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两边各给一千二。
我家是女方父母带孩子,暂同住。
逢年过节两边一样,平时不一样。
我爸妈有房有车有退休金有存款,老公每月给我爸妈三千,水电燃气费我们出,生活花销我们碰到了我们出,孩子花销,我们能想到的我们出。
公婆在农村,婆婆残疾,结婚同一年建了新房应有存款几万。基本生活用品、四季衣服、油盐酱醋、医药费用我们出,原则上保障生活,但一分钱现金不给,花钱不经过他们手上。
因为我父母在关键时刻总是为我们着想,家务孩子全包,让我们有时间精力打拼。公婆和老公一起骗婚,两家说好的事,结果公婆结婚一分钱不出,所有花销老公花信用卡来的,让小两口婚后还债。
不离婚,因为这段婚姻对我事业有一定帮助,总体利大于弊,而且二胎随我姓,老公收入还行,婚后几乎都用在了小家。但是,对公婆就是做做面上工作,养着,大面上过得去就行,老公去看他们不拦,他们来我家就好好招待,逢年过节去一下,但不住。
过年了,子女们回家里何多何少都会给父母一点孝顺银子,有些地方给个大红包,既是习惯,也是中国老佰姓的传统美德。既然如此,给双方父母的孝顺钱,应当做到一致性,但有特殊要求除外。对他们不分贵贱,不分城乡均一视同仁。
但是,在对待双方父母的情感上,就做不到公平和一致性了,也就是婆媳关系很难融和的原因。
帮带孩子的父母能不能多给过年钱或者孝顺钱,从道理上和情理上讲,带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是外公外婆他们的确很辛苦(包揽家务),子女应该感恩老人,完全可以给多一些钱,无话可说。我们从孙字辈们的角度,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凡被外公外婆(或者爷爷奶奶)带大或者带过的孩子,他们都非常亲近他们。
正常情况两边一样,至于女方父母带孩子,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公公婆婆拒绝带孩子,和自己另一半商量好,女方父母应适当多给,但如果是自己不愿给公婆带建议就不区分了
过年一般给父母几千元孝顺钱。
这就是一个心意,丰俭由人。
我父母的情况是有退休金,虽然不多,但是日常生活可以自给自足。
我们在还房贷,养俩孩子,所以开销比较大,父母也理解。
一般情况下,两边父母的孝顺钱给的一样多。
如果女方父母在帮忙带孩子。
那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处处体现孝顺,而不是必须孝顺钱给的多。
例如,帮父母买日常穿着,从头到脚全管,妈妈的护肤品,爸爸如果爱喝酒就是日常保障供应(以免老头买太差的),父母爱吃啥平时也时不时的买些回来。
有了孩子,父母还帮着看护的,绝对是应该好好感谢父母,在本应该悠闲自在安度晚年的时候,来趟这趟育儿浑水,看孩子真的很累人。
祝福天下的父母身体健康,晚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