央军!
首先明确一点,美国国民警卫队不是警察,和警察有着本质的区别,更不是我国的武警。美国警察主要分为联邦、州和市县三级。而美国国民警卫队直接归于州政府管辖,具体来说就是美国军队的后备力量预备役。美军的预备役部队分为国民警卫队和联邦后备役部队两大部分,美国国民警卫队创于1636年,在1824年8月25日改名为国民警卫队。美国每一个州都有国民警卫队。直接归州长和州议会指挥,总统无权干预。总统指挥的只有军队。而警察仅仅是维护地方日常治安。警察履行法律赋予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刑事犯罪和提供民生服务等职责。
所谓“国民警卫队”就是各个州的武装力量。用以维护地方治安,防止大规模暴乱,有时候甚至对抗联邦政府,比如1957年的“小石城事件”,(克林顿老家)当时在联邦最高法院已经裁定阿肯色州的小石城公立学校拒绝9名黑人学生入学为违宪的情况下,阿肯色州州长奥弗尔·法布斯就动用手中权力。让国民警卫队来阻止黑人学生入学。一度形成对峙局面。这就说明一个问题,国民警卫队只服从于本州政府,而不是联邦政府。艾森豪威尔总统立即下令将阿肯色州兵编入合众国陆军,以合众国武装力量总司令的名义命令他们回军营,阿肯色州的州兵们服从了这个命令。如果不以这个命令,艾森豪威尔是无法指挥国民警卫队的。艾森豪威尔总统又派了101空降师武装护送黑人学生上学。
美国国民警卫队分为陆军国民警卫队和空军国民警卫队。他们又各自是美国陆军和空军的一部分。人员大概占其可用作战力量的约三分之一。这两种国民警卫队均由国民警卫队局管理,其局长是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的一员。而且国民警卫队队员每年要利用48个周末参加兵营训练,另外每年还要参加现役武装部队的集训,与相对应的现役部队合练,以便战时能迅速对口补充现役部队。这实际上就是美国的预备役武装部队,一旦遇见外敌入侵,就可以拿起枪保家卫国。
美国国民警卫队虽然宣传是只对内不对外,但实际上换套衣服就是部队,二战结束以后,国民警卫队几乎参加了所有的美国对外侵略战争,联邦军队是“国军”,国民警卫队是“州兵”。国军国家养,州兵地方养。但为了国家的最高安全和稳定,赋予美国总统征召国民警卫队的全部权力,即包括动员,扩招,解散国民警卫队部队,在此期间接受联邦政府领导,并由联邦政府负责经费支出。美国军队包括陆军、海军、空军、海军陆战队以及海岸警卫队,他们各自现役部队一样,是国家的军事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
现在的国民警卫队同时听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双重领导。当国民警卫队部署担负联邦任务时,参照联邦政府的开支和联邦政府的相关要求,遵守联邦政府的法律和相关职责。经费支出也由联邦政府负责,但其指挥和控制权仍然属于州政府。就职权而言,州长为国民警卫队州长总司令。美国军队听命于总统。一旦战时,或者总统认为必要,可以将国民警卫队转化为军队。当然也有发生冲突的时候,小布什在位时候,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市发生卡特琳娜飓风。小布什部署了军队加强救灾力度,接管了国民警卫队的执法权,引发州长强烈不满。认为在非战时,总统的行为违宪。
这次波及美国31个州的大暴乱,显然已经超出警察的管辖和控制的范围,各州只有通过国民警卫队来镇压骚乱,特朗普说,如果暴乱进一步升级或者扩大,就会派遣军队绝非虚言。因为特朗普政府一旦接手,国民警卫队就是联邦政府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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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国民警卫队,这里概括四点供大家参考理解:
1-美国的国民警卫队就象是中国的民兵、武警、预备役三者的结合体。平时是平民,有自己的工作和职业,但每年需要抽出一定时间进行军事训练。
2-美国的国民警卫队,既区别于美国的联邦军队,也区别于美国警察。从职能上讲,警察主用作用是维护社会治安,国民警卫队主要是承担国土防卫的作战任务(内卫武装),而直属联邦政府的美军则是专门承担对外作战任务。
3-美国的国民警卫队隶属地方政府,平时由各州政府指挥,联邦政府对于国民警卫队只有指导权而没有指挥权。除非得到任务所在州的允许,否则美军是无权在本国境内执行作战任务的——即便是救灾也不行。
4-历史上,每次出现骚乱,在警察平定不了的时候,国民警卫队就会出场。因为国民警卫队是由州政府管辖,可以弥补警察战力不足,且无需向联邦政府求援。
下面再来具体来聊一下国民警卫队的由来与常识。
美国国民警卫队(UnitedStatesNationalGuard),简称为联邦国民兵,是美国军队的重要后备力量。
美国国民警卫队创建于1636年12月13日,当时是Court将军为保卫殖民地而在波士顿建立的一支民兵队伍。
1824年,纽约的一支民兵部队首先使用了“国民警卫队”这个称呼。在经过国内南北战争之后,“国民警卫队”这一名称迅速在各个州自行建立的民兵部队中流行。1903年美国颁布《民兵法案》,将各州民兵组织整合成国民警卫队。1916年《国防法》通过后,最终把“国民警卫队”作为接受联邦军费有组织民兵部队的官方名称。
美国国民警卫队的编制体、武器装备、后勤供应、人事制度以及执行的条令条例均与现役部队相同。此种体制还是由美国的开国总统华盛顿总统创立的,并一直沿用至今。
按照规定,国民警卫队队员每年要利用48个周末参加兵营训练,另外每年还有一次15天现役集训,即与相对应的现役部队合练,以便战时能迅速对口补充现役部队。
综上,希望对朋友们有所启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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