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样的撕开来。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魏忠贤喜欢在受刑人的身上浇上沥青,冷凝后,使用锤子敲打。沥青和人皮一同脱落,洗掉沥青便得到一张完整人皮。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斩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行刑者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其砍作两截。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商鞅变法时,曾明文规定,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处以腰斩。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据说包青天的三把铡刀里,就有一把用来腰斩。
车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因为作为头是最先掉得,其次就是双臂,等只剩双腿连着躯干的时候,拉力会拉断其中一条腿,躯干就会留在另一条腿上。不过根据了解的说法来看,不一定肢体就会从既定的部位断掉,因为手腕和脚腕都比根部脆弱得多。记得商鞅就受过车裂之刑,不过是在他战败死后,尸身被带回处以此刑示众。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喷溅出来的血液才是其恐怖之处。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朵,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并请自己的儿子惠帝刘盈一起看,结果软弱的刘盈受了惊吓,从此一蹶不振。
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据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据说未割满三天,刀数也只有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后就死去,由于未达到割满三天,割三千六百刀,所以据传连刽子手也受到了处罚,刘瑾第一天被割完后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又继续受刑。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迟。
烹煮
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即请君入瓮,典故是:武则天的两名大臣周兴和来俊臣,是当时有名的酷吏,成千上万的人冤死在他们手下。有一次,周兴被人密告伙同丘神绩谋反。武则天便派来俊臣去审理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审出结果。来俊臣和周兴平时关系不错,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计。
一天,来俊臣故意请来周兴,两人饮酒聊天。来俊臣装出满脸愁容,对周兴说:“唉!审问犯人老是没有结果,请教老兄,不知可有什么新绝招?”周兴一向对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说:“我才发明一种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
来俊臣听了,便吩咐手下人抬来一个大瓮,照着刚才周兴所说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瓮烧得通红。来俊臣突然站起来,把脸一沉,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我来审问你,如果你不老老实实供认的话,那我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宫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而后写了不朽作品《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阴茎绑起来(包括阴囊)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无法排尿而膀胱爆裂吧。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刖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有人说是把脚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据《周礼·司刑》注,周改膑作刖,从而可以认为是第三者。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孙子膑脚。――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
活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
梳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异曲同工。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既然不止十种,肯定还有很多其他的酷刑啊!满清十大酷刑太没有人道主义精神了!
那就是恐惧,让一个人恐惧到崩溃比死刑更可怕,如果死刑,死了就死了,什么都没有了,而恐惧呢?每日活在恐惧中,那将是什么概念?
比如华生实验。
心理学家华生年轻的时候要做一个恐惧形成的实验。邻居家的一对夫妇有一个婴儿。华生去邻居家告诉这对夫妇自己是心理学家,需要他们家的孩子帮忙做一个关于恐惧形成的实验。华生告诉这对夫妇讲述了如何进行试验,并保证试验后产生的影响有办法消除。这对夫妇考虑过后答应了华生要求,并等孩子醒了以后做这个实验。他们来到孩子的房间,孩子还在睡觉,他们等孩子睡醒时,就放一直小白兔在孩子身边,他们离开了房间。
他们在另一个房间用监控观察婴儿的一举一动。婴儿看见小白兔很喜爱,想去出摸摸它。婴儿触摸到小
白兔的同时就敲响尖锐的声音。婴儿听到尖锐的声音把手缩回去。婴儿看看四周并没有人,又要去摸小白兔。反复重复场景八,让婴儿一看见小白兔就产生恐惧感。最后婴儿一看见小白兔就害怕。后来换成老鼠一样带毛的动物,婴儿都感到害怕。再后来让一个有白胡子的人抱婴儿,婴儿也感到害怕。婴儿的恐惧形成后,华生并没有成功的消除婴儿的恐惧。这对年轻的夫妇很生气,华生也很愧疚。最后这对夫妇最后搬走了。
可以想像,如果形成恐惧心理,那么这个人和废人有什么区别,而且最可怕的是有思想,能行动,还不让你自杀。想想都可怕。
就现在的法律来说死刑是最可怕的刑罚了。
当然我觉得也是因人而异,死刑相对怕死的人而言就是最可怕的惩罚。对有一些人来说死是一种解脱,就像一些死士,这种人已经不怕死了,死对他来说也就谈不上可怕。每个人对于最可怕的惩罚都有不同的定义,一首很多人都会读的一首诗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
这首诗的意思应该很明了吧,失去爱情,失去亲情,失去自由都比死更痛苦,更可怕,也许无期徒刑就是对付某些人最可怕的惩罚吧。
有时候在一些电影电视剧里面也能看到一些片段:“xxx,我要让你活着,让你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还有:“xxx,我要让你亲眼看着自己的爱人死去,让你活着承受更多的痛苦”又或者我们看着特狗血的:“你说什么,你说什么,她是我亲妹妹,亲妹妹,哈哈哈......”难道这些不比死更加痛苦吗?
那多了去了,满清十大酷刑哪一种都比死刑可怕百倍
现在没有过去,有剐刑了,五马分尸,等等,残酷的刑法
以现在的医学技术,做个能活到老死的人彘不是什么难事
株连九族
有,5马分尸或一片片割肉,可以用于杀害自己老婆小孩的恶魔!
当让有,爱的人离去,你还活在人间。日日夜夜煎熬,分分秒秒难受。还不能一走了之,生不如死
这更可怕的惩罚,应该是生不如死的心理和精神的折磨。人一旦中了这样的魔,似乎每天都要同鬼打交道了。那种感觉,整个世界都是狰狞的,你也不属于你,你的小命随时都会被剥夺。在你的身边,在媒体上,时不时的会看到某某自杀了。我认为,这样的惩罚比任何惩罚都残忍。
肯定有!无限期的孤独!
有呀!在古代有一种刑法,叫炮烙,就是把人放在铁柱上,然后慢慢烧火,把铁柱烧烫,人慢慢烫死!还有千刀万剐,刽子手要三天把人剐死,一天多少刀是有数的!人慢慢死去!
现代文明
怎么说这样的问题古代什么都有了还需想吗
有的
宫刑这么样?
中国人对于生死的看待是一种带有怜悯式的轮回论断,就是说不只是来生还有生生世世的翻版和雷同,以此不如就此把故事终结了,以下的故事都知道所以不用再重复了,这里是在和平年代乃至对于罪恶之路的终结式的救赎,但是这里只是在法律和敌对的双重意义上的浅显定义,而假如加入人道,加入可利用的技能,以及时代的反复而罪恶可能又会是另一个灵魂的支撑点,所以这里就会有全新的世界式样,或许这里只是仇恨的种子生根发芽的结果,但是这样的存在是对于出现这样的世俗之外的,也就是人们的文明之外,还有一个因为正义或者被自我私欲后的规则,这样的规则下的人则会是一种积恶的状态,而依着这样的个人主观臆断而只是以私代公的个人感情,那么这里的生死处罚则会是一种违反人道的做法,而这样的人则会是这样的积恶下的可以容忍其存在,并且以此为理由则会是一种对于现实存在的不合理的反叛,并且会是侠的存在的土壤,乃至其生存空间的人情伸缩度,或一言一行或成规模与气候不一而足论!但是在人们的臆想乃至社会大的环境下得以苟且的东西,因为其有用才会这般的容忍有限制的容忍,这里会是一种有希望的容忍,但是却是在万恶之下的生不如死,故是比死刑更不能让人接受,乃至会是一种仇恨的表达!但是假如是正义,那么这里就会是误区的罪恶之下的无辜受害者乃至不小心者,这里要予以校正则会是重返正途,而对于十恶不赦的人再多的感化都会因为其自身良心泯灭而没有理智而人们又在短时间内找不出这样的原因给予其被残害或者冤枉的缘由,那么死刑对其或者是一种解脱,但是死刑之外,还有生不如死,生不如死也是有利用价值,乃至自身为其仇恨的寄托而成为宣泄对象的一种酌情的私刑,以此还会有罪恶的反作用的仇恨的延伸的内容,是一种积恶的表现,乃至仇恨的变态表达与宣泄,所以在救赎路上,或许各人的态度会有差异正如刑法有量刑的不同,但是,死刑和生不如死,以外还有罪恶和仇恨宣泄的另外一种邪恶的乃至被世人鞭挞的救赎方式,让其活着,乃至成为一种凌辱对象,只有世道回转了,光明才会重现,而生则会是对人的最大敬畏乃至人的救赎的终极意义上的人的价值,和这样的敌对的仇恨表达的带有人性光明启发的终极救赎,乃至对于已犯下或者会有更多的雷同而不至于重蹈覆辙的第三种救赎方式?!
按照美国目前社会发展的轨迹,若干年后会没有法律的存在。因为法律的约束会被当成对人权和自由的亵渎。以后的美国社会会重回原始和蛮荒
死刑一般都是罪有应得,罪犯所犯的罪也许比对他(她)的情形多几倍!
好死不如赖活!
剥夺生命权的死刑,才是最可怕的惩罚。
没有比死刑更可怕的惩罚!
这叫生不如死吧!失去一切希望如同行尸走肉,精神和肉体双重折磨的情况下,生无可恋在哪儿都是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