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女博士发布言论引发众怒,大家对此有何看法?

不要动不动就上纲上线,不要做推磨的小鬼,你们实在空闲的话可以多关心一下家人。


大牙支支。


博士后说的是应该侧重关心准研究生的心理问题,要教育他开导他,她并没有支持他。她拿狗命和人的心里理疾病比较还是要以人为重,虽然有点冷漠但也无可厚非,医生可以把动物的器官移植到人的身上,是为了治病救人,她如果是医生说的话就没什么毛病。


狗再可爱,毕竟只是狗,与人有别。我们不能把狗与人等同,人也不应自甘与狗同类。视狗命比人贵者,请别做人,去变成狗好了。


禁止养狗,狗已经成为城市病了,早上跑步身边都是遛狗大军,吓得只能慢慢走,发生狗伤人以刑事罪判狗主人,看到那些趾高气昂的养狗人就来气,感觉人狗同权甚至人权都不如狗全权


只是对某件事的看法。却当成价值观看。人才是万物之灵长!爱心要用得恰如其氛。在农村说这种话的人海了去了。难道女博士说就不可以吗?


既然可以说真话,那么豆豆也喷两句。

高文凭的人一定就拥有比较高的道德水准了么?

豆豆私下里认为:不尽然!

很多博士、专家满嘴的胡说八道、颠倒黑白,事实上那些人已经成为和谐社会的绊脚石了!豆豆认为:拥有高学位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比普通人高人一等。

老天赐予你能力和权力的时候,不是让你为所欲为、危害社会。

一个人的能力和权力增大了,这个人肩上所承担的责任也增加了!如果不能意识到这点,只能说老天瞎眼。

国家把你们培养成博士、硕士,以后你们会成为专家、学者。

倘若没有一颗感恩的心、没有一颗仁爱之心,以后国家能期望你们成为什么样的栋梁?

每个人都有私心,希望有前途的你们不要把自己的私心表现的那么明显!

这正是:

前辈忠良后辈奸,报应循环魔咒牵。

黄口小儿别猖狂,莫把祖宗牌位掀!


众怒不众,食头不在众怒,是养眼醒目的“女博士”三个字。此命题无多大意,有的洋洋洒洒的什么狗命、高学历、当医生、狗命值多少钱云云。不知此女博士医生是医狗的还是医人的?如是医狗的兽医,有此言论观点是谬的,完全没有职业责任与道德,如是医人的,医人的职业操行中能兢兢业业,视患者为同胞或己长辈,道出狗命论,是正道也。两者相较,人是万物之主,狗被不少地方习俗沦为盘中之餐(当然,经特训的狗除外了)。因此,在不同的人眼心中,有不同的观感观点,实属正常。现实中,大树荫下哪有小草能生?动物世界狮口难填。国际社会中,弱肉强食,日本侵华几千万人被杀杀戮,美国一言不合或以一己私欲或一袋洗衣粉,一国人命将处于非也之中。如看当今美国无端杀戮黑人,威胁本国及他国人性命,这人命关天的人命在一定的或特定的环境下,都是那么的脆弱与无赖。当、当时日本美国杀戮时,它们思考或觉得人命能值几个钱吗?论狗命还是论到此吧,它们,人命都能草菅,我们在此讨论狗命恰当吗?


实话


个人观点而已,用得着这么口诛笔伐吗?这就是爱狗人士的表现,容不得别人有不同意见,像疯狗一样乱咬人。又想起了那个陈xx,在节目上呲牙咧嘴,指手画脚,凶神恶煞,可以威胁砸人家的养狗企业,这些人都是一丘之貉。


这位博士说的对。


一条狗不值几个钱,一些人非要狗和人要平等,那人跟畜生快没分别了,..一些人心里病非常严重,但他确说别人有病,我支持女博士后,,人比畜生重要


我们应该爱惜一切有生命的生物,如小草、小狗、小猫等等。但若把人与狗的生命价值等同起来就是一伪命题,就是道德绑架。


言论自由是一个人的权利,至于说的对不对那是另外一回事,既然说了并公开了就肯定会有人会评论,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不被人说,更何况是在网上……


首先夏门大学学生为什么打死狗?现在养狗成滥,一般来说我支持打狗!北大女博士发言,狗命不如人命值钱,我同意!也许夏大学生北大博士和我对狗都因怕生厌,因厌生怒,打狗解恨,顺理顺心!


中国的单身男人越来越多请这位女博士在这些单身男解决一下生理问题不为过吧为了几千万单身男人一生一个博士也是值得的

不用用身么大道理反驳生命只有一次人与动物都一样有心理问题去看医生用别的命来换去自己的心里安慰太变态了最低限度也要批评教育


女博士的言论没有问题,她有她的言论自由,她的言论只是一部分人不喜欢而已,也并没有什么众怒之说。

事情起因是一个人把一只狗打伤了,没必要考虑这个人什么背景,也没必要考虑这狗是什么品种,人就是人,狗就是狗。如果法律允许狗主人向伤狗的人赔偿,那他赔偿就行了,这就是个最简单的损坏别人财物的民事纠纷。注意财物这两个字,动物也是物,不是狗主人的家人,不是她的父母,也不是她的孩子,如果真是把人伤成这样就可能上升到刑事案件了。以上是这件事法理上的结论,没什么争议,也没什么可讨论的。有些人爱拿野生动物保护法说事儿,别忘了野生二字,野生的动物你连养都不能随便养,没有手续你养在家里也是违法。还有,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下面我再说为什么没有动物保护法。

对于不喜欢她的人无非是觉得她支持了虐待动物的人。但是我想对这些人说,你们都虐待过动物,也杀过动物,也吃过动物(素食者除外)。有没有拍死过蚊子,有没有使用过蟑螂药耗子药?害虫也是动物,这就是为什么没有动物保护法的原因。有些人还说虐待者残暴有杀人倾向,如果虐待动物有杀人倾向,你拍死蚊子一样有杀人倾向。狗和蚊子的区别只是有的狗是别人花钱买的而已,它之所以有价值也是人为赋予它的价值。要么一视同仁,所有的动物都别杀,你也别吃肉,要么就承认动物只是动物,它不是人,不可能享有超出动物的权利,值钱的非野生动物杀了赔钱就行了,不要给别人上纲上线。

奉劝宠物爱好者,你的喜好不能强加给别人,就像喜好吃狗肉的不能把他的喜好强加给你一样。除非哪天法律有明确规定,否则你攻击别人就是不对。


看到这么多支持北大女博士的言论真的很无语。现在的人是非观都这样扭曲吗?事件的本身不单纯是人与狗的问题!而是一个堂堂准硕士生借住在拐了好几层关系的好心朋友家,人家还好心帮他找了工作,提前也声明家里养狗,看视频还把狗养在阳台上,不奢求你心存感激,正常人也做不出在人家家里伤害主人宠物的事情。特别还是成年男人对一个弱小动物的长时间虐待致残!这不是残暴是什么?人心良善一些吧!不爱请别伤害!


人们对狗的态度各有不同,自家养的狗有的人把它当自家人,与人平等相待,被打死很伤心,不是自家的狗对它恨之入骨,狗咬外家人,到处排便,被狗咬了患了破伤风想杀死全世界的狗,我也养过狗,也被外家狗咬过,是三条德国青贝狼狗,一齐朴过来,我立即被咬倒,身上17处被咬伤,后被厂里女工奋力相救得以逃脱,老板没有赔我钱,只给报销了一百多元的疫苗费,在家养了三个多月,女博士说的话是对的,狗不能与人同等待遇,狗与猪羊是一样的待遇,把杀狗杀猪与杀人相提並论的人是脑残,说了一句杀狗的话被攻击,纯属社会风气不正,


找不到厦大准研究生虐狗的报道,所以无法评论北大女博士的言论?在哪里可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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