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去当地的民政局问一下就知道了。当然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如果不是伤的特别严重对方肯离婚就赶紧的离,还要求什么钱。。。哪一天打死了赔你多少钱有用吗?
最扯淡的就是所谓的“家暴”很多女人把夫妻之间的打打闹闹,推推搡搡动不动就冠以“家抱”利用社会大众对女人外表的“柔弱”和同情,要知道牙齿和舌头都有“打架”的时候,而且一个巴掌拍不响……人心叵测很多别有用心的女人就是利用了这一点
离婚诉讼程序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是离婚诉讼。因此,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才符合离婚赔偿的条件。
因为家暴起诉离婚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的规定,您作为家暴的受害方可以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提交起诉状时,可以向法院要求您所希望得到的赔偿款,加上赔偿标准是根据您丈夫对您进行家暴的受害程度来决定,所以法官会根据您具体的受害情况判决您能获得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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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暴导致离婚的,受损害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发生家暴,建议及时报警,留存证据。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杨蓓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喜欢可以点击图像关注我。
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如果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严重家庭暴力行为,且有充分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原则上应当准许夫妻双方离婚。
《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兼受害人提出离婚时,可以向施暴方及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提醒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因家庭暴力所受到的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关于赔偿数额确定需要考虑以上因素。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通常在5千元至5万元之间,具体数额由法院依法裁量确定。
综上,法院经审查认定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且证据充分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同时,无过错方有权利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撰稿: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