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共同的一点都是被人顶替了,又都是农村妞,都是受害者。
不同的是遇到了不同手段的罪犯,不同的是遇到了不同的顶替者。由其是善良的苟晶还被有的网友误解了,枉成了学渣!不同的是苟晶通到的罪犯手段更狠毒高明。
我呼吁那些在背后对苟晶指手画脚,说三道四的兄弟姐妹们不要把矛头倒置了哦!
这在封建王朝时这些狗官是会砍头的!如今,这个社会怎么了?这些狗官根本就不把开除党籍当回事,处分他照样吃香的喝辣的,狗官们怕的是坐牢和开除公职,没有了贪腐窗口,这些东西的生存能力很差,那就是饿死!比臭狗屎都不如。
被顶替者们;好好保护好自己,加油!社会会给你们正义的,共产党会严惩并法办这些狗官的!正义会给你们公平的!你们能勇敢地揭露社会的丑恶,你们就是时代的英雄!国家和中华民族都应该感谢你们!
都是作假、顶替别人,所关联的人和事,给她人造成的伤害,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力,事件的发生,性质是一样的,只是对被顶替者心灵摧毁和造成的伤害程度上稍微有一点差异而已!使人家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彻底的改变!这真是一种无法弥补的伤害!
八十年代的中专生包分配的毕业了进国家机关,中专只招应届生有些复读生为了上中专,花钱找初三应届生学习成绩差的这些成绩差的本来就不想继续上学这些复读生经过一年的努力学习顶替一个应届生的名字去考中专很多人考上了
苟晶事件这15人罪有应得,但整个事件通过她和她的团队毫无底线的炒作,她和那15人都是半斤八两。她本来有理却输了人品。陈春秀是被顶替者改变了人生,陈在处理这个事中规中矩,没有添油加醋,是实实在在老实人被欺负
陈春秀因为冒名顶替人生被强行改变,她是真正的受害者,虽然几十人被处分,但她也仅仅是找回了一个公道,并没有实质性的受益!
而苟晶的人生并没有因冒名事件而改变,她97年成绩只达委培中专,自愿放弃,选择复读,然后班主任女儿冒用了她的名字去上了个委培中专。苟晶98年复读后去读了个中专。这个事件苟晶成了名人,她的微博、账号粉丝翻了好几倍,生意也因此火得不得了!从某种意义上讲,她还从此事件中受了很大益!
她们的事件性质类似,但是结果差别很大,很大程度上的原因是,苟晶是自媒体人,此事之前她的号就有两万多粉丝,她成功地运用自媒体,打造了一个人社,做了一次成功的自我营销。而陈春秀,只是一个幼儿园临时老师,默默无闻,没有社交账号。
此事,违法乱纪的人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理,这是我们感觉欣慰的,只是陈春秀和苟晶两人,却让我们深思!
真相不明,如何评论?
我个人认为苟晶和陈春秀都是受害者,陈春秀的情况比苟晶的结局更悲惨一些,都是那些自私自利的操纵者惹的祸,受到批判的应该是幕后利益链条上的每一个人,我们没有必要纠结被冒名顶替者谁的伤口滴血更多了。冒名顶替案件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违法行为,案件已经水落石出,我个人认为陈春秀与苟晶都是受害者,都被别人当棋子耍来耍去,毁掉了别人的一生,两个人相比较陈春秀处境更悲惨一些吧!冒名顶替令人发指的违法行为。
高考作为我国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选拔性统一考试,是我国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工具。因此,任何在高考中徇私舞弊的做法,都是对教育公平的侮辱与挑衅。冒名顶替侵害的不仅是被顶替者的个人利益,更是教育公平这块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从这个角度上看,任何想要对高考伸出“黑手”的人,都可谓是“大众公敌”。
高考是我国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选拔性统一考试。40多年来,一代代人通过高考,将“勤奋刻苦”的价值观刻入肌理,将“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念融于血液,将公开公平的理念印于心底。高考已经超越了一场考试的内涵,与个人、家庭的命运紧密相连,承载着亿万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成为社会公平开放的一个标志性符号。伸向陈春秀、苟晶等人的黑手,侵蚀的是属于所有人的公平。
同时,高考还是为国家腾飞民族发展奠定基础输送人才的重要通道。的确,这条通往高等教育的路,虽然做不到让每一个人满意,但确立起畅通的规则,一代代人通过高考见证着个人拥有选择的自由成为社会共识,推动着社会劳动力素质的整体提升、社会结构的变化,更促进着国家科技的进步、经济的腾飞和国力的增强,一步步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心。冒名顶替者侵蚀的是属于所有人的未来。国家应该用法律保护受害者,严惩所有涉及冒名顶替案件的每一个人,严惩不贷。
山东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已经水落石出,大家对处理结果还是不算满意,大家认为处理太轻了。我个人认为农家女可以申请经济赔偿,甚至于追加追究一些人的法律责任。
一、大家都知道,农村生活水平比较差,考上大学是农村孩子鲤鱼跳龙门的捷径,寒窗苦读十几年为了什么呢?就是想改变自己的生活,改变自己的命运,追求幸福的生活。这十几年的努力如何评估呢?
二、农家女可以向顶替者索赔,这一切都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十几年的经济损失,她十几年的青春如何评估?被改变的人生轨迹如何索赔?
三、被顶替者毕业的学校、教育局、邮政局等部门都有失职行为,应该索赔经济损失。
四、如果说公安机关户籍人员,参与了转移户口,配合办理了假农家女的身份证,那么公安机关户籍民警和单位的行为变成为失职行为,是有过错的责任,这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五、一些录取院校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也可以去索赔。
总之,山东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所有涉及到的部门都有失职行为,如果有一个部门坚持原则,悲剧就不会发生。被冒名顶替者是受害者应该申请经济赔偿,违法者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影响恶劣的犯罪事件!
这个事件不该由分数多少决定,也不应该由受害人说谎不说谎决定!因为都是受害者。但很多人抓住苟晶说谎这个事情来为邱老头洗白。我觉得这种思想是要不得了,你得赶紧矫正你的三观了,要不离季子越为越来越近了!
犯罪嫌疑人理性受到惩罚,还被害人一个清白。有人说陈春艳事件性质更恶掠一点,但对于邱老头一家的好像更严重一点!甚至有部分网友为邱老头道不平!
但请大家牢记一点,陈春艳事件是多人作案,但邱老头大部分事件是邱老头一人所为!邱老头犯的罪叫数罪并罚!不应该严厉处罚吗?
有人说法律是冰冷的,但我想说的是,正因为法律的冰冷,才能做到法律的公正!陈春艳和苟晶都为受害者,都是被高考改变命运的人,都是改变了他们一生的人生轨迹。有人会反驳,苟晶是没报志愿,不属于改变,但是请您记住,她是在老师的忽悠之下没报志愿,而不是不想报!
相同的是顶替,是一波人被处分。不相同的是,陈春秀低调,实在,正真因此改变命运。苟晶炒作,太假,其命运和顶替无关。
从高考成绩上看,一个是高考成绩达到了大专录取线,一个是2次高考只到达了中专录取线。
陈春秀:2004年,陈春秀的高考分数是546分,比山东省理科本科分数线低了3分,但高出大专分数线27分。可是一直都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没有再去追问的她,以为自己落榜了。于是选择外出打工,后结婚生子。现在从事幼教工作,这次准备报考成人教育学校,才发现自己已经读过大学,而且还已经毕业季。这才四处奔走查询,得知自己16年前被冒名顶替了。
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551分,达到当时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1998年高考成绩569分,达到济宁市调整后的中专(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事隔20多年,苟晶在6月22日社交平台上发布消息,实名举报被冒名顶替。
真要说两件事情有啥不一样,那就是2个人因为高考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不一样吧。为什么这样说呢?
第一:农家女出身的陈春秀,家里人舍不得吃穿的供她读书,希望她能够靠自己的努力考上大学,以后能有机会改变生活和家庭的现状。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可是没有想到高考的成绩早就被陈艳萍的爸爸和舅舅找的招生办主任选中,一连串的弄虚作假,伪造户籍,档案等,夺走了陈春秀读大学的机会。
第二:苟晶1997-1998年,2次高考成绩只达到了中专录取线,1997年因为未填报志愿,选择复读,她的高考成绩和档案被邱小慧冒名使用。1998年因为本人填报志愿并服从调剂,被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上学,档案随之转至该校,学习2年后完成了全部学业,学校为其发放了中专毕业证书。不存在冒名顶替的问题。
2个人的高考结果不同,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是,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了大学;苟晶是在1997年的高考被邱小慧冒名使用了苟晶的名字,读了一个2年制的中专。
相比之下,两件事情中,陈春秀的遭遇对她的未来和生活影响更大一些,因为未考上大学,现在36岁的她还不忘圆自己的大学梦。大家怎么看呢?
那个利益链长,哪个危害更大
不同。前者违法事件轻。后者重。
基本差不多,同样精力,一样伤心
苟晶和陈春秀这两个事件的核心都是高考后被冒名顶替,性质自然是相同的!
特别是调查和处理结果出炉后,很多人对这两件事有了不同的态度,原因是因为苟晶在这件事情上的遭遇并没有陈春秀受伤的深,而且目前苟晶现在的人生似乎并没有陈春秀受到当年冒名顶替的影响那么严重。
对于陈春秀来说,她高考后一直没有等到自己的高考结果,源于自己的录取通知书被人截胡。随后,陈春秀的人生也因此发生改变,一致在底层的工作岗位上挣扎着。一直到35岁的时候自己想参加学历进修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大学通知书被人冒名顶替了。
苟晶的遭遇也是类似,她的第一次高考成绩不理想后又参加了第二次高考,随后在第二次高考后被当时的班主任通过修改自己女儿的信息冒名顶替苟晶上了北京的一所中专。当然,苟晶也去了一所湖北的中专(毕业与否未知),随后通过自己的打拼,慢慢有了还不错的生活。
与陈春秀不同的是,苟晶在自己高考成绩被顶替5年之后的2003年便知道了。但她没有像陈春秀那样立刻寻找真相,而是在17年后借着陈春秀事件的东风,顺便把自己的事情抖了出来,希望知道真相。
对比发现,陈春秀因为被冒名顶替直接改变了生活的命运,而苟晶的升学之路虽然有变数,但并没有中断。这也是在这两起事件中陈春秀更为大家同情的原因。
但是,感情上的更为同情并不能掩盖事情的性质,那就是冒名顶替。陈春秀是这么回事,苟晶也是那么一回事,后果都是她们无法上既定的学校。
有人说,苟晶虽然没有去北京的那所中专,但是去了湖北的中专。话又说回来,谁又能保证苟晶在北京读中专不会有更好的机遇呢?
所以,错了就是错了,何必找其它混淆视听的借口呢?
我觉得苟晶与陈春秀两个冒名顶替事件虽然有些类似,但是性质却并不相同。
先说说两件事的相同点:
1、两件事都属于高考冒名顶替事件;
2、两人都敢于揭露高考顶替案;
3、涉及违规的相关责任人都受到相应处理。
再说说这两件事的不同点:
1、苟晶事件,带有谎言甚至炒作的成分。陈春秀的遭遇却很真实。
2、苟晶不是被偷走人生的人,而陈春秀的人生却被顶替者给改变了。
3、苟晶善于发动舆论攻势,而陈春秀不善于则关注度低。
4、网友们一致支持陈春秀,而很多网友却质疑苟晶。
5、陈春秀是冒名顶替的真正受害者,而苟晶实际上并不是。
6、苟晶事件,干扰了网民对陈春秀事件的关注,也干扰了了对冒名顶替事件处理的舆论走向。
7、苟晶过于精明,最终人设崩塌,陈春秀老实厚道,更值得同情。
8、媒体在造假的苟晶身上过多关注,而对于真实的陈春秀事件的关注却极低。
9、苟晶谎言被揭穿后,网民舆论反弹,很多网民先捧后骂,陈春秀却一如既往获得网友们同情支持理解!
……
欢迎补充!!不知大家怎么看?
我认为苟晶和陈春秀这两起事件性质是不一样的,苟晶事件就像是你自己不要的一件物品,被他人没有和你说声就偷去了,这件物品对偷者有用,而对苟晶没有任何用;而陈春秀事件,是自己费力而得到的一件对自己命运至关重要的物品被他人偷去了,这件物品不但让偷盗者改变了命运,也使陈春秀的命运发生了重大变化。
这两个事件其实不完全一样,陈春秀事件是真真实实的顶替,苟静事件只是冒用。但是他们又有共同点,那就是背后都有权利的人在背后操纵。比如说户籍,比如说截取别人的录取通知书,改档案等等。
一、陈春秀的成绩更好,苟晶的成绩只是一般
陈春秀的成绩超过了录取分数线,等应该上山东理工大学外贸专业,我们想象一下,如果当年她上到了这个专业,平台这么认真好学,如果再考个硕士,那是怎么样的一个平台?绝不是现在打工,或者是在幼儿园当一个临时的小老师。
陈春秀事件的作弊真正的改变了她的人生,事件查出来几十人受处分,就像他们所说的,这么多人欺负这样一个农家女。
苟晶的成绩只是上了一个委培的中专,而且不是顶替是冒用,她的老师第二年却做了虚假的档案,并没有阻止苟晶参加第二年的高考。
二、陈春秀被改变了人生轨迹生活不如意,苟晶做电商生活较富裕
陈春秀是一个农家子弟,无权无门路,老父亲指导顶替的消息之后,痛心的说无论多困难也会供孩子上学。而且本人一直渴望读书学习,在参加自考的过程中发现被顶替。因为没有受到高等教育没有学历,一直出去打工,目前在一个幼儿园做临时教师。
而苟静原来说自己是在一个不入流的中专读书,其实在那个中专毕业还是公费的,而且比较有实力。抓住了互联网的浪潮,目前成为成功的商人。
三、两个事件相同的是背后都有权利人操控
两个事件都几十个人受到处理,都有什么乡长,副局长之类参与其中,都有高中和大学校园的负责人参与其中。仔细发现不可能没有破绽,有可能是渎职也有可能被收买。
这两个事件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户籍的转变迁出,正常来说这方面都是很困难的,但是户籍警察就这两起事件当中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四、这两起事件性质都是恶劣的,影响很坏
这两起事件,当事人都受到了处罚,顶替者也被开除,还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其他人都受到了该有的惩处,法律就是法律,不容践踏,学生就该脚踏实地的学习,不要想什么歪点子。家长如果真的爱孩子,更应该以身作则教育好,而不是最终双双吃苦果。
最后总结:陈春秀这个案子更让人同情,人生被篡改,山东理工大学接受了她的请求,如果能够重新读初开始新的生活,是我们大家所愿意看到的。
苟晶想获取高考的真相,推动教育的公平公正这个事件对于社会本身来说,有好的一面,但是夸大事实对于她本人来讲也丧失了很多支持者。教育公平公正要重视,诚信尊重在这个社会当中也是不可缺的。
希望这类的事情不要再发生,学子们寒窗苦读多年已属不易,教育公平、公正不容亵渎。不管是顶替还是冒用,弄虚作假一律严惩。
虽然造成的后果不同,但性质都一样
苟晶和陈春秀两人都被顶替者顶替名额,两人都是受害者,本来两个人怀揣梦想去读自己喜欢的大学,来实现自己的理想为国争光为家庭带来幸福,结果被人顶替自己落榜大好前程被毁从此改写人生,但是这两个老实的农家女没有气妥,通过艰苦奋斗不断的努力还是闯出一遍属于自己天地,通过这件顶替案给社会启示,国家必须加快立法惩治犯罪者,让顶替者不敢顶替如果造假必须严惩,让陈春秀和苟晶的悲剧不在发生,还广大寒门学子一个公平竞争环境,让山东省有关部门给两个老实的农家女说句暖心的话也给社会带来了和谐。
相同,没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