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法律程序,证事实说话。
看症节在什么地方,对方不接受调解,肯定有他认为的道理,没道理他也整不了你,他非的糊搅蛮缠,那他是寸步难行的,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这意思,
走法律程序
有错就改,弥补过失。
无理取闹,让他告去。
基本原则是轻易不树敌,但也不怕事。
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
有时候几句话就能改变敌我。
没有什么不是一顿饭能解决的。
很有兴趣来与你分享,一般来讲。民事纠纷的概念就是两个内容,一个是经济利益的内容。一个是人身关系的内容。首先第1个如果是经济上的民事纠纷,就是涉及到经济上的利益了,就是个人的最大经济利益化,分配不公,或者是欠对方的经济利益所产生的矛盾。最主要的是找出与对方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矛盾责任的产生,如果是自己错的话。就要勇敢的承认,并且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让对方达到满意为止。如果对方不和解,非要整你,并且给你制造麻烦。没有其他方法可选择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法律程序来保护自己。
如果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跟经济上的纠纷是一样的。看看是谁的错误,如果自己有责任的话。主动的给人家赔礼道歉,或者达到对方的满意。如果对方不同意和解的话,非要整你的话,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听听律师是怎么给你解答的,如何的去维护个人的利益?才是唯一的出路。
有了民事纠纷不可怕,关键是怎么处理,使双方达到合理、满意的共识。这才是至关重要的。个人意见,仅作参考,谢谢相邀!
那说明你的和解没有诚意,如果他要一万你给他一千他能同意才怪,如果你给他十万和解,我不信他会拒绝。
先用前35计,实在不好使就使第36计。第36计能解决任何疑难杂症。
感谢邀请
这个问题没有特别好的方法,当事双方如果不能和平解决就只有找比较有力度的中间人协调,从你的描述应该是过错在你,既然这样我们可以先放低姿态,尽可能以和平解决为主,不要走法律程序,对方可能也是抓住你这个弱点,所以态度也不要太软,和对方表明你的态度,我们是希望和平解决,有什么条件你可以提,冤家宜解不宜结,大家都好见面,如果一定非要成为把事情做绝,成为仇人,虽然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也接着,没有别的办法,你们再考虑考虑,其实不打不成交,大家做个朋友这是最好的结局。实在还不行那就接招呗,各显其能[祈祷]
调解是自愿的必须得到双方当事人同意,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宣判。
参照《民事诉讼法》
第九百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度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知
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道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对方不接受和解,这种人此自已人多或有点钱的人同有保护伞。不勇敢示弱他永远不满足,永远搞你的,一定要紧强那出勇气死并兰并才何以平定,情原用一万也不用一分。
这种情况下只好找个中间人,对你有利的在中间进行调解,最好不要对薄公堂。
先看什么事,你有什么事先对不起人家,诚恳道歉赔礼!
多花钱,找律师帮忙!
只议题,唯有由法院判吧。
兄弟别急!先找出对方非要整你的原因!分析理解!让你们村里比较有头脸的人或村干部出面!或找对方最要好的朋友出面说服对方满足对方提出你能接受的条件!能和解尽量和解!别对博公堂!对谁都不好!……
建议找律师走法律程序。
对方拒不和解只能走程序,搜集掌握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有条件聘请一个靠谱的律师做好庭审质证庭辩。
进入法律程序.以法处理!
我的原则是,不招事,不惹事,遇见事也不能怕事,怕是也没有用,宁可打死,也不能让别人吓死,看错误放在谁那边?还是这句话,吃亏是福尽量的不因为一点事跟别人纷争,如果是他欺负你了,一次两次不理他,事事不过三,抓住他的礼就不能放,有的人拿你当傻子,认为你的善良是可欺之处,那你就要不能怕了,你怕他什么呢?是你理亏吗?他不接受调解,那就让他告去呗,法院的大门也没锁着,掌握证据,传你时你再去,现在你怕也没用,自己想办法怎么面对,软打官司硬告状,他告你,你就把事实说清楚,让别人一看你就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不能慌,不能硬来,想好了怎么说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