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五年没有孩子想要离婚,应该怎么做?

如果因为结婚没有孩子只是有离婚的想法,那么我个人意见是不要将离婚列入首选。

其实无论男女,从恋爱到结婚,一般都不会谈生孩子的事情,更不会将生孩子作为两人结婚的最终目的。

结婚是两个人的感情达到一定的境界的结果,但生儿育女不是结婚唯一的目的,只是其中的一种结果。

虽然社会上有一个公认的结婚幸福感指数,好像包含有没有孩子,但生不生孩子不是衡量婚姻生活幸福与否的唯一标准。

不要被风俗、伦理道德所束缚,那些只是传说,是别人的观点,幸福只能靠自己维系、体验,别人只是看客。结婚有没有孩子也是一样的。

如果因为没有孩子离婚了,你还考虑再婚吗?在婚后一定能生孩子吗?

还有关键的一点,你再婚以后的感情生活是个什么样子,会是什么样子,你有心理准备吗?

对于父母方面的压力,可以尝试于父母沟通,尽可能的说服父母,消解父母对自己婚姻造成的压力,也自然就化解了离婚的压力。

还有一点需要搞清楚,现在的不孕不育很普遍,究其原因,无非是环境和个人因素导致的。比如推迟生育年龄、环境污染、心理压力大、生殖系统有疾病……都可能导致不孕不育。这些原因,有的可以自己克服和改善,有些是自己左右不了的。

说了这么多,生儿育女不是婚姻的全部,更不能作为两个人分手的原因。

请慎重!


如果有一方提出一定要离婚不可,我见意早点和平分手也是一种解脱。


谢邀!结婚五年没有孩子想离婚,在我们小区里,也有好几对,其中有结婚三十五年的,也有十五年,最小的都有五年以上没孩子,但是他们都没有因为,没有小孩而导致离婚的,其实没有孩子的原因很多,有的是有了孩子怕拖累,不想承担养育教育孩子的责任,这种就是典型妈宝,有些可能是男女双方,的其中一方身体有问题,我认为只要双方能互相理解,感情还在,有问题找医生,实在不行,可以用合法的手续接养一个,如果没有了感情,就不用免強在一起,应好聚好散,没有感情,就算有孩子也不会幸福。


一拍两散,和平解决


1.女人的原因不能生小孩,女人提出离婚,请男人好好珍惜

2.女人的原因不能生小孩,男人提出离婚,请女人坚强放手

3.男人的原因不能生小孩,女人提出离婚,请男人残忍离开

4男人的原因不能生小孩,男人提出离婚,请女人定要挽回

人生有很多不如意,婚姻也一样。为了孩子,有的离婚,有的结婚。不要拿孩子当挡箭牌,你们都是为了自己别说的那么清高!


孩子是婚姻的一条纽带,但不是婚姻的唯一。现代社会不管是环境的因素还是社会的因素,没有孩子的越来越多,但还有感情。国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还根深蒂固,值得反省。


特别非常你的处境,不知道你是女方还是男方。因为我是过来人,经历过同样的挣扎,那种压力外人没办法理解。我八零后,和我丈夫2006年结婚,婚后四五年过去还没孩子,又三十多了,特别是逢年过节时,亲戚朋友异样的眼神,有人看你笑话,有人讽刺挖苦,当然也有人是出于关心………那种矛盾、纠结、心酸………现在想起来也不免会很伤感。那时要离,他不同意。我们经过各种努力,总算在婚后的第九年生了个儿子。想起来都是泪......

朋友,如果仅仅是因为没孩子,夫妻感情挺好就努力加油吧!现在技术很好,一定可以的。实在不行,领养一个也挺好。有些夫妻一辈子没有孩子,照样白头到老。


调理好身体,备孕。


如果是彼此真爱是不可能因为没有孩子而想要离婚的。你想要孩子,如果是对方身体原因现在医学这么发达要个孩子非常容易。所以,不要以没有孩子作为离婚的借口,只能说你没有那么深爱。


我结婚十五年了,也没有孩子,但我没想过离婚,仍然在努力坚持治疗。夫妻之间,总会要经历风雨跟磨难,如果不能一起面对,那又如何叫做夫妻呢?问问你爱人,如果你突染重疾,或者意外残废,她会离开你吗?

建议:如果真的想要放弃,直接告诉她,本来因为没有孩子,她比你受的伤害更大,就不要再去欺骗她找理由了。


若说没有感情当初不会选择在一起也不会在一起走上五年,孩子是爱的结晶是血脉延续固然重要,每个人想法不同若感情还在孩子领养一个也可,我感觉亲生或者不亲生只要和孩子有感情都一样。


个人见解!请凉解!按国情沒儿女,好像不合情理,不正常,但有孩子努力过日子,也正常,但洽洽相反某些人为什么走着看着便失去了重心,勿讲性格之类的介口,有用吗?害人害己,因此儿女是还债,或者让你父母还债!!还不得尔知,因此爱请深爱,不爱好聚好散,切勿拿孩子说事,纯属瞎扯!!!


谢邀!

首先你得搞清楚你是因为过不下去想离婚,还是因为没有孩子而要离婚。如果感情破裂过不下去想离婚,那没有孩子就更好,双方没太多牵挂,协议离婚就好。但是如果是因为没有孩子而离婚是不是太草率?现在不是过去,想要自己的孩子方法有很多种,为什么这么快就放弃呢?你们能走到今天我想应该是有感情的,那么请问你是想跟你爱的人共同努力一起面对困难呢?还是想找一个能生孩子的机器生活呢?话说到这里,我想你是否已有了答案呢?

个人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见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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