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发生的诱因很多,但占比最大的原因是什么呢?

现在人的生活压力大!人与人之间攀比的多!造成了有些人的心态失衡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主要是以钱财为目的和情仇。


情杀


外部任何因素都不是命案发生的主要诱因。在所有的命案里,都有一个诱因,但是这个诱因不只是在这个命案才有,这个诱因是普遍存在的,比如婚外情,比如赌博,比如与人口角等等,为啥这种普遍的现象,会成为某一人杀人的诱因呢,其实这个就是世界观、人生价值观不同所造成的不同后果。就像通过一根管道让你看世界,要求是能看到更多的景色,有的人会把眼睛贴紧管口看,这样只能看到进入管道的景色,而有的人会退后一点,留出余光,这样既能看到管道里的美景,也能通过余光看到更多的景色。所以,对一件事,你怎么去思考,就会得到怎样的结果。不能让外部诱因为命案背锅。


情杀。常言道:“命案出于奸情”,尽管杀人动机很多,常见的有情杀、仇杀、谋财害命,但占比最大的还是情杀,这是被多年司法实践证明了的事实。


恶意欠钱。当看到借你钱的人有钱不还侮辱感极强。


金钱和女人


命案以前有,现在有,未来依然会存在,这是无法避免的事实。唯一能做的就是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提升对于生命权利的尊重,尽量减少命案的发生几率。

正如题目所说,引发命案的原因很多,但是占比比较大的我认为关乎四个字:酒色财气。

喝酒本身不会引发命案,但是由于酒精的刺激,却可以把原本不算太大的矛盾无限放大,大到让犯罪嫌疑人“不能承受”,进而做出极端行为。

酒精是脂溶性的物质,可迅速透过大脑中枢神经细胞膜,作用于细胞膜上的酶,使大脑皮质功能受抑制,表现为先兴奋后抑制。

欣快兴奋是乙醇对大脑皮质高级中枢抑制从而解除了对边缘系统的抑制所致。饮酒后处于兴奋期表现为呈兴奋状态、欣快感、悲喜不定、判断力障碍、语无伦次、颜面潮红、呕吐、步态不稳、活动不协调等,甚至精神错乱、躁狂。

老话“酒壮熊人胆”是有道理的,很多话很多事在饮酒之前不敢说不敢做,饮酒之后就有可能敢说敢做了。

为什么酒桌上有时候会发生冲突?就是因为双方之间本来就有点嫌隙,虽然心中不悦,但是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平时不说罢了。

可是喝酒之后从玩笑式的谈话,就会慢慢使得双方的气氛变得紧张,甚至引发最后的肢体冲突。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平时心中有邪恶的想法,但是还算理智。然后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喝了酒,内心邪恶的想法就被酒精释放出来,然后付诸实施。

喝酒误事,喝酒甚至误一生。

食色性也,色本身没有多大问题,是人的自然情感,是人的基本生理反应,很正常。

可是由于色而引发的命案并不在少数,因为由于色延伸出来的有很多种不同的情况。

1、控制不住内心对于色的“追求”。

这类的刑事案件多发于强奸类案件,由于内心的躁动,或者由于女性言行举止、衣着打扮等等原因,致使犯罪嫌疑人行为不轨,实施暴力强奸犯罪。

然后遭遇被害人反抗甚至呼救的时候,可能会刺激到犯罪嫌疑人的神经,导致命案发生。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强奸致死,多发于生理性死亡。

2、出轨、偷情类引发的命案

当男人发现自己被绿的时候,这类命案的发生几率比较高,因为大部分男人不能承受自己被爱人或者恋人背叛,加上雄性荷尔蒙的刺激,极易引发血案。

这类型的案件,实际上正是由于色而引发的。这里所说的色,并非一定指颜值高或者身材好等常规条件,而是一种行为,概念不叫宽泛。

3、由于色引发的感情纠纷

感情纠纷引发的命案近些年发生的几率很高,这不仅仅是因为现代人的情感更加开放,也不仅仅是因为现代人更加自由,而是因为很多人已经不再坚守自己的底线,变得肆无忌惮。

出现几率比较高的在于恋人之间,追求而不得,分手分不掉,纠缠不清等等,如果再牵扯到一些金钱物品在内,则更容易引发矛盾激化。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金钱对于正常人来说,都有无可比拟的诱惑力,因为拥有了财富,就可以拥有绝大部分的东西,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绝大部分都能实现。

所以,所有人类中只要身处社会当中,无不是为了财而奔波劳累,为了财而勾心斗角,为了财而不顾一切。

抢劫、绑架这类暴力犯罪,基本上都是为了财,而这类案件,往往也会伴随着命案的发生。

牛年春节期间,国内发生了数起由于债务纠纷引发的重大命案,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究其原因,都是为了一个“财”字。

钱财的纠纷,也是自古以来引发命案最大的原因之一,这一点都不奇怪,只因人想要立足,就离不开钱财。

假若依靠自己的劳动可以换取一定的钱财,自然天下太平。只不过一旦牵扯到钱财,就可能存在纠纷,这也就是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产生的原因。

也有人不愿意按部就班的付出劳动换取钱财,就会采用暴力犯罪的手段来实现快速积累财富的目的,随之而来的就是暴力犯罪和命案。

这里的气,确切的说应该是戾气,现在有些人的戾气很重,这是不争的事实。

“一言不合就开打”、“你瞅啥?”、“就是看你不爽”类似于这样的场景,早已不是只在影视作品中出现,而是在现实中也时时上演。

可能我们生活的条件好了,可能我们的社会还算和谐,使得部分人觉得自己惹不得,自己是天王老子天下第一。

中国人历来是谦逊的,可是这样的谦逊慢慢在消失,我不太清楚具体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西方文化的影响,现代人丢失了谦逊,追求起个性来了。

以前讲究遇事三思而后行,现在部分人哪里还有三思,几乎是不用思考,直接按最直观的思维去行事,至于说后果,完全不考虑。

“不服就干”是这类人最直观的描述,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更缺乏对生命的敬畏。

实际上网络上不乏这类声音,一桩命案发生之后,就会有一些人站出来为犯罪嫌疑人发声,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有理”,同时认为被害人“有罪”。

这并不是理智的看法和态度,因为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错在对于生命权利的理解,认为“气”高于生命,甚至高于一切。

如果说钱是万恶之源,那么气则是源头的中心。

作为普通人,应该知道酒色财气四堵墙的“威力”,无论是自己,还是对人对事,都应该时时警醒,把控好一个合理的尺寸,力争让自己远离漩涡。


大多数是感情或出轨造成的,情敌,奸杀抢奸,最大的男人的野心和私心:势力权利金钱等等,常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女人诱因是金钱物资。


冲动是魔鬼。


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


命案发生的诱因有:穷,仇,情,气,但希要一个勇,没有勇大多数只有忍,就这么简单。


情杀、谋财害命、仇杀


恶的无限扩大、私欲无限膨胀!


是否过多的强调法律程序?

而放松了社会治安与人文的法治教育,如不加强法律的监管,严控震慑犯罪,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隐患;


最大的原因是水同惹的祸,其次是金戋出问题。


冲动


自古奸情出人命


自古以来三大主要原因,就是仇杀、情杀和财杀,随着历史变迁,现在似乎又多出了一条报复社会杀。感觉报复社会杀就是一种恐怖主义行径。


第一是私利,第二是私利,第三还是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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