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的说法,你走路把脚歪了,要跟路政局负责?吃饭噎如了,要卖面卖菜的负责?在公安局上户口突发疾病死了,要公安局负责?
如果你孩子经常爬墙逃学,在学校班主任稍不留神就走的,你孩子的安全问题就不是学校的问题,严重影响学校班主任的正常工作,你家长必须签字。你不签也行,只要孩子一不见,马上电话短信发给你,让你自己去找,后果由你负责。学校总不能是为了你开的吧。
学校让学生家长签安全责任书,看所签的是不是霸王条款,如果在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让家长承担是坚决不能签的。学校有保证学生在校的安全和义务并为学生的安全负责。家长应该让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而不是学校让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因为我把孩子交给学校了,学校应该保护孩子在学校的安全,学校应该给家长做出安全责任保证才对。
老师不是百万富翁,拿那点死工资,如果连点保障没有,孩子在学校自己调皮磕倒了。老师,还要担责!好吧!你领回家自己教!如果有那种学生家长,赶紧给我滚出我的班级!谁爱教谁教!我消受不起,我不是王健林,没那么多钱!要么板正的,我们好好教课,你们孩子好好学,如果孩子自己玩啥的受伤了,领回去自己处理,能走保险的走保险,我是一分钱都不会出的!出你大爷!
一般这样的安全责任书都是学校告知家长应该做什么,在家庭教育中如何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主要起到“学校已进行安全教育并告知家长的作用。”
这种责任书主要针对的是学生在校外或假期期间出现的安全意外,这种情况下,有的家长认为学校也有责任。实际上,学校只要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就没有任何责任了。而安全责任书起到的就是这个作用。
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有的家长在孩子在上放学路上、假期期间,或在校园进行校方明令禁止的危险活动等情况下出现的人身安全意外,也要追究学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