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一母亲报警,要求警察把他儿子抓了, 你怎么看?

证明儿子没做好事,报警早点抓去教育下,让儿子早回头


有困难,找警察!告诉你们,这家人肯定跟警察叔叔的关系不一般


逼的没办法才这样的啦!那小子反天了,老人家奈何不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自己打自己的孩子等等还犯法了,说又说不听,打又不敢打,只能叫警察去管咯


孩子的教育必须从小、从家庭开始,大了忤逆已经晚了,警察抓了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对崇尚家丑不得外扬的潮州人来讲,母亲报警抓儿子证明确实是无可奈何才这样做,这个儿子应该是让家里人离心离德,只要他这儿子在家,家里就会闹得鸡犬不宁才会这样做。可怜天下父母心,谁愿意轻易把儿子送去坐牢?社会之大,总有一些无赖之徒,父母不是离心离德也不会做出这样无奈之举,警察也只能对其教育而已,但愿浪子能回头。


就怕派出所不接受,叛逆的孩子如神如鬼不听大人话只有进去见识见识,鱼龙混杂不打不精神。


事件的起因是2019年11月27日20时57分,丁某香报警称儿子在奎园住宅区家中砸坏物品,当警察到达现场之后,现场有一名赤身裸体的男人在不断打砸家具,民警上前劝阻制止,但是,该男子却突然挥拳攻击,在对该男子控制的时候该男子不断反抗,并且辱骂踢打民警,导致民警不同程度受伤,该名男子在反抗的时候,用脚踹民警,辅警,并朝他们脸部吐口水。这名打砸家中物品,并且反抗民警的男子在警方的审讯中,交代自己喝了酒打砸家中物品,妨碍公务的行为。

该名醉酒男子名叫丁某华;打砸家中物品,妨碍公务,涉及到的法律罪名有;私闯民宅打砸物品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损毁的财物数额较大的,也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丁某华是丁某香的儿子,原本是一件家庭纠纷,为什么会闹的需用报警,让法律来处理的地步,从丁某华的举动来看,这个家庭有几个问题;

首先,丁某华的打砸举动肯定不是一两次行为,如果是一两次母亲肯定是希望能够自己能够劝得住儿子,实在是无奈,没有办法,对儿子束手无策,无可奈何只能求助警方的力量,这种事情并不是什么好事情,俗话说得好;家丑不可外扬,儿子酗酒打砸家中东西,而且还妨碍警察,打人。传出去都是丢人,不光彩的事情。第二;丁某华喜欢酗酒,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家里的物品都是需要花钱买的,但是一点都不心疼,如果打坏了最终还是需要自己花钱修补和重新购置,毫无家庭责任意识和观念。第三;在对待有暴力倾向的人,无论他是家人还是外人,都不可以正面和对方起冲突,因为当对方有暴力倾向的时候,心理状况和情绪是处于失控和不理智的。如果对方发脾气,情绪失控,自己也不理智,双方都处于气头上和互不相让,反而更会激怒对方采取极端暴力手段。最好的方式是多说对方喜欢听,温柔,体贴和暖心的话语,让对方尽快冷静下来,然后引导对方用合理的方式发泄出自己心中积压的负面情绪,合理宣泄。最后,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劝阻对方,报警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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