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过得了道德这一关,那就是的。
法律只是成文的道德,法无禁止不代表可以肆意妄为
这句话既不能算“对”,却也不能算“错”。
法无禁止皆可为,比较偏向文言文,用白话文详细说就是:法律(法规、法条)当中没有明文限制不能做的事,就都可以做。
现代社会,法律是地板,触犯法律,就如同陷入沼泽,轻则污了身心,重则误了性命。所以,不能违法,这是最基本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句话不“错”。
但是相对的,有地就有天。道德,是天花板,道德底线的高低,决定了一个人是高大还是矮小,是高尚还是猥琐。那么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句话就不“对”。
走在法律铺就的道路上,脚踏实地;道德的天蓬之下,还要能抬头挺胸,这才是一个人。
道德的底线太低,那就只能四肢着地,匍匐而行,那跟禽兽有何区别?
很对,必要的时候连禁止的都行,关键在于利益的考量。
对于平头百姓当然不对
这是有话语边界的。更多是从约束公权力来说的,不让公权力无边界蔓延,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对的。
寻衅滋事包括了所有!
对私,法无禁止皆可为;对公,法无授权皆不可为。
对的。
那些说不对的,都是在道德绑架你。因为道德是约束自己的,不是约束他人的。
那些人天天满口仁义道德,要求别人这个不能做那个不可以,实际上他们自己经常做些男盗女娼的事情。
做个人这句话没错,做个好人,这句话不对
在法律层面上应该没问题,在道德层面上会有出入。
法律是底线,是维护道德的最低标准。我举个例子,你带口罩进电梯,一电梯的人,你进去就放个臭屁,一群人捂鼻鄙视你甚至骂你。
法律限定了你不能在电梯放屁了吗?但是法律规定了不准辱骂他人。结果你还没违法,骂人的还违法了。但是你是不是垃圾?人家不该骂你么??
对的
“人饿不怕羞,狗饿赶不走”。法律阻止不了贫穷饥饿,就阻止不了盗贼的发生。一切有为法,如露亦如电,如梦幻泡影,众生皆可见,应作如是观。有法有理必有空子,所谓的法无禁止皆可为是不实的,证明了法律的空洞性和无用性。中国几千年根植于人民的思想是道家文化,懂礼让,懂耻辱,懂感恩,以前家庭或者乡里有什么矛盾纠纷,总有一个德高望重的人出来调解,因此那时的人们都是那么有乡亲情谊的,是因为有个德高望重的人调解的原因。而现在什么都玩法,穷人没有钱没有权,怎么跟有钱人玩法?玩不了,就有了“恶意讨薪”的农民工了。
对于喜欢道德绑架胡搅蛮缠的人来说,这句话非常之正确
如果你是个冷血的人,这句话当然是对的
如果你是个有道德的人,这句话就不对了
世界根本没有真正的对错,只是看你想要站在哪个角色
如果真这样做了,便是懂法的流氓。
只懂法,不懂做人,不懂人情世故,没有道德去约束,也没人会去亲近交往。
此话差矣!
看对谁,对于公权力,法律不授权就不可为。但对于单独的个人,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它是一个底线,确实是法无禁止皆可为,剩下的就看个人对自己的道德要求了,所以说守法的人也可能是个人渣。
法律禁止的行为是对人们行为最低的规范,违反了,自然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因此法律禁止的行为是绝对不应当去做的。对法律未明令禁止的行为是否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去做呢?这就取决于一个人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程度的高低了。人与人不一样,境界与境界不同,自然对同一件事的看法与行为也就有分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