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职业属于公务员?

一是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工作人员。

二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

三是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四是各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五是各级监察机关工作人员。

六是各级审判机关工作人员。

七是各级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八是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工作人员。

以下四类不是,需要注意:

1、各级党代表、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专门委员会成员。

3、各级政协常委、委员;

4、各级民主党派常委、委员和专委成员,工商联常委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按照2019年12月23日中央组织部制定,2020年3月3日发布的《公务员范围规定》,下列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是列入到公务员范围中的:(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三)各级行政机关;(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五)各级监察机关;(六)各级审判机关;(七)各级检察机关;(八)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通俗的来讲,吃财政饭,也就是年初的时候各个单位的预算中有预算了你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的,你本人有该单位的编制证的,不是工勤人员的可以叫做公务员。

具体如:

1.党委口: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政法委等

2.政府口: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林业部门、商务文化部门、卫生部门、审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等

3.法口:检察院、法院

4.群团口:红十字会、共青团、工会、妇联、工商联、科协、残联等

5.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

在这些部门中纳入到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国家工作人员都是属于公务员。


真正公务员还是比较少的,基本都是行政机关,但行政机关大部分也不是公务员,但行政机关能挂个名,副所长所长,副科长科长(不是瞎掰呼的,事业单位很多瞎掰呼)的基本公务员,其实很难辨别,部分对外说啥啥啥,毕竟一个单位不好意思说啥,但是如果你认识这单位的几个人一打听就知道了


你好,作为一个职业,公务员有其独特的优势,但是,很多人对公务员的界定存在误差,将公务员的范围进行了扩大化。

首先,介绍一下容易被当做是公务员的几类人群。

第一类,是各级国企、央企的高管。

国企、央企实行的是市场化运营,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虽然由各级党委、政府进行任命、管理,也可以转岗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但是,只要人事关系在国企,就没有编制,不属于公务员。

第二类,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虽然也是体制内人员,但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并不属于公务员。例如,公立学校的在编教师、文化馆的在编人员都不是公务员。

其中,非常容易混淆的就是各级党政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例如农业农村局下属的动物卫生所、街道下属的经济建设服务中心等等,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混岗混编,但仍是事业编制。

第三类,是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参公事业单位的意思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例如各级党校、财政局下属的国库支付中心、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等等,其工作人员虽然通过公务员考试进行招录,但是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不属于公务员的范畴。

当然,参公人员跟公务员几乎没有区别。

第四类,是机关工勤人员。

机关工勤人员其实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他们使用的也是行政编制,但属于工人身份,不属于干部身份,不纳入公务员的范畴。

第五类,是参公群团机关的工作人员。

最典型的就是各级总工会、团委、妇联的工作人员,他们使用的也是行政编制,但是由于单位性质的不同,根据有关规定,不纳入公务员的范畴,只是参公管理。

然后,介绍一下真正属于公务员的九类人群。

根据法律《公务员法》,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想要成为一个公务员,需要满足4个条件,即“履行公职、行政编制、财政支付工资福利、国家干部”。

同时,党内法规《公务员范围规定》通过列举法的形式明确了公务员的范围,仅指下面九类机关中的在编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一、党的各级机关

各级党委、纪委的常委会成员和办公厅(室)、纪委机关、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工作机构的在编人员属于公务员。

但是,各级党委委员、党委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党代表并不一定属于公务员。例如,有些党委候补委员由科研人员担任,是事业编制,不属于公务员。

二、各级人大机关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班子和办公厅(室)、专门委员会等工作机构的在编人员属于公务员。

但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成员、专门委员会成员、人大代表并不一定属于公务员。例如,有些企业家会成为人大代表,但肯定不属于公务员。

三、各级行政机关

这占了公务员人群的大头,各级政府的领导班子和各类工作部门(如财政局、教育局等)的在编人员属于公务员。

四、各级政协机关

各级政协的领导班子和办公厅(室)等工作机构的在编人员属于公务员。

但是,各级政协的常务委员、委员并不一定属于公务员。

五、各级监察机关

各级监察机关和各级纪委机关是合署办公的,编制实际属于纪委之中。

六、各级审判机关

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属于公务员。

七、各级检察机关

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属于公务员。

八、各级民主党派机关

目前,八个民主党派的各级领导班子、工作机构的在编人员属于公务员。

但是,各级民主党派的常委、委员和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并不一定属于公务员。

九、各级工商联机关

群团机关中唯有工商联的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的范畴,是非常特殊的。

但是,各级工商联的执行委员、常委和专门委员会成员并不一定属于公务员。

简单来说,公务员主要存在于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之中。

欢迎点赞、关注@瑛杰小猪,一起聊聊体制内的小知识。


一文读懂公务员的范围,弄清哪些人属于公务员。

一、公务员的含义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

二、公务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国人肯定不行】

2、年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肯定不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反党、反社会的肯定不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不合格的肯定不行】;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现在基本都要求专科以上学历】;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中国人才能成为中国国家公务员

(二)特殊条件

1、依法履行公职【公务员单位的公务员工作岗位】;

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通俗说法叫“公务员编制”,由各级党委编办核定,比如:核定某县委组织部25个国家行政编制,就意味着该单位可以录用保有25个公务员】;

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公务员的工资由国家财政来保障,这也就是公务员工作稳定的最根本原因】。

公务员履行的是公职,是人民的公仆

(三)形式条件

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后【简称“公务员登记”,县乡这两级公务员的登记,市公务员局才有审批权限。完成公务员登记的人,都有一张公务员登记审批表】,方可确定为公务员。由于种种原因不予登记的不能成为公务员。

《公务员登记表》样表正面

《公务员登记表》样表背面

三、公务员单位的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比如组织部、宣传部、县委办等等】;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比如县人大办、县人大办提案委】;

(三)各级行政机关【比如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政府及其行政组成部门,例如县民政局】;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比如县政协办、县政协文史委】;

(五)各级监察机关【比如县监委】;

(六)各级审判机关【比如县人民法院】;

(七)各级检察机关【比如县人民检察院】;

(八)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比如民进桂林市委、县工商联】。

四、公务员的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人员【比如纪委书记、副书记。注意是中央和地方,比如某村党委成立的纪委,其领导人员就不是公务员】;

2、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比如组织部、宣传部】、办事机构【比如县委编办】和派出机构【比如县委非公党工委】的工作人员;

3、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比如县纪委】及其向党和国家机关等派驻或者派出机构【比如县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组】的工作人员;

4、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比如街道党工委、乡党委】。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比如县人大主任、副主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县人大办】的工作人员;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比如县人大文史委】的工作人员。

(三)各级行政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和省、市、县、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比如县财政局】和派出机构【比如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

3、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一般编制在25人左右】的工作人员。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比如县政协主席、副主席】;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工作机构【比如县政协办、县政协文史委】的工作人员。

(五)各级监察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人员【比如国家、省、市、县监委主任、副主任、委员】;

2、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比如县纪委办公室、案管室】及其向党和国家机关等派驻或者派出机构【比如驻市委办纪检组】的工作人员。

(六)各级审判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

2、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七)各级检察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

2、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八)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各民主党派机关最低到市一级,县级及以下就没有了。工商联到县一级】:

1、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2、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3、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4、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5、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6、中国致公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7、九三学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9、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工商联【比如县工商联】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比如县工商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五、不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容易混淆)

下列人员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不属于前面所列机关:

(一)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比如某企业家当选县党代表】、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四)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常委和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工商联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制作于2022年2月10日


对于公务员的界定,2020年3月中组部发布的《公务员范围规定》第三条有明确的官方定义,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用一句话简单表述,公务员就是使用行政编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由财政全额负担工资待遇的国家工作人员。

具体到单位,就是指以下八类机关的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一是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委领导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委机关及其派驻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党委机关工作人员。像纪委、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部门除工勤人员外的在编行政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二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指县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员、机关内设机构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

三是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有三类:各级政府领导、县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工作人员、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四是各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即各级政协领导、政协机关内设机构工作人员。

五是各级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及派驻党政机关的监察机构工作人员。

六是各级审判机关工作人员。指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七是各级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

八是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即指民革、民盟、民进、民建、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及工商联机关领导人员、工作人员。工商联机关也是群团组织中唯一明确为公务员的机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下四类人员虽然有一定的决策、代表、建议权,看起来身份地位比较高,好像是公务员,实际上他们并不一定是公务员。

第一类:各级党代表、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第二类: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专门委员会成员。

第三类:各级政协常委、委员;

第四类:各级民主党派常委、委员和专委成员,工商联常委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原始地址:/wenti/29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