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道导弹并不是核武器,为什么一些国家不允许发展?

弹道导弹虽然不是核武器,但却是核武器的载体,并且弹道导弹的弹头通常都是以核武器为主。就像刀子不是用来砍人,但持刀的人依然很危险。

弹道导弹按射程分为洲际导弹,远程,中程,近程弹道导弹,它具有射程远,容量大,速度快,不易拦截等特点。所以当弹道导弹装载上相应的大规模杀伤性弹头,其破坏力相当恐怖。而且即使在发现以后,由于其17至18倍音速的速度,很难倍拦截,因此成为各国战略性武器而存在,同时由于它是核弹头的最基础运载方式,因此被有核国家所禁止和限制。

如二战德国的V2火箭,就可以看做是最早的弹道导弹,其对英国造成的损失数以万计,可以想象,若是为v2火箭装载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英国可能会不复存在。在现代技术下,弹道导弹不但射程更加强大,还可自主制导,拥有这样的武器可以威胁到世界任意一个角落,其威慑力不言而喻。

当弹道导弹发射后,爬升至大气层外时,虽然容易击落,但却因为处在他国领空很难被发现,当导弹重新回到大气层后,十几倍的音速却又很难被拦截,因此即使是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也对弹道导弹忌惮异常,不可防御性则体现在这。因此一旦核技术失守,弹道导弹技术还可作为另一个制约因素,作为双重保险而存在。也正是因此,核大国才对弹道导弹技术加以限制。


目前世界上关于限制弹道导弹的发展的就一个《美苏反弹道导弹条约》和《中导条约》,对于除美苏外的其他国家并没有明确的限制。因为弹道导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弹道导弹所搭载的弹头的类型。

弹道导弹只是导弹飞行方式的一种,弹道导弹之所以能引起外界的关注,是因为弹道导弹往往与核武器挂钩,这也是美国为什么常年制裁伊朗的原因之一。

(弹道导弹飞行轨迹示意图)

美国之所以要限制伊朗弹道导弹的发展,是因为伊朗决心要发展核武器,这违反了《核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所以伊朗遭到了联合国的制裁,制裁的内容就包括禁止伊朗进行任何有关可运载核武器的弹道导弹的活动。当然,这只是法律层面上的因素,还有一个原因,美国之所以不遗余力的对伊朗进行制裁,主要就是担心伊朗将核弹头集成在弹道导弹上对自己在中东的军事基地乃至美国本土构成威胁。

而而对于单纯的常规弹道导弹,并没有任何限制,美国也试图将自己的民兵洲际导弹改为常规弹头,以降低洲际导弹的使用门槛。但这往往得不偿失,因为洲际导弹的价格动辄上亿,用上亿的武器去投送一颗常规炸弹,这明显不合情理嘛。


弹道导弹不是核武器,不错。可它的作用一点不比核武器小。这就好比,你拥有的一堆的炮弹,却没有大炮。总不能像扛炸药包似的,扛上炸弹去炸敌人吧!核武器原子弹就是炮弹,而弹道导弹就是大炮。用来把原子弹投送到敌方的国土上。

二战人类刚发明原子弹时,导弹技术也不成熟。所以,原子弹的投放都由远程轰炸机来完成。美国投放到日本的两颗原子弹,就是用B29轰炸机完成的。

如今世界科技水平日新月异,导弹技术突飞猛进,尤其是防空导弹的投入使用,轰炸机就很难在到敌方的领空去投放炸弹,只能在防区外实施打击。作为运载工具的弹道导弹应运而生了。

现在的弹道导弹技术非常先进成熟,有短程,中程,中远程,远程和洲际导弹。现在国际社会控制的是中远程以上的弹道导弹,这些导弹的射程一般都在3000千米以上。如果配装核弹头,对世界就是毁灭性的危害。所以,国际社会在控制核弹的同时,也严格控制弹道导弹的生产。


弹道导弹因其发射距离长、拦截难度大、技术多样化而具备战略威胁,所以要被已拥有技术的国家所限制。

弹道导弹是一种远距离制导地地导弹,根据技术可分为洲际、远程、中程、近程弹道导弹。而发射距离从8000公里到150公里不等,可跨国际、跨洲际进行远距离打击。以洲际打击为例,从发射准备到打击的时间最短可以在30-60分钟左右,而在空中时间可能只有10-30分钟,所以弹道导弹打击对于各国来说都是一种威胁性很大的打击手段。

一次弹道导弹打击,不止是单纯一个发射系统的问题,更是一种综合国力的体现,这意味着包括卫星侦测系统、远程雷达探测系统、制导系统、电子系统、燃料系统、载具系统的重大突破,只有这些系统应用成熟之后才能进行成功的弹道导弹打击,任何一个单元的缺失,都意味着发射行动的失败。

而弹道导弹发射技术源于火箭技术,除携带常规弹头外,经过技术发展,还可携带核弹头、各种卫星、卫星武器、反卫星武器、空间武器等多样化用途,这意味着威胁性更大。

最重要的是,世界各国的反导系统并未取得实质上的成功,无法有效的进行弹道导弹的拦截与防御,在盾未形成之前,限制矛的发展是当务之急。


题主说的一些国家目前比较明显,比如美国和日本不允许韩国发展,中东很多国家和以色列不允许伊朗发展,俄罗斯不允许乌克兰发展。

弹道导弹有两个原因受到限制,一是弹道导弹距离长,一般情况下,中短程的弹道导弹,都可以打出国界打到邻国腹地,所以对于在国际社会之中剑拔弩张的对立国家,一般国际社会或者对方都不会主张甚至允许发展弹道导弹,这是一种国际政治均势策略深化到具体军事策略的实际体现,一国一旦拥有了弹道导弹技术,就可以在没有制空权或者制海权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有报复和反击的威慑力。与此同时,对于一些极端国家,虽然没有核武,但是可能使用弹道导弹搭载贫铀,集束,化武等弹头,这也是大规模杀伤且反人道的武器,为了将其极端化抑制,所以不允许发展弹道。

另外一个原因是弹道导弹速度快,因为弹道导弹是垂直发射进入近太空或者远大气层,然后垂直或者小斜度下落打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知道任何系列的反导系统或者防空系统都是相当难以拦截摧毁的,也就是说弹道导弹的成功率很高,加之之前的距离大,杀伤大,所以弹道导弹对于一些国家来说被列入禁区。


弹道导弹确实不是核武器,但是它是核武器最重要的运载工具,因此任何一个打算研究核武器的国家,都一定会研究弹道导弹。

同时弹道导弹之所以被称之为战略武器,是因为它的射程远、飞行速度快,使得在战争中一旦发射,便很难反应和防御。同时弹道导弹可以搭载的武器也不仅仅是核武器,既可以搭载大装药量的常规武器,也可以搭载生化武器,是一款非常优秀先进的武器搭载平台,所以一般国家都不会被允许发展这种战略级武器。

当然了这并不是说弹道导弹就不允许被研究了,事实上世界上的大部分弹道导弹技术都是打着研究火箭卫星技术的幌子研发的。因为发射卫星和发射弹道导弹,从理论上基本一致。而在世界上比如朝鲜、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当初都是打着发射卫星的幌子研发出来的技术。

世界上真正不允许发展弹道导弹的国家,主要是指在签订了《中导条约》和《削减和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的国家,而这些国家主要还是指美国和苏联。

《中导条约》和《削减和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出现的背景是由于在冷战时期的美苏两国,由于出现了过度的军备竞赛,导致国家发展受到牵制,为解决不必要的过度的军备竞赛,所以制定了这个条约。

《中导条约》和《削减和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制定的目的其实还是为美苏两国服务的,因为这两款条约的签订,极大的削弱了两国在世界上的核威慑的强度,为人类逐步退出核战争,奠定了先期条件,为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开了一个好头。

“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是人类安全的绝大威胁。

有意思的是,虽然美苏两国在1972年签署了《反弹道导弹条约》,但是实际上美国并没有遵守这一款条约,他利用了条约上的漏洞,开始研发与弹道导弹技术相近的“弹道导弹防御系统”(也就是人们俗称的TMD),比如萨德系统,就是“弹道导弹防御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这种系统危害巨大,因为它的出现实际上打破了核威慑中相互摧毁的局面,导致美国以外的国家装备的核武器失去应有的威慑作用,使美国在可能发生的核战争中处于绝对安全地位,这必然是的美国可以任性的拿着核威慑的大棒去伤害他国,而自己却不受到伤害,所以是一种反人类的研究。


此话不严谨,不许发展的是美苏(后来的俄罗斯)之间的弹道导弹。其他国家想研制还是可以随便发展的。但是,弹道导弹的研发是比核武器研发还难的事情。(天上没卫星的国家就不要玩嗨了)

目前除去中国产品线丰富以外(东风快递,使命必达;巨浪系列),只有几家“二愣子”还在“愣”研发,比如神奇三哥的“烈火”、“大地”系列;韩国“玄武”系列;以色列的“杰里科”(爱国者变形体);巴基斯坦“高里”(飞毛腿变形?谁送的W君不敢揣测);还有某国的“劳动”系列(纯飞毛腿变大版)。

美苏搞得全世界都害怕(包括自己)核武阴云之后,双方默契的签了《美利坚合众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的条约》(简称:反弹道导弹条约第一阶段1972年);紧接着又再接再厉的签了《美利坚合众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销毁中程和中短程导弹的条约》(简称:中导条约)。这样,美苏双方就在“纸面”上没有了毁灭世界的武器搭载平台---弹道导弹。俄罗斯作为苏联的继承者也承认了上述条约,目前有后悔的苗头。。。。。

但是(凡事都有但是),《中导条约》有一个大漏洞,就是美国现在四处使用的---海基战斧巡航导弹(BGM-109被算作“反舰导弹”,其实可以改成核导弹)没有签进条约内。W君觉得国际关系好复(yin)杂(xian)。

空袭叙利亚时的战斧巡航导弹

所以,目前我们生存的世界还是被各式各样的弹道导弹所威胁。又话说打德国在二战末期研发出导弹鼻祖后,这项技术直到现在都没有“质”的飞跃,全是“量”的堆积。W君觉得在没出现新技术之前,弹道导弹还是要存世好长时间的。


弹道导弹不是不被允许发展,只是不允许出口,而且也不是全部弹道导弹都不能出口,只限制在远程弹道导弹上!这是一条国际化的条款,由各协约国签字确认,互相不对外出口战略性武器,这种战略性武器包括远程洲际导弹,战略轰炸机,核弹,核潜艇,以及云爆弹,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等等。这类武器全球都是管控的,目的是防止这类武器落入政权不稳定地区,然后这些地区又容易发生政变,使得这类武器落入叛军或者恐怖分子手里,去实施恐怖袭击。

至于为啥所有主要国家都会去签署这类武器主要还是怕互相伤害!因为一旦一个国家开了这个口子,那么敌对国便也可以出口该战略武器,到时候就是互相伤害了。

因此,战略武器只能看自己生产,自力更生。靠自己研发,自己生产,自己装备。这是国际通例!


对弹道导弹的限制有两种情况。第一,根据《导弹出口控制协议》,有弹道导弹的国家不允许出口射程超过300公里(弹头500公斤)的弹道导弹;第二,针对特定国家的规定,如不允许X国进行与弹道导弹有关的发射活动。

第一种情况实际上是等于说,如果你可以自主研发的话,那么发展弹道导弹没有任何问题。不允许出口,说白了就是要提高研发的门槛。那为什么可以出口300公里(500公斤)以下的弹道导弹呢?这主要是因为这个射程的弹道导弹只能用于战术目的而无法用于战略打击,尤其是不适合搭载核弹头。目前,世界上拥有中近程弹道导弹的国家、地区、非国家行为体很多,包括伊朗,巴基斯坦,印度,叙利亚,沙特,台湾,胡赛武装等等。如果不与核弹头联系起来,说实话,拥有中近程弹道导弹的影响并不大,它充其量可以为弱者提供一个与强者抗衡的手段。显然,飞机,巡航导弹在现代战争中的作用和意义要远远超过弹道导弹。

第二种情况,看起来好像是对X国的歧视。其背后的动因是其核武计划。发展核武违背了核不扩散原则,违反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故遭到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禁止。核武需要投掷工具,对于X国这样的国家来说,最理想的投掷工具就是弹道导弹。所以,禁止X国发展核武,就必须得禁止其发展弹道导弹。弹道导弹与发射卫星的火箭是相通的,早期并不分家,比如我国的东风-3中程导弹就是长征1号运载火箭,就是把东方红1号卫星打上太空的那个。因此,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禁止的不是X国发展导弹,而是与弹道导弹相关的发射活动,这就将卫星发射也包括了进去。


这个世界信奉垄断使利益最大化。所以垄断的不是核武器,弹道导弹,垄断的是全球利益。


虽然不是核武器,性质是相似的,一但拥有了弹道导弹的技术,就只剩换弹头的问题了,就等于有了核武器,所己由其美国,就不允许其他国家发展这项技能了!


技术掌握了,核武威慑就很简单了!


霸权。


弹道导弹严格的说不等于核武器,但是如果不准备发展弹道导弹核武器,只发展弹道导弹投射常规弹头几乎没有什么价值。因而,发展弹道导弹的国家,很可能也会有核武器发展计划。这就让其它国家产生了疑虑。

没有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有权力不让一个国家发展弹道导弹,应该是这是主权问题。但是确实国际上是有限制导弹技术转让的条约,是限制导弹技术的转让,而无法直接限制一个国家自己的研发。至于所谓美国也好、以色列也好,反对伊朗拥有弹道导弹其实是基于自己可以有、对方不能有的逻辑,而去限制别人而已。


某些枪械的零件不是枪但是不允许卖某些化学品不是毒品也不允许卖


弹道导弹威力无穷,虽不是核武器,只要掌握精准打击,就是弱小的国家,也可以对大国斩首,所以各大国十分具怕,因此出台一系例禁令。


核武器是弹,而弹道导弹的运载工具就是枪。装上常规弹头就是导弹,装上核武器就是核导弹。

核武器扔出去伤对手,扔不出去,震慑不了对手,更无法伤对手。因此核武器真正想发挥作用就必须解决枪和弹的问题。

弹道导弹射程远,威胁性大,例如其可攻击对手指挥和决策中心,也可以摧毁对手高价值的军事和民用目标,因此弹道导弹是被禁止开发的。


啥都不懂的主,瞎问什么?所谓弹道导弹狭义的理解应该指可进入太空轨道的运载火箭携带作战部的装置。这里弹道特指了进入太空轨道,运载火箭是载体,作战部是被运载物体。

至于核武器和核武器载体的关系显然很清楚,其实核武器固然重要,但是载体更重要,目前最前沿的超高音速载体更要命。


弹道导弹的弹头可以是常规弹头,也可以换成核、生物、化学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弹头,如果弹道导弹特别是射程超过300公里的中远程和洲际导弹落到具有侵略野心的国家或恐怖势力集团手中,对人类的生存和文明的延续是个非常大的威胁,所以必须禁止一些国家发展。


因为它系蝴蝶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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