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公示干部拟任职务时,同级重用和进一步使用有什么不同吗?

副处级不再组织部门批文!而是集体竞争上岗,3年任期,3年内任期内目标必须在演讲材料里明确,有大家选出来去上岗实现目标责任,完不成目标继续竞选


讨论这干啥?无聊了?


这个理解起来很简单,就是:重用是表明职位的变化,而进一步使用时岗位的变化


我一17班卜我一班个八@m[玫瑰][害羞][玫瑰]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转为管理岗位(身份已转为干部身份),几年后才能任正科级实职。


已经决定了的事就没有必要再……


不清楚


各地公示越来越简单化,形式化。


19年之前叫重用,19年条例修订后叫进一步使用。


同级重用:从一般部门到重要部门;进一步使用:一般应当是要提升职位吧。这是我个人的简单理解。


同级使用和进一步使用是有区别的

同级使用是在职级待遇不变的情况下工作的调整。

而同级重用,是在职级不变的前提下,把工作调整到重要岗位上,虽职级未变,可工作的性质和岗位发发生了职权范围的根本性改变,这是二个不同的摡

也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变换,是不能范范理解的,要从工作职权范围的深层次去解读。


一般表达都是进一步使用,同级重用只是口语化表达,一般不会见于文字。


从文字意思上看是不同。但你懂的,私下里都一样,背心换乳罩,看似平调,位置更重要。


熟悉组织工作的人都知道,“同级重用”和“进一步使用”都是业务用语,表达的意思基本相同。前者多使用于已经基本确定调整职务的任职公示,而后者更多的是用于干部使用推荐表述,一般尚未确定调整职务。

本人也曾在原单位担任过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对组织人事工作业务比较熟悉。我来谈谈在公示干部任职时,“同级重用”和“进一步使用”的区别。

公示“同级重用”,表示干部职务调整已经基本确定,岗位调整级别不变。

在组织工作的现实操作中,往往干部的任用是要经过组织推荐、考察、酝酿、民主评议、组织决定等程序的,而干部任用公示基本上是最后的一道程序了。在拟任用公示中,写明“同级重用”的,基本上是已经确定了干部的任用职务了。

同级重用顾名思义就是干部的行政级别不变,原来是副处级,公示任用后级别依然是副处级。只是干部拟担任的职务重要程度更高了,在党内的职位更重要了,同级别干部中排名更靠前了。比如,副县长经过“同级重用”后,成为了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级别仍旧是副处级,但担任县委常委后在县领导的排名中更靠前了,党内职务更高了,相应的待遇也要比副县长高些。

一般来说,在一个县里面,组织对干部的“同级重用”,多数是指一般副县长转岗担任县委常委(同时兼任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或县委办主任等职务),这时候属于同级重用了。少数情况下,也有从小单位正职调到大单位、重要部门担任正职的,也属于“同级重用”,比如县文旅局局长调任县财政局局长,不过这种调任一般是无需拟任公示的。

公示“进一步使用”,表示干部职务调整尚未明确,仍有可能既调整岗位又晋升级别。

组织工作很重要的一块就是培养干部、发现干部、推荐干部和任用干部。一般基层组织部门在发现本级优秀干部时,向上一级组织部门推荐干部,往往会建议上级对该干部“进一步使用”。这时候本级组织部门只有推荐权,而“进一步使用”干部的权力属于上级部门。

上级组织部门在接到下级组织部门的干部推荐后,在经过组织考察、酝酿、测评后,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对干部作出“进一步使用”的决定,这个时候干部可以是同级重用,也可以是晋级使用。比如县委组织部对某乡镇书记进行考察后,公示“进一步使用”。这个时候可能是调整为县政府办主任、县财政局局长等同级重要岗位,也可能是被市委组织部门提拔为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等副处级领导岗位。

这要看具体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定。公示“进一步使用”,是近年来干部公示新使用的表述语,是干部任用更灵活、更科学的体现。

总结:“同级重用”和“进一步使用”都是组织工作的业务用语,表述的意思大体相同,但又有区别。同级重用让人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重要职务任用,而进一步使用则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是新时期干部任用工作的新特点、新风向。


没有级别提升,同级重用公示,就是:

自分贵贱、多此一举!

革命工作,没有贵贱,都是革命工作,那个重要?

那个不重要?

谈什么重用?


重用应该是介于提拔和进步使用之间。重用虽级别没变,在体制内看来是进步了,只是级别没变,而进一步使用相当于平级交流轮岗,一般不需要公示。


干部不是部门所有,公示干部用组织部名义应属违规。革命工作没有贵贱之分,任何岗位都同样重要。我在县委办公室任职时,有一年上级要求,统一规范文件文种。过去任免干部,都用组织部红头文件。这次全部规范,停用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几种文头。组织部强烈抗议,我按照文件逐一说明,各部门不是法人机构,只是县委的工作部门,授权办理党内职能工作,不能给基层造成误解误读,是组织部门任免干部,必须使用县委统一文头。各部门都不能对下发文,要发文都必须使用县委或办公室文头。决定、决议、干部任免,统一使用“中共XⅩ县委”退一行括号内写决定、决议或任命。一般工作统一使用办公室红色文头。因为都是同级党委的办事机构。


进一步使用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一系列干部人事工作基础性文件中均有“进一步使用”的表述,一般和“提拔”并列使用。而重用只是口头的俗称,并不是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标准用语,当然也没有确切的含义。不过近年来经常有提拔重用这个说法是,不过核心是提拔,因为提拔算是重用,进一步使用算是重用,从边缘部门平级交流到所谓的重要部门、从落后地区去发达地区这都能算重用,所以重点说说进一步使用。

进一步使用一般是指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在级别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提升的,一般进一步使用是需要发公示的,一般有下面几种情况

党内职务提升

比较常见的有副市长任市委常委,市委常委任市委副书记,行政级别都是副厅级,但是党内的地位上升了。

行政职务提升

常见的是副职转任同级别正职,最常见的是市委副秘书长任市长,虽然都是正厅级,但是成为了行政一把手,因此算是进一步使用。

特殊情况

有一种很特殊的情况,一个副厅级单位的处室,是正处级,单位的副职也是正处级,处室领导担任单位副职虽然级别没变,行政职务提升了,但是却不属于进一步使用,属于提拔


组织部公示干部拟任职务时,同级重用和进一步使用有什么不同吗?干部拟任职务时,同级重用和进一步使用均不涉及提拔。同级重用就是在同一级别调整到更重要岗位;而进一步使用一般是非领导的职级转岗到实职的岗位,级别不变,岗位变重要了。

同级重用一般是实职转实职,同级转重要岗位。同级重用的领导干部,比如:

①机关的正、副处长调任县长、副县长;

②县长调任县委书记;

③人大、政府、政协副职转任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如县人大副主任、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任县委常委;

④同级班子常委转任副书记,如县委纪检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转任县委副书记;

⑤事业编制调任行政任职,如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事业编正处级)调任机关任处长(行政单位)。

进一步使用一般是虚职转实职。虚职(非领导职级)转为实职领导干部。比如:

①二级主任科员(虚职)任科长(实职);

②四级调研员(虚职)任副处长(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等实职)。

③二级调研员(虚职)任处长(实职)。

同级重用和进一步使用虽然均不涉及提拔,级别相同,但都是调整到重要岗位,需要按一定组织程序办理。即经上级党组织开会研究,拟定提拔的人选,然后经组织部考核→干部所在单位郡众测评,测评好评率80%以上者→进入组织部公示干部拟任职务(科长在县级范围内各媒体公示,副处长(副县级职务)、正处(县委书记、县长)等在地市级范围内各媒体公示)。公示期没有问题,再由上级党组织发文任命。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即删。


同级重用和进一步使用,单纯从字眼上解释,差别不是很大,但是如果深度研究,同级使用和进一步使用两者在具体操作上、组织程序上都不太一样。因此,二者无论如何还是略有区分的。

一、具体操作的区别

同级重用,在一个级别上不同岗位工作,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平级重用。比如同样的都是正处级县长和书记、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四套班子,如果从县长调任至政协主席,那直接是退居二线了,而如果是人大主任调任至县长,那因为权力更大,主管更多的部门,就是同级重用了。同样如果是县处级的政协主席调任市委担任组织部长,那同样也是咸鱼翻身,受到同级重用了。

而进一步使用,指的是职级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岗位,即在级别不变的情况下,由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担任更加重要的岗位,属于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一种。讲白了,从同等级别的工程师转为同等级别具有实权的官员。比方说,担任副主任科员进一步使用后就任副局长,一个副调研员进一步使用后就任副处长等。

二、组织程序不同

1.平级重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干部平级提拔重用属于干部选拔任用范畴,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认真做好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进一步使用。进一步使用需要申请的组织程序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需要通过四个步骤来完成,分别是:1)拟定工作方案;2)研究提出初步人选;3)充分酝酿;4)会议讨论决定。

因此,平级重用恶化进一步使用,在组织程序上也略有区别。

三、同级重用和进一步使用的意义

无论是同级重用,还是进一步使用,都对整体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有利于促进和实现党政干部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建设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2)有利于优化干部成长环境,激发干部的创造热情;

3)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干部调整对干部人才的激励作用;

4)有利于预防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说白了,通过这样的机制,就是让能者上,庸者下。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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