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应该在未成年也就是不满18岁可以起诉,如果成年了,那就不好说,有个时效限制吧,所以说过期不侯
如果自己从小被遗失,先要了解父母为什么会遗失你,如果有难言之隐,那么耍理解他们,可怜天下父母心,哪些父母不要亲骨肉呢?将心比心,你会遗失你小孩吗?所以要理解他们,毕竟你也被人领养了,但可不赡养遗失你的父母,如果条件允许你可孝顺他们生育之恩,如果是恶意遗失,他们肯定也是犯罪分子,连骨肉都丢掉还是人吗?他们犯法了,这样的父母不认不养,最好遗忘,免得心里不快乐。
只能证明社会保障性政策欠完善。为什么没有送到福利院,值得我们深思。
我觉得没什么好起诉的,即使你赢了,可那又能怎样呢?能改变你曾经被父母遗弃过吗?!既然不能那就没必要去做。也或者父母当初有不得己的理由才这么做,看他们曾经生你的份上,得过且过吧,只要现在过的幸福就行。
遗弃就是抛弃,长大了后有志气的人不会去起诉这样的父母。应为自己已经长大了只有好好活自己!小时候苦点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生活动力!不用去恨他们也不必理会他们,等他们良心发现一定会痛苦的!这也许就是他们该有报应吧?
已经长大,超过了义务抚养年龄,就没有必要了,而且上法院一般也很难打赢这种官司。
也许你曾因为被父母遗弃,吃过了很多苦。但是现在你已经长大了,可以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忘了吧!毕竟他们是生你的父母,是他们给了你生命,原谅他们并忘了他们,在他们遗弃你后,你的生活中就已经没有了他们,这些年你都过来了,何必再去揭曾经的伤疤呢?
放下吧!就当生命中从未有他们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