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晶被顶替太气人,如果你有判决权,你会怎么判这个班主任

/一户广义一


应该赶快立法,对这种现象应该严判。中国的教育是平等的,学生门的十年寒窗,不只是自己的努力,还有父母的精神和经济的付出,不只是个人的前途,还有家庭的希望,所以顶替别人上大学,不只是损坏一个人的问题,是一个家庭的问题,不是一个时间段的受影响的问题,是一个人一生受影响。

呼吁这种事情一定要重严从快查处,一定要全面查处,所有参入着,全部革去公职,退休人员停发退休金,情节严重着直接判刑。此风不杀,何以公平?此案不判,何来法制?


据说苟晶的班主任已经年过八十了,可如今难道就能倚老卖老,以“法不责老”为由逃脱罪责吗?对此,笔者认为,坏人变老了,也必须依法接受惩处

苟晶的班主任要承担这两项法律责任

【1】公民个人信息罪

苟晶的老师非法窃取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信息,这显然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按律应当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名誉侵权罪

该案件中,录取通知书属于受害人苟晶的个人信息,其被泄露和非法盗用,涉事者便构成荣誉侵权。苟晶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并且应当消除影响,受害者也有权向泄露、窃取者索要赔偿。

苟晶班主任在让孩子顶替上学后毫无悔过之意

“我的女儿没有像你这样聪慧,智商有点欠缺,她不争气。我作为一个父亲,非常不容易。1997年,我在很无奈的情况之下,才让她顶替了你的成绩去上大学”。苟晶班主任如此言论,只怕是为自己开脱罪责,而不是真心实意的道歉。

这样的行径是恶劣的,绝对不值得原谅。然而,现在却有太多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甚至反而说苟晶是破坏“地方正面形象”的罪人,这根本就是在颠倒是非黑白,让人无比寒心!

像这般没有半点师德,为了一己私欲摧毁学生一生的老师,才是真正该受到谴责和惩处的。如果因为他如今已经年老了就去同情他,对深受其害的苟晶而言着实是不公平的,也只会助长了这种不良风气。只有严惩不贷,才能以儆效尤。

对于这个事件,大家的看法是怎样的呢?欢迎下方留言评论互动哦


凭啥原谅他,为人师表触犯法律,凭啥他要篡改别人的人生,余生应该让他在监狱忏悔。倚老卖老他的东窗事发后买半点悔意,让所有涉事者都得到严惩,平息民愤,警戒世人!!!


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为,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诈骗行为,依法定罪量刑,并按山东省上年度社平工资乘以12年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失,班主任女儿就地解聘,诈骗罪受益人,承担精神赔偿责任。


观点:判班主任和其女儿征信拉黑,没收两人全部财产,剥夺两人政治权利终生,赔偿受害人230万元。

判刑不严不足以震慑其他人,他人已老,进监狱就算了,老态龙钟增加监狱负担。但是他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人师表竟然做出这种大逆不道危害社会的事情。

他剥夺了苟晶的青春,他让国家损失一个原本可以成为栋梁的人才,他让整个教育系统蒙羞,他是罪人,也是恶人!

东窗事发他不知悔改,企图围追堵截私了,企图威胁逼迫受害人闭口,再一次挑衅中国法律和社会道德,罪不可赦!

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是对他的惩罚。在全中国教师系统通报,永久作为反面教材,师德建设拿他作为典型,让他遗臭万年。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正义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不良之人。在富强之路上,我们不允许这种人逍遥法外、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真是可悲可恨!一个站在讲台上教书育人的老师,竟然做出这种违背道德的事情,他还怎么配一个老师的称号!他是这样的品行,还怎能教育好我们的学生!

由于他的自私,他做出了这么卑劣的事情,成全了自己的女儿,却让他的学生承受的痛苦。虽然坏人变老了,可以他犯下的罪过不可原谅!

无论世界怎样的变化,人类追求真善美不会改变,原谅罪恶,就是践踏真善!


如果有裁判权,我会严格安按照法律判罚。不能因为他是一位老人就放过他。会清除教师队伍,再让他赔苟晶精神补偿费100万元。真的不能因为他快80了,就让他倚老卖老远离法律制裁。否则坏人会更加猖狂。

苟晶的班主任从来就是私心太重的人。按常理说,学习好的同学班主任都非常喜欢这样的好学生。可是这个邱老师不同啊,他早惦记上苟晶了,据苟晶说那是因为自己和他女儿有几分像。苟晶说谁让自己和他女儿有几分像似呢。邱老师的女儿按他的原话说不聪慧,让他操碎了心。他这个老父亲也是不得已才这样做的。请求苟晶原谅。然后道歉信里又说你妹妹快要高考了,很明显有点儿威胁人,与他作对没好果子吃。

然后借着山东教育厅严打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儿,苟晶在陈春秀事件后也选择发帖曝光这件事儿。这位老师快80岁了,居然带着一帮陌生的面孔要见苟晶,冒充人家亲戚,一看就是来者不善。想私了。之前还去苟晶老家给人家10000元问苟晶在哪里。

10000元就能弥补苟晶所受的委屈么因为学历低,从最底层做起,吃了许多苦,凭着自己的勤奋和聪明,成为了一名电商合伙人。还不错,在杭州买了房,女儿上了大学,小儿子读小学。但是不能因为苟晶过的不错就成为坏人逃离法律制裁的理由。

所以,如果我有裁判权,会让邱老师去监狱里颐养晚年,为自己的事儿深深忏悔去吧。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你也是有女儿的人,想过别人家的孩子感受么?

大家说邱老师怎么处理?


连续两年高考,成绩优异的苟晶都名落孙山,多年后才知道自己被班主任的女儿冒名顶替。这到底是谁之过,让曾经花季少女遭受如此不公?

如果小薇有裁判权,这种事情自然得从严处理。

一、首先需要进行经济赔偿,赔偿款项分为两个方面:

1、赔偿款项1:按照目前苟晶所在地的基本工资赔偿苟晶钱款赔偿前20年经济损失,即当地年基本工资×20

为什么需要进行这项赔偿呢?

因为苟晶被冒名顶替这20年身心倍受煎熬,而且因为被人顶替没能上大学,工资待遇相应的也比同期上过大学的要低很多。

这20年按照现在基本工资进行赔偿合情合理。

2、赔偿款项2:从今年开始每年由冒名顶替者每年赔偿苟晶当地年平均工资的一半,直至苟晶80岁或者其中一方去世。

为什么接下来还需要持续赔偿呢?

因为受顶替导致,苟晶无法拥有大学学历,现在所能承担的工作不但比较辛苦,收益相对较低,而且这是影响一生的事情。

所以至少需要赔偿到苟晶80岁,或者一方死亡为止。

鉴于苟晶也有劳动能力,因此只赔偿每年当地平均工资一半即可。

二、相关参与高考腐败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是必不可少的,高考是国家大事,高考腐败影响恶劣之极,不能因为参与者年龄太大而豁免。

这是寒门获得改变最重要的一个途径,这也是社会选拔人才最关键的一个途径。

必须从严处理,以警示后世有此心思之人。

参考古代科举腐败的处理来说,现代的刑罚已经特别宽松了。

小薇一家之言,随便说说,最终还是要以国家具体裁定为准!!!


苟晶被顶替一事非常令人气愤,但现在还不是裁决的时候。

真相未明

1997年,班主任的女儿拿着苟晶的成绩到北京读大学去了。1998年的时候,苟晶仍然在学校里复读,可是她并不知道她的学籍、档案等信息都已经随着班主任女儿一起到了北京。傻傻地在学校读了一年,还迎来了一个中专学校的录取通知,这当中存在了太多的疑点。

1、苟晶复读,学籍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2、考试之后,为何收到了中专学校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志愿一般都是自己填写的,以对自己成绩的了解,应该不至于填一个中专志愿吧?

3、读中专似乎也涉及到转档案的问题,没有档案的苟晶,这些问题又是如何解决的?

诸多问题中,也或许苟晶的档案一直没动,其他人将自己的档案改造得与其相似,来了个狸猫换太子?

据苟晶本人回忆,后来班上同学聚会,班主任将女儿带来,发现与她自己有四五分相似,这难免让人不得不怀疑,苟晶可能早就被“盯上”的可能。从班主任的道歉信中承认自己女儿不优秀,没办法才做了顶替一事就可以看到这一点可能。

结束语

诸多疑点未明,现在对班主任的罪行进行裁决,实在为时过早。相关人员辞退的辞退,学籍取消的取消,只是第一步,事情还需要等待具体的调查。我们也相信,真相、答案也一定能到来的。


已经80岁老头了,看在他为父疼女的份上,多不愿意,都原谅他吧:可怜天下父母心!

有点为老不尊,倚老卖老,不管怎么想的,不该去求苟晶,难道要跪下磕头不成!

你知道你的爱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你的万元金钱算个屁呀,简直是往人家伤口撒盐!

真的惭愧你就送上百万予他,没有此心那就不要惺惺作态,令人更加讨厌,不高看你了。

老师教导我们说:人有脸树有皮,你的脸怎么这样厚颜无耻,当然你依然还是爱女深切。

怕你女儿丟了金饭碗,好家庭,怕她心里难受,承受不起压力太大了早知今天何必当初!

看国家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吧,不处理是你家千金命好,有处理是你罪有应得!亲爱的朋友,佛玉花缘的情感世界之看法,你认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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