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网上发言不用负责任,没有老师给改卷。实际上这应该是汉语正确表达于书写的方式。
这三个字作为助词使用时,正确的用法是:
「的」前面是定语,一般用来修饰、限制「的」后面的事物,说明「的」后面的事物怎么样。
例:短短几天时间,哥哥的肥肉就长到三斤了。
谁的肥肉?哥哥的肥肉,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
「地」前面是状语,一般用来形容「地」后面的动作,说明「地」后面的动作怎么样。
例:我去买几个橘子,你就在此地静静地待着,不要走动。
怎么待着呢?静静地待着,不要到处瞎逛。
「得」后面是补语,一般用来补充说明「得」前面词的程度,或者动作怎么样。
例:哥哥忘记了比特币的钱包密码,急得嚎啕大哭。
有的人着急是说不出话,有的人是想骂街,哥哥嚎啕大哭。
可以简单一点,记成:定「的」,状「地」,「得」后补。
口语化,大众化,写错了不影响什么,也就不管了
一是“的、地、得”在普通话里读音都是轻声“de”,很多网友都是用拼音打字,他们不会特意去选择,一般都是用白字旁的“的”。
二是懂字根的网友,会用五笔打字,他们也是想用哪个“的”就用哪个“的”。
三是即使是普通的写手,他们也不会在乎“的地得”的区别,当然也不排除一些想区分来用,但苦于自身能力不够,不能很好的区分开来。
四是有些人压根就不觉得这是个问题。我做过一段时间的编辑,给文章点评过,有了这个习惯,会带到生活中,结果成了不讨喜的人,指出错别字后,人家会不高兴,觉得我吹毛求疵,因此也不敢太在意。
只有那些注重传统文学的人,在纸媒工作的人,可能才受文化传承,会用这种工匠精神,去好好打磨自己的作品。
接下来,我说说“的、地、得”是怎么用吧:修饰限词+“的”+名词,修饰限词+“地”+动词,动词、形容词+“得”+补充说明。
转换成文字就是:名词前面是“白勺”,动词跟着“土也”跑,形动后补“双人”到。
再具体举例
左边白,右边勺,名词跟在后面跑。
美丽的花儿绽笑脸,青青的草儿弯下腰,小小的鱼儿水中游,红红的太阳当空照,左边土,右边也,地字站在动词前,大声地朗读不害羞,从容地走路不着急,勤奋地学习要积极,辛勤地劳动花力气,左边两人就使得,形容词前要用得,青青竹子长得快,参天大树长得慢,欢乐时光过得快,考试题目出得难。
它们三个虽然都属于结构助词,但在用法上有明显的不同。在口语中它们的读音也相同,但在具体的语法功能方面却各自肩负着不同的职责。其实,只要我们认真留意一下我们的语言习惯,在一句话里,就会发现他们通常所在的位置也不同。
“的”字通常在名词性的偏正短语(或称词组)的中间起着连接定语和中心词的作用。“的”字的出现,就一味着定语的存在(位置在“的”字前面),与此同时,也意味着句子的主语或宾语的出现(“的”字通常在主语或宾语的前面)。
“地”字通常在动词或是形容词作为谓语的前面,它的出现即意味着状语的存在(状语所在位置一般在谓语的前面,其中在中间起到连接作用的恰恰是助词“地”)。
“得”字的位置通常在谓语动词(或形容词)的后面,所起的作用即为“补充说明”,所以才叫“补语”。
总体说明:一个并不残缺的完整句子都会有如此六种句子成分——即定语、主语、状语、谓语、补语、宾语。“的”、“地”、“得”的通常位置分别在于——“的”字在定语和主语(或宾语)之间,“地”字在状语和谓语之间,“得”字在谓语和宾语之间(但它表现在语法功能方面属于谓语的跟班而离宾语较远,只对谓语的语意进行补充说明。宾语只与其前面可能出现的定语紧密相连,而且通常用“的”字连接)。
特殊说明:这里我所说的是句子成分的普遍规律,而不包括某些特殊规律。
现在有些人对:的,地,得分不清。那是他们对其词性不懂。的一般用在句子中起肯定作用,地表示方向方位处在,得拥有之意,其实三字根本不是一个词性,不应混淆而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