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双方的隐私应不应该保留?

我觉得没必要有吧有些事情坦白了要比自己一个人扛着好都把一生的青春交给你了还有什么需要隐瞒的




婚姻里双方的隐私当然应该保留,你觉得对方会毫无保留的把隐私告诉你吗?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秘密不想为人所知,保持着神秘感才能引对方探索,虽然夫妻之间应该坦诚相待,不应该有任何秘密,但我觉得如果是事关某些家人或朋友的话,多多少少还是会有所隐瞒吧。




有没有隐私自己决定,没有标准也没有硬性规定




严格意义上说,夫妻之间应该有隐私权,这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夫妻之间不能有隐私。要不然被发现了。后果不堪设想。




每个人的心里都应有块自留地,好在伤心的时候躲在角落里哭泣...




夫妻之间能有隐私,按正常逻辑思维也一定有隐私。

在做夫妻之前,都有各种的生活圈,在各自的生活圈里也一定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的事情。在一段不算短的生活中,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好的坏的,美好的丢人的事情。有的事情很可能就自己隐藏在最私密的角落里,永远也不会告诉任何一个人。这本身就是人生的一个历程,也没有必要告诉给其他人了解。

在夫妻生活中,一样的会面对各种各样的的好的坏的事情。同样的就算是夫妻也没有必要事事告知。男人和女人的承受能力也不一样。有的事情男人可以承受,但是女人就不一定能够承受。与其让双方都难受还不如一个人选择隐藏。这样对双方相互都是一种保护。打个比方说,男人在外生意失败。这个事件可能需要三五个月缓冲。为了不让自己的爱人担心。他选择了一个人独自去面对。待问题解决之后再向对方告知,应该也是无可厚非。原则上来说只要不是恶意的欺骗都是可为的。

在夫妻之间应该得有隐私,因为每一个人首先都应该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后才组成家庭才有了爱人。每一个个体多少都有难言之隐。一切美好的善良的私密空间是无碍夫妻感情的。当然前提条件是不能够是伤害对方的。也不能够是伤害他人的。




有,没有隐私的话夫妻之间都是没感情的,时间长了都会妥协的,




这就要看夫妻双方了




应该有




当然要有隐私,对方肯定有一件打死都不能同对方谁的事情。




这个问题,一言难尽。从“人生而平等”、“人格独立”角度讲,只要不是对对方有重大实质性影响、但对夫妻关系会有不利影响的隐私,按说应该保留。但究竟是不是实质性影响有时很难界定,而且中国传统影响,男女并未真正实现平等,很多女人还是希望依赖男人的。如此前提下,实际操作上会有麻烦。

作为一名兼职咨询师,这方面最常见的案例是“女方婚前同居史、堕胎史要不要隐瞒”。我们知道当今社会思想开放,婚前性和流产绝非个案。但在走进婚姻前,女方是否要告知男方呢?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男人或多或少都有处女情结的,不是有富豪相亲会,一个女生凭三甲医院开的“处女证明”牵手吗?尽管富豪是少数,占大多数的平民百姓也知道处女难求,但目前退而求其次的要求据说是“二手房(非处女)可以,但死过人(流产)不行”,实际上有些男人非但拒绝女方的流产史,甚至随时会以介意对方的性历史为由分手。结果之一是城市中“修膜手术”大行其道,而且很多女生想要隐瞒历史。

问题来了,想要隐瞒历史的女生,对此究竟是何心态呢?在一次讨论中,某女理直气壮声称:“在结婚之前,女人只对自己负责。如果遇不见他,还一辈子不上床不成?”她的话有没有道理?从“人格平等”角度讲是有的,然后我问:“那么结婚前,你要不要男方支付彩礼,买房甚至还要变更所有权呢?”此女仿佛瞬间被点燃:“这些是按传统应该给女方的!”这就令人呵呵了,彩礼、置房的确是传统,合着女人守身就不是了?这就验证了我的一个观点:“现代男女都试图把握话语权,在传统与现代价值观之间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作为准则”。

下面就简单了,我说:“看来你对彩礼、婚房是有要求的。好吧,现在假设一下,你的结婚对象告诉你,我可以满足这些要求,但前提是你没有婚前同居史。那么,你打算对他隐瞒是吗?我从来不从道德角度来评价这种隐瞒,问题是隐瞒的风险你知道吗?如果在你比较难受的时候,比如怀孕几个月时,他得知了你的历史,但不表态,你会不会猜他究竟是什么态度?你有胆量把刚才的理由跟他讲吗?届时你将何去何从?”对方陷入沉默。

这就是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呀。改革开放之后,西方思想对中国人影响日深,性自由、及时行乐日益成为青年人的行为准则。但是,你听过西方女人向男人要彩礼婚房吗?如果你想要,无论你如何强调其合理性,男人都处于“消费者”的位置,消费者难道没有挑剔商品质量和退货的权利吗?

中国毕竟历史悠久,传统观念影响深远。要真正实现人格平等,还正经有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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