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砍人事件中的宝马车主,有人揭露其罪行累累,却又有人曝其见义勇为,你怎么看?

大家看视频,所谓亲兄弟,义子当先的同伙在做什么?远远的跑开了,拉都不敢拉一下,如果一起上,刀子绝对能给他缴了,可能这次的事情能给他同伙长长记性,以后做一个好人吧,这种应变能力真的不适合这条路!


我们先就事论事,在未来中国的法律要与国际逐步接拢,刘如果不先打人,如果不持刀,如果,,,就不会死,你以为有钱开宝马仗人多就可以欺负人,你以为你是霸王,人多没人敢对付你,美国人的作派。回来看多次犯罪记录,就是人渣社会的隐患,说不定还有别的没查证的犯罪呢?他随车的人必查有凝点?


这位律师说的对,如果真是后来在这位车主车上搜到了土抢啥,估计在电动车捡到刀具反抗后,宝马车主有个跑向车子后座的一个事实,说明宝马车主还是有想继续伤害他人的嫌疑,如果宝马车主在第一次受伤后不跑,而选择倒地求饶的话,估计还是有可能没有后续……


看看这张白衣义士当时被打的照片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人本来就是具有多面性的动物,好人也会做出穷凶极恶的坏事,坏人也有大慈大悲的一面。不过光就此事来看,纹身哥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见义勇为过就可以让别人的正当防卫变成故意伤害?反过来思考,如果纹身哥和电动车的角色进行互换,纹身哥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夺刀杀了一个曾经见义勇为的人,就因为他曾经劣迹斑斑,正当防卫就变成故意伤害了?法律是公平的东西,谈过去真没啥好谈的,扯太远没意义


谢谢你的邀答!能怎么看?对我来说正常!这次事件可以说是纹身男咎由自取。是他易怒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造成的。倘若都能遵守交通规则,遇事平和解决,真的可以避免。一个人行事后果带来影响很大,当事人的过往点滴肯定会被扒出,劣迹斑斑也好,见义勇为也罢,一码归一码,我的观点就是功是功,过是过不可混为一谈。


1.酒驾2.车上藏有管制刀具3开车违章,撞到电动车4.先动手打人5.有多次犯罪前科6.当时还有同伴在场

总结:宝马男,死了活该!

电动男,正当防卫,为民除害!


为推进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我省涉黑涉恶犯罪举报方式公告如下:举报电话:024-23239360;举报信箱:辽宁扫黑办,邮编:110003,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3-7号。举报邮箱:lns23239360@163.com,辽宁省扫黑办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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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是骑车男子符合正当防卫是因为我们都要把自已考虑进当时的此情此景,上面文章说骑车男子拿刀追过去坎我认为这是一个人心情和心态没有冷静的情况下去做,因为人在受生命危险或者死亡的时候。请问所有的律师你们会很好的控制自已的心态和心情吗?我招谁惹谁了为什么你喝了点酒拿刀上来就坎我啊,请问律师当你面对这样的情况在你说了之后人家还是拿刀砍你,请问你不会发火吗?发怒吗?难道你了真的是圣人不还手,给一个喝多酒的人脑子不清楚的人而且还有前科的人还要解释吗?我估计等你给他解释的时候现在死的那个人就你本人律师了,我认为总和上面的文章和因果关系我认为骑车男子,属于正当防卫应该当庭释放,并然喝酒男子家属给骑车男子道歉。还有关键的一点你虽然酒喝多了但是你不应该去车里拿刀请问这个过程你应该清醒一半把你都知道去车里拿刀,那么我更认为骑车更无辜了如果你喝酒打人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拿刀砍人,没办法只能是喝酒男子太过火了[发怒]法律应该要理清其中的因果关系


这个律师说的对,如果电动车司机不把刀夺回呢,死的可能是电动车司机,宝马车司机,一错在错,变道不认错,下车打人,一错在错,又回车拿刀砍人,错上加错,刀刀相逼,刀是掉地上了,如果刀在叫宝马车司机夺回呢,死的可是电瓶车司机了,所以,电瓶车司机砍死宝马车司机是没办法的办法了,所以说,一句常言,不是你我就是我亡,宝马车司机,死不可惜,罪有应的,天意。


请参考于欢案发展全过程,如果一审判决10年以上至无期,中央检察机关必然介入,于欢案中的涉黑团伙最后判了多少人请自行查阅,死者这是在顶风作案,结果只能是枉送性命,各位慎重,为这种人洗地引火烧身的可能性极大。好自为之吧!


为何众说纷纭?在此本人先不谈正当防卫的法理依据和防卫过当的犯罪构成,三个怪异场景的出现“巅峰”了以往“案情”必然走势的惯性思维:1)在相对不属冷清的时间段,已经开车违法占道、人数较多的一方对手无寸铁、没有进行反抗的骑车男殴打后不过瘾再取刀追砍;2)落刀后真敢单挑式“防守反击”;3)凶器夺自命。人们观念习惯于勇敢反击直至丧命的行为后果片段作出是否有罪的判断,有没有想过骑车男瞬间内心充满了什么?如果骑车男没有打架斗殴的前科或劣迹,可能处在自我防御的挣扎状态,追砍动作与抵挡心理共存。不能简单认为就是防卫过当。


只有认定骑车男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才有助于社会公平正义事业的发展,才可以积极有效地扼制邪恶势力的增长。本人积极支持骑车男无罪。


像这种人他是良民的话怎么会知道贩毒人的地点,坐过九年多大狱的人肯定有一个黑社会势力在支撑着自已,他如果真的重新做人,在车里就不会放管制刀具之类东西,我觉得他该死,否则社会上这种人渣没法整治,这叫杀一禁百。


如果,纹身男不用刀来伤害白衣男。他也不会送命。他拿刀的时候的心态就是我是黑社会,我就是王法。信不信我砍死你。没想遇到高手。如果,白衣男打不过对方,被对方所伤害。那死的就是他。所以白衣男正当防卫,无罪。在心理上所受的惊吓谁来买单呢?就是这个社会给白衣男一个公平的法律判决。


电动车驾驶人应该不予追究责任,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试想一下,如果宝马车主不被正法,其车内的大刀、两把手枪将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丧命其刀枪之下,给社会治安带来多大的危害,给多少家庭带来灾难的。像这样一个危险分子多活一天,灾难就随时降临,所以他死的罪有应得,死的大快人心。


这个宝马男应该赔偿电动车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人家一个普普通通的骑电动车上下班生活在最底层的老百姓,莫名其妙的就因为你惹祸上身,他不需要正当防卫,不需要大众的同情,他只想好好照顾他的妻子儿女他的父母,好好工作,但是这一切就因为宝马男戛然而止。


谢邀,(见义勇为奖)发给一个犯罪惯犯,真的没有价值。

坐牢5进5出不知悔改的流氓,恶惯满盈的人,是不是(黑社会还不知道)但是他所犯,罪刑应该还多,出门车上带着管制刀,开车违章变道还打人,被打之人没有还手的情况下,拿刀砍人,就是“十恶不善的主”

见义勇为有疑问?这就要认真追究!还社会一个公道!

法制社会!是文明社会的基础!必须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我们今天在就是要在争议中找问题,社会文明安定团结而努力!


你不给我活路。我为什么要让你活。只是骑车男运气好要不然可能死的就是他。如果是我我宁愿砍死他也不会给他砍残或者砍死。来吧你不让我坐地成佛我就成魔。是恐慌让我失去一个老实人的本分。大不了同归于尽。干掉你在硕总比自己先死好


为什么不好好探究一下他的见义勇为是怎么来的?A.打击报复对手,因对手抢占市场采用举报方式赶走竞争对手!B.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因分赃不匀,又或者是发现对方贩毒想敲诈不成进而举报!C.想洗白自己进而举报!D.酒后失言!

归根结底在社会上混的最记恨的是反骨仔,如果被大家知道他是反骨仔很有可能被孤立,所以在举报这件事上纹身男肯定是有上述可能的,而且被举报者肯定没有背景或者是背景一般,不然作为举报者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对于这个见义勇为我们得打个大大的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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