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条令,私自占集体土地,用还给集体。
备足证据,公开举报。或者匿名举报,扩大影响。
关键是干部要怎么办!!如果财力允许,干部们也是乡里乡亲的,给个别人办点好事也未尝不可。但出入过太就有违常理了!!应在相关人员认可范围内为好!!!
必定邻里间应有暖情为好!!
举报,工作组十人以上,严查
依土地管理法,说服教育从而依规依法收回土地。
分田到户初期谁开荒属谁那些怎么说?。
每逢这个话题,笔者认为:能多占集土地的人为以下两种:
一:有权;多为村干部。
二:有势;户族势力大(或者黑社会势力)
这些人利用权、势多占集体土地(实际上还是村民的土地)以各种理由,借口巧取多占、强占集体土地。
一旦确认多占,应按当地承包地的价格收取租金,从何时开始多占,就从何时收取租金。