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抢夺公交方向盘这一行为,你们认为应该怎么处理?

方向盘是生命盘,枪夺方向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判三年以上


全车乘客帮着制止其危险行为后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别对自己生命无视,劝冲动者三思


遇到这种歹徒,为了自身安全,也为全车人安全,人人有责,行使正当防卫,先制止犯罪,使用一切可使用的手段,,然后报警,交给警察处理,按危害公共安全追究刑责。


如果司机处理得当挽救乘客生命安全的话,这事绝不能不了了知,要重赏司机,按车上一乘客十万元标准来,资金由肇事者出,另附追究肇事者最起码危害社会安定和威胁国有资产损失罪处罚,司机并追认各级相应荣誉称号。


无论后果怎样,全国统一三年徒刑。


重罚严判。让他倾家荡产,无法做人。


应该每个座位前设置一个方向盘供爱好者使用


这个肯定是对车上人员的不负责任,不管原因是什么,都必须制止


最低判三年,看以后谁还敢!拘留5天,那是体验生活!


在行驶中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一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从重判处。


抢夺方向盘是犯法。要立法明确规定。


设计出,没有方向盘,和无人驾驶的公交车就解决了


抢夺行驶中车辆的方向盘就是恐怖袭击事件!应判死刑立即执行!


车辆行驶中抢夺方向盘,这种行为就该判刑,一年起步,直至死刑。


我们说的算吗?继续纵容吧,某一天会出谁都不愿看到的事,信不?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还沒引起一些人的重视,说明相关的法律宣传还没跟上,对于之后发生的事件处理的还沒到位,还没有有效的震懾效果,如此,看來更加严厉的立法要加紧出台,违法的处理还需果断,媒体的宣传还需普及!个人建议,公交车上的电视应滚动播出打击车闹的宣传片,醒目地方张贴警示标记,等等!


等同谋杀罪,或者谋杀未遂罪处理


一、车上乘客是第一被害人,鼓励乘客以行动制止,伤害了犯罪人算见义勇为,不追究任何责任并以嘉奖。二,把抢方向盘定性为恐怖袭击,接到报警时特警第一时间赶到,把犯罪者上脚镣手铐押回。而不只是带回拘留。三,刑期不少于五年实刑,并处罚金按车上人数乘以十万元。终身列入黑名单,永远不许乘坐飞机,动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四,用凶器劫持驾驶员者,乘客可以把他打死,警察可以击毙。


讲不了那么多了,立法代表、最高法院无作为,什么袭警、校园欺凌、未成年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等等方面的处理都是和稀泥,全部都给和谐了!


表面上,好象是乘客的矛盾,实际上是抢方向盘者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所以,不论因抢方向盘行为有无造成严重后果,均应入刑,教育,认错,道歉乃至拘留,都起不到阻吓作用。另外,在保障司机安全驾驶方面,可参考的士驾驶室的隔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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