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有一种说法,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不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现在不同了,男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女儿和媳妇是一样的责任。如果父母把财产给儿子媳妇的话,女儿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照顾父母。
本质上是有的,实际上女儿出嫁了以后就没怎么回家孝敬父母了,媳妇也是对方家的女儿也很少做到像自己父母一样待遇,所以现在才会有这么多养老院……
法律上都有,但有的城市是不需要女儿管的。嫁出去了,就是逢年过节买点礼品,给点零花钱给父母。养老的问题就靠儿子了。但如果女儿有孝心,经济能力又强,那就另当别论了。这里儿媳代表的也就是儿子吧。大部分的父母还是靠儿子赡养的。
先说女儿,嫁出去了但在法律法规里还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媳妇更需要尊敬和赡养父母
有
从法律上讲,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从社会道德上讲,媳妇有赡养男方老人的责任。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一般赡养老人是儿女的义务,与媳妇无关。作为儿媳嫁给她的儿子,间接的和他的父母有了关系,这些是因为儿子,妻子也是帮着老公照顾自己的父母。
但是儿子和女儿就不一样了,他们是直系血亲,父母从小把他们养大,他们是必须要管老人的。
可是也不全是这样,因为一些父母还有以前的思想,把家产传给儿子。女儿结婚嫁人,就成了别人家的人,持有这种观念的还很多。
那么这些继承父母家产的,就相应的承担起了照顾父母的责任。当老人有病时,花钱看病也都是儿子承担。姐妹关系好的是会去照顾自己父母的,这也算是尽了孝心。
当然也有个例,把家产给儿子,然而自己在生病或者是家中有困难的时候,还是会让其他的姐妹给他们花钱。
这个也有,不过是少数。父母老了,虽然没有给女儿家产,可是父母生养了我们,让我们上学。我们也要尽自己的心,照顾好父母,给他们一个舒适的晚年。我们也要像父母当年照顾我们一样来照顾父母。
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照顾老人的需求。
儿媳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赡养公婆的,公婆对儿媳好,自然儿媳也会对公婆好的,权利义务是相对的
赡养是指父母对有血缘关系的子女,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
在我国法律中,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有赡养义务。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讲,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如果,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者岳父母进行了赡养义务,将来在公婆或者岳父母百年以后,丧偶儿媳妇或者女婿可以适当分得老人的遗产。
而且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所以国家也鼓励儿媳或女婿赡养自己的公婆或者岳父母。
但是,作为女儿对父母的赡养是有法定的义务的。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准确的说父母的赡养是儿子和女儿的义务,至于儿媳他只是协助他丈夫,如果她不管,法律上没做要求,也不犯法!当然,如果公婆做到了,儿媳不会袖手旁观,或者她为了让他丈夫出去挣钱,她会主动担负起他丈夫的那份责任。
按国家法律规定,父母所生养的子女及其配偶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遵老爱幼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必须代代相传。再说,每个人都要经历从小到老的过程,我们今天赡养老人,就是做榜样给自己的孩子看,当我们老了,孩子们也会如此赡养我们。
因此,不要去争论谁应该孝顺父母,谁不应该赡养父母。如今社会,人人生活都不差,至少说吃穿早已不是问题,年轻人,稍稍花钱节约一丁点,用来孝敬父母,已经绰绰有余了,做得到,尽自己所能,为自己以后当老人积缘,积德吧。
做女儿的可能离得较运,照顾父母不方便,那么在可能的情况下,物质和经济支持一些,在与哥嫂言谈中,语言友善些,让哥嫂心安理得地孝敬父母。不要不办实事,还要横加指责,鸡蛋里挑骨头,这样是最可恨的。
当然,儿媳孝才是真的孝,儿媳们,加油吧!
赡养义务从法律上来讲,是谁养我小,我就给谁养老。赡养父母是儿子和女儿的义务,媳妇没有赡养义务。
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来说,女儿是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女人地位都很低,嫁出去男方家的女儿就只有赡养男方父母的习惯,实际上这是对养女儿家庭的一种剥削和压榨。
养女儿家庭的女儿不可能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养育的过程一样非常艰辛。为啥长大了嫁到男方就成了男方家的人,该全部赡养男方家的父母?
传统的习惯,如果女人得不到丈夫的疼爱,就让女人嫁出去就成了没家的人。婆家不疼,娘家不能回。
传统的思想造成很多家庭不愿意养女儿,因为养女儿的家庭,付出很多却得不到回报。有的人家就利用现代技术,人为剁掉女婴,或者将母婴送人,人为造成男多女少的局面,现在农村取妻难就是这个原因。熟不知光有男人,这个世界怎么发展?
到了近代,特别新中国成立后,社会文化经历无数的先辈们不懈的努力,对女儿的精心培养,女儿们也很努力,社会上涌现了许多的女性精英,女人的地位才有了很大的提高。
城市家庭的父母很多才由女儿赡养,有的甚至比儿子付出还多。女儿心细,并且心疼自己的父母,到如今现在的父母对女儿的培养更加重视,未来将会出现更多优秀的女性。
只要把孩子培养好,儿子和女儿都是父母的依靠。
人类社会,尊重自然规律,社会就能健康的发展。家庭以和为贵,谁家的儿子不是谁家的女婿,谁家的媳妇不是谁家的女儿,一家人互相帮衬支持就能过上幸福快乐的人生。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不外呼人情,虽然法律上仅仅是儿子和女儿有赡养义务,作为父母的女婿和媳妇,在丈夫(媳妇)忙于事业时,帮衬丈夫(媳妇)尽孝也是应该的。
赡养不能靠分摊,而是要靠孝心和爱心。不要把赡养老人当成责任或者义务。而是发自内心的行动。不然只会觉得像完成任务。
在法律上,赡养义务都是一样的。无论男孩还是女孩,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
同样无论男孩还是女孩,对父母的财产都有同等的继承权。
但是在农村,一般财产不给女孩,所以在赡养老人这方面也不找女孩负责。
当然每个家庭情况不同,做法各有不同。
在法律上,媳妇对公婆是没义务的,但是如果继承了遗产就要尽赡养义务了。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啊!
父母的赡养女儿肯定有份,但农村传统习俗,要是有儿子,儿子负主要责任,嫁出去的女儿负次要责任
至于儿媳公婆没养她的小,所以法律没明规定儿媳必须要赡养公婆的老。
但是既和丈夫结婚,婚姻关系就把两人捆在了一起,丈夫对父母有赡养义,两口子人身财产关系都綁在了一起,又没离婚′分家、丈夫尽瞻养义务,实际也有儿媳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