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碎尸案会被改编成电影吗?

不太清楚,应该不会吧,毕竟受害者的小女儿还小,会影响她一辈子的痛苦记忆!


不会,也不提倡!

1、首先,如果改拍电影片审就过不了!国家广电总局为了营造更加“绿色”的电影环境,频频颁布了一系列禁令,重申《电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对电影审查标准进行了强调。其中,国家广电总局对中国电影审片的“十类禁止九类应删”标准,其中一条就是针对此类凶杀案件!夹杂凶杀、暴力、恐怖、鬼怪、灵异等内容,颠倒真假、善恶、美丑的价值取向,混淆正义与非正义的基本性质,刻意表现违法犯罪嚣张气焰,具体展示犯罪行为细节,暴露特殊侦查手段;有强烈刺激性的凶杀、血腥、暴力、吸毒、赌博等情节,有过度惊吓恐怖的画面、台词、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

2、那么在此环境下,电影的制作、如果过度真实,必然片审不过!如果改动幅度过大,电影内容肯定就会失真,达不到观众所需求的效果!因为电影是合作的产物,任何短板都可能让电影扑街!投资有风险,电影是一个非常暴利的投资行业。如果剧本不合格,发行不给力,还会有“傻憨憨”来投钱吗?

3、就案件本身来说,其恶劣程度简直令人发指、作案手法血腥、让人罄竹难书!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许某将自己结婚11年的妻子“来某”给杀害分尸后,然后再用抽水马桶把尸块抽走,对外谎称妻子突然离家出走,“人性”得扭曲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那么,这其中究竟反映出什么样的社会问题呢?许多女性朋友不得不感慨一句“夫妻同床共枕几十年,不得不感谢丈夫的不杀之恩”。更有女性表示“不想结婚了”、“可以出轨、可以家暴,别杀我就行”,种种风评都彰显出一个社会问题“现在结婚风险那么高了吗”。这起案件影响太过恶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给整个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给女性带来恐慌,男人是凶手还是亲人?半夜可敢安?

4、悲剧已经发生,人力无法挽回。逝者已去,留下家人最为悲痛,这样的事情本是一桩让所有人悲痛的事情!如果案件改拍电影,其子女与家人的一生来说,都是在血淋淋的伤口上再填一把刺刀,余生将会一直笼罩在阴影之下。公众作为旁观者,虽然没有办法感同身受,但是请不要再次伤害、不要谋利消费别人的“伤痛”!希望他们的小女儿能得到妥善的安置,健康快乐地长大。

5、相遇不易且行且珍惜,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回顾案件初始,来女士于7月5日凌晨失踪!

7月6日晚被害者大女儿报案,专案组调出了来女士所在小区及周边环境内的监控视频,总计6000小时。经过反复查看,专案组确认了来女士失踪后并未走出小区,同时也确定了该小区的所有监控之间可以形成一条闭环。

与此同时,专案组组织出动了百余名警员对小区内6幢楼栋的1075口住户、一万多平米的地下车库、天台、电梯井、水箱、通风道等所有可能藏匿人员的地方进行了排查。来女士的尸体,其实剁烂切碎,按照120斤计算,其中包含大约9.6斤的血,大约25%脂肪,包括十来斤的内脏,这些东西容易切碎,可以通过下水道冲走。其他的部件可以剁开,用塑料袋装着分散抛弃。

7月22日下午,专案组开始对小区化粪池进行搜查。在对抽取的粪水进行冲洗筛查的过程中,警方发现了疑似身体组织。

随后,现场进行检测比对,确认了是来女士的身体组织。

7月25日,失踪19天后警方在38辆粪水车里找到人体组织,并且提取DNA核对,证实为来某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杭州杀妻案终于宣告破案,回想起许某之前在镜头面前,一本正经讲述妻子失踪时的样子,让人细思极恐、不寒而栗。

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许某利的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极为恶劣,最高可判处死刑。下一步等待许某的将是正义的审判……

夫妻由钱财问题、子女问题而引发的家庭矛盾,要及时解决,如果面对矛盾和冲突,不理会、不积极解决,婚姻就会因积怨太久而病入膏肓。

如果要拍电影,还是多拍点正能量题材!不危害青少年心理和人性健康成长的!导人向善、何其幸也……


认真办这个案子吧,它可能会成为警校教材的经典案例。法律涉猎面非常广:从作案手法,到侦破手段,到后面的刑事量刑、民事裁决,到处都是知识点。尤其是后续会有的民事部分,涉及遗产划分问题、不同人的继承权问题、监护人指定问题,可能还会出现更多的法律现象。这些问题中有的法律规定明确,有的法律规定模糊,有的通过思辨才能弄清楚。涉及杀死配偶又涉及再婚双方不同子女继承关系,这是与时下社风和技术有关的比较新的综合案例。


国外可以接受这样的镜头


心理罪暗黑者法医秦明里面的好多案子都比这血腥啦,这种杀人碎尸的只不过是小case了


喜欢看影视剧,特别是悬疑破案剧的朋友,对这个情节应该是不陌生的。

《法医秦明》和《白夜追凶》都有类似的情节。

秦明第一集里就带人在下水道和泔水里找人体组织,关宏峰也是第一集就遇到了碎尸案,说不定这个凶手丈夫也是看了影视剧才受了启发的呢。

所以,倒也说不好影视剧是不是有错误导向的作用。

但是,杭州的这个碎尸案中,凶手和被害者的关系有些不一样,她们是夫妻,这个凶手挑战了社会伦理底线,也愚弄了警方和公众。

案子虽然有话题性,也有讨论度,但要想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可以的话,这个电影主要是拍什么呢?

是拍警察们破案厉害,还是拍凶手凶残狡猾,还是拍夫妻关系的原罪?

夫妻相残到这种地步,还想要拍给更多的人看,这在当前的审查制度下,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过,这样的故事应该会被改编或者借鉴到今后的影视剧中,整个案子的几个部分,分开来都有不错的影视改编价值,但合起来就太反人类了,整个一世界十大禁片的题材。

即便有导演想拍,怕是也没人敢投资!


2020年,新冠病毒肆虐地球,病毒成了全人类的灾难,电影一定会记载这个特殊年份。

但是,”地狱空当当,恶魔在人间”,杭州碎尸案的发生,震惊全国,特别是其丈夫许某某残忍杀害妻子,令人发指。案发后,许某某伪装出一副无辜样子,他的“表演”,令人不寒而栗,他的行为比起新冠病毒有过之而无不及。

特殊年份,发生特殊案例,按理都是电影大片的素材之一。

作为电影公司,或者导演会以他们的视角,准确扑捉犯罪心理,案情侦破等方面的题材要素,影片会拍成啥样?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以我们的理解,杭州碎尸案只能拍成家庭、伦理、道德影片,”够不上”拍悬疑大片要素。

一是许某某的犯罪行为,只不过是心狠手辣,掩耳盗咧,自欺欺人而已,警察很快缉拿归案,基本没有什么悬疑。

二是许某某作案手段很血腥,如同禽兽,不属于高智商犯罪。

所以,这个案件拍不成悬疑,恐怖,侦探类的影片。


有可能会,但一定不是照搬,家属应该不会同意。

影视作品来源于生活,且又高于生活,会有艺术借鉴和改造。


故事太单薄,不过在一些电影中或用到这个桥段,但是绝对不会以这件事为主题去拍摄电影。如果把这一段内容作为一个桥段还是很不错的。

话说国产惊悚片除了音乐能够带来恐怖感,内容都很乏善可陈,这件事完全可以给导演们开拓思路。这个过程应当超越了很多编剧和导演的智力范围了。

当然了,也可以作为一个侦破电影来拍摄,用来歌颂尽职尽责的刑警,在搜集几个这样的案件,塑造一个十恶不赦但是智商超群而且心理素质超强的罪犯,经过斗智斗勇,终于棋差一招,被警察识破而伏法的电影,这一段就可以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环。这样的影片具有正能量,也会有票房,而且因为很多人想了解这件事的详细过程,因此会成为票房上的赢家。

最近又有说法,这个许某某还有可能是一起18年前案件的行凶者,案件的受害人是其前妻闺蜜姐姐家年仅16岁的女儿。如果真是他所为,真的可以以许某某作为原型塑造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恶魔了,外表和善的老好人,内心凶残无比的畜生。因此,各大电影公司赶紧找人写剧本啊,谁先拍摄谁准能赚钱。实在找不到写剧本的,可以联系我啊。哈哈哈,保准写的精彩,写得很烧脑。


个人认为不会拍成电影:

题材不正义。

故事情节内容不够,太简单。

假设来女士失踪,长时间不了了之或最后回来了,那么故事性就不一样了。


是的,但是可能没有被筛选。出国参加该奖项的可能性很高。国内电影目前受到严格审查,许多镜头难以通过。对于体重超过100斤的人,骨骼必须超过20斤,而内脏器官也必须超过10斤。其余的直接进入切碎机并直接冲洗至化粪池。少数人可以接受这种情况。,太血腥了。我们知道的是既定现实。实际上,当警犬搜寻时,它们甚至都没有闻到隔壁房间的血腥味。凶手是如何处理的。为了对事件进行一点描述,在7.5日上午5:30,凶手在隔壁房间开始了袭击,并完成了肢解过程。当时他的女儿也在这里。在7.6,公司告诉凶手那位女士没有来上班。凶手立即报告犯罪,小偷大喊着抓住小偷。警察立即开始询问,并打开周围的所有冰箱以排除尸体被冻的可能性。7月22日,凶手的邻居报告说,在他没有住的房间里,电表显示一天要用一吨水。警察此时开始吸入化粪池,发现碎肉。案件被破案,凶手被捕。让我们在这里驳斥谣言。如果成年女性失踪,则不会在24小时内提起诉讼。电视连续剧骗了你!实际上,它使人们为考虑细节而颤抖。丈夫平静地分开身体,接受采访时没有惊慌。如果这是电影,肯定会增添恐怖和悬念的气氛,因此,一般来讲,很难在电影院中放映这种电影。在1980年代,我们有一部讲述人类的电影,例如《红高粱》和《活着》,但现在我们再也看不到如此规模的电影了。最深刻的意图是“让子弹飞”随着控制的深入,很难用目前的国内电影分类系统来建立一个项目,更不用说吸引投资和发行了。如果改编成电影,很可能会变成六种严重犯罪当电影不能太清晰时,它将选择蒙太奇方法,忽略主要镜头,并使用具有一定音轨的一些红色朦胧镜头来呈现悬疑气氛。如果杭州残体案可以改编,那么它最多只能显示这种方式。我是@思思说娱乐,请关注我以获得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发表评论。


有可能,艺术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不可能直接照搬现实,肯定会做一定的处理,让观众看起来不会那么血腥残忍


一定会,主演必须找个气质长相接近的,比如演员冯远征。。。


有可能会改成恐怖电影,以前香港就有一部类似的电影,叫做《凶男寡女》,讲的是在香港一个偏避的角落有一个山庄,女主人因为近视刚做手术,眼睛看不见,她和妹妹、男朋友一起住。一天晚上,一伙劫匪闯进山庄,强奸了她的妹妹后并杀人藏尸冰柜,而她因为看不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后来她也起了疑心,再后来她发现自己的男朋友和这帮劫匪是认识的,当时他也在场,并参与了整个案件。原来那天晚上那帮劫匪是来找她男朋友的,见到正在浴室冲凉的妹妹就想强奸,她妹妹反抗,歹徒把她妹妹杀了,她男朋友为了隐瞒真相藏尸冰柜。


个人观点,不喜望海涵!

当然是有很大的可能性被拍成电影啊!

很多人都说杭州碎尸案让人毛骨悚然,将枕边人杀死之后,需要剁成多少小块才能冲进下水道?是有多大仇多大怨?电视都不敢这样演,可是在人心面前,影视是经常呈现的,只不过大家习惯看完美结局的案件,看过之后或许都已经遗忘了。

先不说此事件会不会被改编成电影,因为一大部分影视改编都是来自于现实!现实为艺术提供了灵感,人心比鬼还要可怕!

就拿已经影视化的此类事件来说!

《原生之罪》茶园碎尸案

为了一份保险,自己的姐姐和哥哥联合把自己的傻子弟弟骗到河边淹死过之后,伪装成自己哥哥的样子,让哥哥从此销声匿迹,除了躲在黑暗处的哥哥,还有经历过海水的冲刷又再次被火烧过之后的弟弟的尸体!所有人都成为这件案子的最终受益者!

可因为哥哥对自己女儿的思念,整容,变胖,只能对女儿远远观望,威胁到妻女的利益,岳父为了保住女儿的幸福杀死了自己的女婿并在茶园里分尸,埋在了各个地方!

等到找到案发地点的时候,茶园上的一间休息室里满地都是苍蝇和血迹,一把砍茶树的刀鲜血淋淋!

这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原型是南京别墅碎尸案!

不管是涉及什么样的案件,就像《法医秦明》,《心理罪》,《灭罪师》,《无证之罪》,《白夜追凶》,《十宗罪》……其实仔细看过之后都挺恐怖的!

如果不是发生在时事新闻里,我们根本就想象不到怎么能够对身边人下如此重的手,只是在看电影或电视剧的时候,没有把他和现实联系,只是当一部犯罪片儿或者是悬疑片儿去看!

当听说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便会去思考人性的善与恶!而不管杭州碎尸案是否会被改编成电影,他对所有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威慑!

曾经听说过一段话:

我们去追寻犯罪者的杀人动机

探寻其中最幽微的喜怒哀乐

不是为了设身处地的同情

乃至于原谅他们

不是为了给罪行以开脱的理由

不是为了会服于所谓人性的复杂

不是为了反思社会矛盾

更不是为了把自己异化成怪物

我们只是在给自己

给仍然对这个世界抱着有期望的人

寻找一个公正的交代而已

所以呢,就算是拍成了电影,所呈现出来的也不是说当时的手法有多恶劣,更重要的是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应该引以为戒!而做了这件事情的杀人凶手,也会遭到众人的唾弃!


如果是在韩国,这个故事一定会也很快会搬上荧幕,而在中国,这个故事至少在短时间内,不可能被搬上荧幕。

原因大概有以下这些:

1.凶手杀人手段过于残忍,过于血腥,社会影响过于恶劣。目前国产电影基本上没有达到这种程度的电影出现过。

2.凶手的手段技巧相当高明,甚至在短时间内扰乱了警方和媒体的视线,如果披露过多细节,可能会引起社会上的模仿,造成社会不安。如果真的有改编的电影上映,不免让人担心是否会出现一大批效仿者。

3.家属一定不会愿意将故事搬上荧幕。由于故事过于残忍,对于来家属来说,这一定是他们不愿轻易提起的事情,如果搬上荧幕,对他们更是一种打击和伤害。

4.事件的其中一个重要人物其实被很多人忽略了。这个人就是来女士年仅十一岁的小女儿了。从目前公布出来的讯息来看,我们有理由怀疑,小女孩可能或多或少对整件事是知情的。如果电影搬上荧幕,对于小女孩来说,这将会是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她的身心都很难再复原了。

5.事件还牵扯出了不少社会现实问题,诸如高房价,家暴,出轨,赌博,老赖,重男轻女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的黑暗面,满满都是负能量。并不会是广电总局想要的主旋律电影。


个人觉得应该会拍成像《白夜追凶》这种感觉的悬疑片电视剧。这种事件应该会被选入电视剧里充当一部分素材。

当联想到来女士是如何被分尸的,这会引起人们极度的不适。许某某可能在家将来女士杀害之后,很有可能将身体中的内脏及身体的上肉打碎利用家里的马桶冲了出去,因为当日许某某家中用水量超过了两吨;据报道,来女士的老公之前的工作是杀鸭子,他可能对这些骨肉分离的比较熟练。肉和内脏在家切碎冲走不会引起周围邻里的注意。但是骨头要想在家打碎并且冲走肯定会弄出很大的动静,另外警方也没有公布说在化粪池中发现人体骨骼,因此来女士的骨头很有可能被犯罪嫌疑人带出小区并抛弃。

来女士的丈夫其实就是属于那种变态杀人犯,谁知道身边有没这种人,所以这种比较变态的画面最好不要播出来,以防他人模仿。假如排成电影应该弘扬的是我们人民警察的敬业和心思缜密的一面。

这案情过于残忍,而且细节都是大家猜测的,这会让改编难度加大。虽然可以考虑用几个案件连成一部电影的方式去制作一部歌颂刑侦公安的作品,既有正能量又能降低改编难度。但这种电影因为情节之间缺乏关联,让剧情没有紧凑感,所以拍的好的难度大。

但拍电视剧就好多了,这些剧都是将许多曲折悬疑的案件整合到一起,并随着案件的侦破而推动剧情,再加上最近网络播放平台发展蓬勃,对于影视作品的过审有一定帮助,一些难以在电视台和电影院播放的影视作品,都会选择做成网剧或者网大播出。像《隐瞒的角落》就是这样子的。

最后受害者和犯罪者还有一个只有12岁的女儿,如果通过影视作品去了解到自己父母的案件,很难想象会对她幼小的心灵造成何等巨大的冲击,所以我认为来女士的案件还是不要制作成影视作品比较好。


文/小白说娱S姐原创精品,请勿转载

“我曾听说住罗生门的恶鬼,因害怕人性的残忍而逃走。”黑泽明执导的《罗生门》里这句话解剖了人性,人性的丑陋才是世上的残忍。

而杭州碎尸案就是揭露人性在物质面前扭曲的典型案例,历史上很多经典电影都是改编至真人真事,而赋予了更多内涵,此案也会如此。站在艺术层面上,杭州杀妻案可以从感情在物质面前的人性考究上思考,给予如今社会上两性关系的现实和游戏人生的感情一个警醒。

1.透过现象看本质

2015年,由演技派00后春夏主演的《踏血寻梅》就是改编轰动香港的分尸案。2008年,14岁王嘉梅就是在重组家庭里感到压力而离家出走遭遇不测,很多人看到的是大肆渲染的残忍氛围,从来没有人关注14岁女孩为何会遭遇不测的背后现象——冷漠的原生家庭。

导演翁子光撇开猎奇的探究,减少案件推理的过程,而是用这个故事讲述女孩为什么一步步走到了如今的窘境,让更多人关心残忍案件背后原生家庭的关爱和家庭责任的重要性,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个老师。

正如导演翁子光发出的灵魂叩问:大家只追逐著血腥味,却忘了去探究血腥味背后的成因。杭州此案也是同样如此,下手枕边人是结果,为何动手的背后才是关键,许某某用鄙夷态度诉说“离家出走”的妻子,语气里满是冷漠自傲与看不起:

凭她的智商不可能一个人走出小区;

我老婆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她应该是和其他人一起出去了吧。

算计枕边人的根本动机就是来女士三套房子不同意将自己所得的拆迁房拱手给何某某的儿子,共享嗟来之食。物质面前,人性冷漠扭曲甚至自鸣得意,淡定自若地接受采访混淆视听,将最后脏水扣在来女士身上。

人性毒恶和心理疾病都是从这件事情里可以看到的真相,改编成电影就会和《踏血寻梅》一样有更多不同方面的侧写和解读,引发更多人的猜想。

2.心灵阴影笼罩

除了立意上的启发,生者的心灵创伤也是最值得关注的话题:无父无母后,经历当日过程的小女儿如何生活,未来日子会是怎样?

活着的人该如何健康的生存,是值得人引发思考的命题。同样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杀人回忆》,导演奉俊昊根据1986年至1991年,发生在韩国10起连环案改编,这部剧没有聚焦案件剧情,而是集中在人性与参与者。

一个从魔爪逃脱的幸存者,一个参与案件的警察。一秒镜头,幸存者少女在陋室里那种慌张躲避的眼神足以说明:肉体虽活,心灵遭受吞噬;一个深入案件的探警,回归生意人身份后再次经过事发地,无解案件仍旧在他心里无法释怀。

去世的人何其无辜,下手的人何其残忍,而生者却要日夜受到煎熬。就像影片结局一样,两位凶手最终落入法网,一人仍逍遥法外,所有人愿意动用全部力量控诉凶手的残忍,愿意告诉他:再狡猾的狐狸,也会落入猎人手中的那一天。

而如今杭州案件只不过开启了犯罪先河,四川同样案件重复发生,所有改编影片就是警告这些以此为乐心理扭曲的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应该会,只是太血腥了也,不一定会被通过审核,寻求刺激的人会很热衷看这样的电影,我就不敢看,想当年黄秋生的那部《人肉叉烧包》给我内心留下太大的阴影,以至于从那以后再也不想看类似这样凶残的片子,实在是太恐怖太变态了。

如果有人会以7月份一直在热议的这件杭州碎尸案为原型拍一部电影,虽然不一定拍完就会上映,但再过几年拿出来发行,也不一定不行吧?即使那时,已经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但像这样的片子,如果拍的够精彩,也一定会热映的吧!

只是死者的孩子和家人看了会怎么想呢?心里一定会很糟心吧!本来人家已经够惨的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赶紧把案子尽快做个了结,让恶魔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死者安息才是!


不会,不赞成以这样的真实题材拍成电影,起到正面教育意义的作用并不大,反而容易弄巧成拙。

再说,受害者家属也不会授权允许拍摄,对她们来说只是让悲剧重演,历历在目,更难过。

真实案件还原度是非常高的,前车之鉴。很多电影翻拍真实题材都要进行修改,保证每个年龄段的受众群体都适合看。但过度修改就会失去真实性,所以,真实案件拍电影(剧)的就少之又少。

最后,警方也不会允许拍成电影,就连犯罪嫌疑人抓获后,讲述的犯罪过程都没有公开详细说明。可见,细节之残忍,血腥程度之瘆人。

以现在的审核要求来说,也通不过,所以,综合以上因素,不会拍成电影的。

让案件结束后随着时间的流逝过去吧,给人们留些憧憬美好的空间。

心怀善念

感恩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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