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罪犯的监护人没有能力赔偿,那就必须由政府来兜底,因为精神病的监管和救治工作,政府也是有责任和义务,出了事也难推责
首先需要对疑似精神病人进行医学鉴定,如果确诊是精神病人,则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不要老拿有精神病说事。那死了和伤了的怎么办?
这个只能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找监护人赔偿!
首先,要看病人冲动的时候是否处于发病期,如果是的话则不用负刑事责任,但会强制医疗,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患者会一直住院,直到法院解除强制医疗。其次,如果大病期间患者处于缓解期,那么患者有部分行为能力或完全行为能力,会正常判决或从轻判决,被害者依然可以向监护人申请民事赔偿。作为监护人不能以“管不了”等理由来拒绝承担监护责任,这是法律给予的责任,必须进行承担!
这个事件发生在离我老家十多公里的地方(因我仍在广东)。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说,他们始终是些可怜之人,可能是因为个人或家庭或社会各方面的因素造成的病因。由于此病的危害性,我认为应该以组织和家庭共同形成一个责任体,以免危害社会人群。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是无辜和悲哀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有病怎么不打自己。
这个问题问得好,我很高兴能够回答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呢?可以交给法律去做个判决。因为法律是最好的公平公正,我们农民协商不了的事,只有国家才能够给我们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如果是发病期,那可以申请民事赔偿,如果不处于发病期,那除了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谢谢邀请,首先要确定是否真的神经病,如果是真的的话,谁说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了,但民事赔偿还免不了的,这是他监护人的事儿。如果是不是,或者是病情扰不到行动行为能力。那肯定得让他付刑事责任。
还有就是神经病杀人,不用负刑事责任。我觉得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至少把做坏事的神经病关起来,不算是关监狱,只算是看守。监护人要让他跑出去做坏事的话,就是监护人的责任。如果没有监护人的话,让国家给关起来。
谢邀,需要明确一点仅仅是“疑似精神病患者”,在没有调查清楚前,究竟是不是疑似,我想还很难说!而且即使是疑似精神病人,犯案时如果未发病,处于完全行为能力状态时,那么行凶者依然需要承担自己的刑事责任!最后倘若真的犯案时处于发病阶段的,也不能免除其本人以及监护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能总是以精神病为由,逃避应当由其承担的责任!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分析:
《刑法》第十八条就明确规定了,精神病人在不同阶段的刑事责任,许多人总是认为精神病人作案就肯定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是一种误区,因为根据十八条的规定来看,精神病人也会区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同阶段需要区分对待!
如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由此本案当中在没有查实的情况下,不应简单认为该案凶手就一定不承担任何责任!
即使是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即使本案当中该凶手属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么这也并不代表其可以逃避民事赔偿的责任!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据此该案中凶手即使是免于刑事责任,那么从民事赔偿角度出发,那么其也应当从个人财产当中支付赔偿费用,对于不足的部分,由其监护人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