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希望这种悲剧不要在发生了,家长平时要多多教育孩子,不要从高处向下抛东西,孩子调皮是天性,但要多多在旁教育他,不要到出事了之后才后悔!
第一事情已经出来了小孩子犯下的错家长要承担责任:
第二家长要好好教育一下孩子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让他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第三希望家长看好自己的孩子
想想如果是别人的孩子打到自己的孩子怎么办
答,我是这样看的:此次高空抛物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表面上看是三个熊孩子闯的祸,实际上,涉及到社会、学校、家庭、孩子四方面深层次原因。
一,社会。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的因素上:
1,物业管理。三个孩子,为什么就能随便爬到14楼的楼顶?楼顶露天平台,如此易登,很有可能存在安全管理上的不到位,成为了发生意外的隐患。
2,媒体的报导不全面、不深入,不能振撼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这起事件中,报导上只是说:“民警提醒广大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严禁高空抛物!”。从内容上看,有点太空洞、太轻描淡写了。如果我们的媒体,能够拿出关注周立波官司的劲头,来关注高空抛物劣行,高空抛物屡禁不止的现象,就能得到有效的扼制。
3,法律进程。这是一起典型的人身侵权案,是一个很有普法意义的反面教材。由于受当前司法水平环境影响,此事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传统惯性思维,以调解代法,未进入司法程序。这么做,在大大降低了恶性事件结果成本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恶性事件危害的影响力,使广大市民未能更广泛、更深刻的从中吸取教训。以后这种事情还会屡见不鲜。
二,学校。我上小学时,每年的三四月份,学校都会开展爱国主义和道德方面教育活动,给先烈扫墓、参观先烈纪念馆、向雷锋学习等等。现在,学校在德育方面,做的工作太少。给人的感觉,就好象向孩子要钱的力度,远远大于德育的力度。“熊孩子”这口锅,怎么去烧?学校是司炉工之一,“熊孩子”现象时有发生,学校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家庭。家长是孩子的首任老师,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首席执行官。家庭是教育孩子的主战场,也是培养孩子的最前沿阵地。如果家庭这个教育阵地失守了,社会和学校对这个孩子就溃不成军了。孩子未来是成为“熊孩子”?还是成为“牛孩子”?家庭的责任排序是列在第一位的。那种“孩子小,不懂事,你们不要跟他一般见识”的借口,是对我们这个社会极端不负责任的托辞!恶行出自孩子,祸首源于父母!这是为人父母必须反省、必须接受的逻辑。
四,孩子。六年级的孩子,应该是一个12岁的青少年了。不能因为未成年、有监护人,就把自身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现在6年级的孩子,论玩智能手机,比60多岁的老人,不知要强多少倍!但是,若论个人生存能力和是非水准,顶多相当于改革开放前穷人家6岁多的孩子。这种身心上的过度进化和过度退化,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占大头,青少年自己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良心责任。毕竟,都12岁的人了,不是两三岁吃屎的孩子。
回答完毕,这是来自社会底层的一位退休工人的心声,不到之处,敬请谅解。
子不教,父之过。出了事,方恨晚!
徐州人会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