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应该与一个地方的社会风气与教学水平有关吧!
有一天从安顺坐车回镇宁,一男子同车,说起校园暴力这个事。一男子说,他教育他家孩子,如果去学校有人惹他就狠狠的打,有什么武器用什么武器打。
听这男子的语气,有点打日本鬼子的感觉。听得我直冒冷汗。我赶紧打听他家娃在哪个学校,还好,没有和我孩子同一学校,他家也没有和我家住同一方向,遇到的概率极小。
孩子的不良行为与家长的教育有关,所以家庭教师育十分重要。
说白了就是因为网络,导致现在小孩都早熟,网络上大部分都是垃圾信息,小孩子分不清楚,有什么学什么....
严惩不贷,都是法法不严,学学国外
14岁为成年,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恢复少管所,恢复工读,势在必行。
个人看法以暴易暴
我觉得未成年犯罪不要光看年龄,要看事件的轻重来处理,在或者看年龄和事件的轻重处理。
降低犯罪法律年龄
该接受的处罚不能因孩子小未成年而不罚或轻罚。罚不了孩子就罚监护人。不能保护一个未成年却害了另一个未成年。
不管它几岁,只要欺辱它人,就让它接受相应的处罚,过后它就会拈量拈量了。
鉴于现在年轻人身体早熟,但心智还未成熟。对于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一定不能让其逃过法律的批判。让其逃过只能坐大其犯罪之胆,搞不好从此终身走上犯罪违法的道路
14岁手里的刀与18岁手里的刀应该没什么分别!我们是文明的法治社会,惩罚要建立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法律层面不出手,我们平民做什么都不能根治这种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
面对校暴,我只能说,千万不能找小混混帮忙去报复,更不能给刹车不灵的车买个高额保险,这些都不可取.
第一开除那些不良学生,第二加强安全教育,如果一点惩罚都没有还谈什么进步
我国法律有保护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没有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反而保护的未成年人犯了罪,成年人对他们束手无策。我国法律保护弱势群体,死者为大本身就是法律最大不公,谁弱谁有理,不管其他,我国法律完善任重道远。
希望家长能做个人吧!
希望这些家长能教教孩子做个人吧!
除了一些极端案例(孩子天生具有变态心理、反社会人格),大部分的孩子都是因为家长的教育才变成这种人的。
在小孩子第一次无端打人的时候,家长拍着手说:“我家宝宝真棒!”
在小孩子打了人被人家家长找上门的时候,家长理直气壮地说:“那怎么就打你家孩子?还不是你家孩子的问题?”
在小孩子因为校园冲突被老师找家长的时候,家长梗着脖子和老师吵架:“你只管教书就行了,我们家孩子没错。TA是未成年,不会判刑的。”
……
孩子变成恶魔,就是在这些时候
必须承认欺软怕硬,欺善怕恶,本就是人性!几十年前的日本军国主义,当今傲慢的美国,其实本质也都是一样的,不要妄想通过说教来解决这样的现象。两点∶1.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强硬,不要让别人觉得你很软弱。2.加大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人性有时候很贱,如果违法的成本过低,那大部分人肯定是肆无忌惮的。
成为刀俎的那位
严惩不贷,必须重罚
校长有责任,很多这样的孩子在学校就有坏的表现,很多时候老师视而不见,不去管理,老师的教学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注重学习成绩,岂不知他们对想学习的孩子也造成很大影响,应该对这类学生严家管教,对确实难以管教的劝其退学,也不能纵容其在学校危害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